物业公司工作服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工作服、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节约开支,对员工所发放工作服装等在合理使用期限内,进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期限:
1、大衣使用期限为三年;
2、冬装、雨鞋使用期限为二年;
3、衬衫、夏装使用期限为一年。
二、使用规定:
1、各员工所发放的服装等自发放之日起计算。
2、在使用规定期限内,如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妥出现破损、遗失,应及时上报,由公司统一购发,所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3、参加工作时间 6 个月内的员工,如辞(离)职的,对所发放服装(应收回的除外)按原价,在工资中扣回金额。
4、工作岗位调动,及时上交原所发放的服装等物品。
5、领带、领带夹、工作牌、上岗证等,如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公司申领,费用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