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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校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3
学校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三)
1、财产管理员要统一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包括代办课本、簿册等)。
2、根据不同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低值易耗品三本帐,并建立请购、验收、领用、报废等制度。
3、对财产的管理半年进行检查核对一次,做到帐目记清楚、帐物相符、帐帐相符。物品分橱存放,堆放整齐,不紊乱。
4、要重视财产管理和保养工作。做好财产管理、安排、调配。经常巡视检查校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经常及时地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积极提出添置更新意见。加强与各组室、班级管理员的联系,共同管理好校产。
5、负责文教办公、劳防用品及清洁用具的领发管理、登记和事务性的工作,建立相应管理制度,领取办公用品应问清用途,从严掌握减少浪费、节约开支。管理员不得将仓库钥匙交给学生、教师单独进仓库领取物品。
6、财产管理员若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一定要办好移交工作,并由总务主任负责进行监交。
7、完成总务主任委办的临时性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2篇 学校财产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财产管理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第3篇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