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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验证与确认,保证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图完成后的设计变更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设计变更:指由设计单位或设计部对设计成果进行的修改。
4 职责(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4.1 设计部
4.1.1 设计变更信息收集、整理;
4.1.2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变更进行设计技术论证;
4.1.3 负责设计修改和设计单位的联系管理;
4.1.4 填写设计变更单下发项目经理部同时送现场销售备案;
4.2 工程管理部:参与设计变更的技术论证;
4.3 成本管理部
4.3.1 负责变更成本测算;
4.3.2 成本管理部经理负责审定单项大于2 万元的变更;
4.4 公司管理层:负责审定单项金额大于5 万元的变更。
5 程序
5.1 设计变更的一般来源:
5.1.1 设计缺陷或设计错误引起的设计变更。
5.1.2 客户需求变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来自营销、业主、物业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的变更设计。
5.1.3 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错误、材料/设备变更、施工现场条件误差、施工工艺技术等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
5.2 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5.2.1 事先变更原则:不管是设计缺陷与错误、客户需求,还是现场施工管理引起的设计变更,尽量在需要变更的部分施工之前进行变更,避免返工、浪费成本和影响工期。
5.2.2 先算后做原则:对设计变更必须事先测算成本,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
5.2.3 设计变更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完工后必须予以确认,避免重复计算或“变而不做或少做”。
5.3 设计变更流程(由各单位自己决定,以下为参考职责)
5.3.1 设计部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或接受其它部门的“设计变更申请单”。
5.3.2 设计部组织相关工程师进行技术论证,做出是否可行的结论,如可行,由现场成本组进行成本测算;测算结果在2-5 万元的变更,需成本管理部经理审定,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单》,设计部经理签字确认。
5.3.3 测算结果大于5 万元的变更,需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公司管理层不批准的则不通过。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审批过程结束。
5.3.4 设计部发《设计变更单》或将变更要求提供给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单。
5.3.5 设计单位发出的图纸或变更单,统一由设计部填写《设计变更单》发给项目经理部执行。
5.3.6 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执行,完成后给予确认。
6 支持性文件
7 记录
7.1 设计变更单
7.2 设计变更完成确认单
7.3 设计院所出的设计变更或图纸
第2篇 浅谈如何做好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加强投资控制,业主方应该一开始就制定《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该办法在执行及操作过程中,能真正起到投资控制的作用,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并给予定义。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
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
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
(二)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变更原则如下:
(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2)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赶在施工前变更。
(3)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并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对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更须慎重。
(4)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
(5)变更后的项目不得降低使用标准。
(6)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详细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并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2.签发设计变更应注意事项
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制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变更令包括如下内容:
(1)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日期。
(2)项目名称或合同号。
(3)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依据合同的哪一款发出变更令,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实施,还是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等。
(4)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部分变更费用额。
(5)分清设计变更的责任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及承担额。
(6)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认。
(7)变更令应附附件,附件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
(三)明确规定工程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情况列举。
(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监理方和业主方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10天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
(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
(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
(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统计日期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止。上报业主时间为当月27日17:00前,超过规定上报时间而未报或漏报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业主将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该部分工程计量及支付的权利,不予以计量支付该费用,施工单位不免除施工方的责任。
(4)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发包人应另签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平台确认方才有效。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工作是工程施工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内容广泛,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的时间长,难以确定其造价。因此,重视和搞好这项工作是建设单位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依据。
由于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比例,多则接近20%,少则也在6%左右,尤其在技改、技措工程中所占比例更大,大都在20%以上,有时甚至达到了40%。由此可见,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一项大事,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及内容
(一)设计变更的含义及内容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应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方签字确认后即为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由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可作为设计变更。
(二)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大检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③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④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⑤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⑥设计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2)设计变更的实施与费用结算
设计变更实施后,应注意以下两点:①本变更是否已全部实施,若在设计图已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则应注意因牵扯到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则要扣除变更前部分内容的费用。②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回收。③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以便在结算时扣除。
(3)分析设计变更,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①若由于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等费用,由造价工程师协同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是否索赔。②若由于监理单位的失职或错误指挥造成设计变更应由监理单位承担一定费用。③由于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供应的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应由设备供应单位负责。④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三、工程签证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等,由现场施工代表认真核实后签证,并注明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例如:由于业主或别的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后者只负责租赁费或摊销费而不是机械台班费。
2、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
3、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审批的,不能做签证处理。
4、工程签证单建设单位要随时留一份,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并且要求施工单位编号报审,避免重复签证。
5、材料价格的确认要注明采购价还是预算价,以避免采购保管费重复计取。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予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人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划清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实际工作中运用。
3、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根据我国的现行规定,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费用都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但是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就应该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所发生的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属于工程签证的由现场施工人员签发,所发生费用按发生原因处理。
4、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有关人员每接受一项工程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和了解,其次要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