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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通风工作管理规定 第2篇工作面回收期间的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3篇通风管理副区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4篇运输工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5篇抽放工区生产副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6篇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管理 第7篇职教中心主任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8篇瓦检员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9篇矿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10篇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11篇当班班组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12篇抽放区生产副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13篇综采工区当班班组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14篇关于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15篇通风区对标工作管理办法
第1篇 通风工作管理规定
一、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矿井火灾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好的灾害和计划,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实行计划管理,矿每年要编制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等技措工程计划,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三、通防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确保年度计划完成。
四、每月要根据矿月度生产计划编制月度通风作业计划。内容包括:矿井风量分配、局部通风、防尘、防瓦斯、防灭火、瓦斯检查与监测、通风设施、劳动组织、物资材料等内容。
五、接到巷道开窝通知单后,要根据开窝位置及设计巷道施工长度及时给机电科、生产科下发风机安装通知单,并在井下给定风机安装位置。风机安好后,通防科要及时将风筒接到开窝地点,掘进过程中要及时延接风筒。
六、在接到巷道透窝通知单后,通防科要及时编制透窝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巷道透窝后,要及时按调整系统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并将该巷道中的所有风袋一次性回收到井上或另一施工地点,机电部门要将该头风机回至井上检修备用。
七、在回采、掘进工作面在回采、掘进过程中,随着工作面的推进,通防科要及时回收延接、工作面巷道的设施。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前,通防部门要提前编制好密闭措施。回采面一旦回采完毕,生产科要及时安排回收所有材料和设备,通防科应尽快对已采面进行永久密闭。
八、定期组织矿井通风安全自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汇报。
九、对便携仪、瓦斯传感器要定期用气样校正,确保仪器反应灵敏、准确。
十、矿井各种通风图纸、报表,要及时上报。数据要准确真实可靠。
第2篇 工作面回收期间的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出架通道时,工长、班长必须按规定携带瓦斯报警仪及co、氧气两用监测仪。
2. 在工作面回撤支架期间,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检员每班四次对以下
地点的ch4、co2、co、浓度进行检查,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主副绞车硐室,支架回收作业地点回风流。如发现任何地点的ch4%≥1%或co2%≥1.5%或co%≥0.0024%时必须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回风巷巷口设置栅栏警戒,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3.回收支架期间,在作业地点回风流中距顶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处,挂设一台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值准确调整为ch4%=1%,要起到连续监测的作用。如仪器发出报警声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巷口设置栅栏,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4.在收尾期间,运转车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注氮设备,确保注氮设备能正常运转。
5.监控室在整个收尾期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每7天对井下工作面各探头校正一次,确保该系统运转正常。
6.收尾期间,通风区必须每天派人检查工作面束管监测管路系统和注氮系统,每三天全面检查井下所有束管和注氮管路系统,确保管路畅通和严密。
7.收尾期间,必须加强上隅角管理,在上隅角前设置警示标志,任人员严禁在上隅角区逗留。
8.收尾期间,如上隅角co浓度达到0.0024% 且有不断上升趋势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及矿其它领导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全封闭注氮。决定全封闭注氮时,由通风部门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9.工作面机巷封闭,工作面实行正压通风后,必须由专职瓦检员进入工作面迎头检查,只有在有害气体浓度均不超限,氧气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0.工作面实现正压通风后,由矿上设专人负责局扇和风筒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局扇发生停风且不能迅速恢复通风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现场停止工作,迅速在巷口设置栅栏、警标,汇报矿调度和有关领导后安排处理。
11.回收支架期间,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距风筒出风口5m以外的区域。
第3篇 通风管理副区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协助区长搞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保证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系统稳定、设施完好、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监测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
3、协助区长经常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难题。
4、炮掘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第4篇 运输工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安全规程》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本单位职工学习、掌握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管好、用好分管的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行车时严禁撞风门及损坏其他通风设施。
4、及时将各种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运输到指定地点,保证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及时投入使用。
5、完成领导交给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工作任务。
第5篇 抽放工区生产副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协助区长监督检查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协助区长搞好安全工作。
2、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发现总理及时处理,协助区长搞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
3、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好瓦斯抽放钻孔和地质孔的钻孔施工。
4、组织好瓦斯抽放封孔、联网、参数测试、系统巡检、抽放泵维护、抽放管路的安装、改造、回收等工作。
5、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及质量达标工作。
第6篇 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管理
(一)通风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若无独立通风系统要实行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且串入另一采掘面的进风中ch4和co2浓度均不得超过0.5%。
2、每旬对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配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3、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通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停止井下工作,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工作人员全部撤出地面。
4、长度大于6m的独头巷道,必须应用局扇送风,否则必须按盲巷处理。
5、井下所有地点必须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6、控制风流的设施必须牢固可靠,确保风流畅通,任何人发现井下的设施损坏应立即向矿长(生产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二)、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巷或独巷超过6m必须采用全负压或局扇(局部通风机)通风。
2、局扇安装、拆除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安装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所需供风量填写安装申请单,拆除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3、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大于0.3m。
②、局扇安装地点的巷道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③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该局扇送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
4、局扇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①风筒敷设必须吊挂平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
②风筒末端距迎头不超过5m,风量满足《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③风筒拐弯必须缓慢拐弯,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
5、局扇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挂牌管理,除瓦检员、矿技术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面送风。
6、使用过程中的局扇不论停工与否,不得停风。因故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立即撤出,瓦检员立即将局扇开关和独巷内所有电源开关断电后打到“零位”,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三)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的范围:密闭、风门、隔风墙、调节风窗 、风桥、风帘、栅栏、风筒。
2、通风设施的建立、改变、拆除必须有专门设计或措施。
3、为采掘服务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风设施,必须按永久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其余的按临时性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
4、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风设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门墙(密闭)不少于0.03m,基它不小于0.2m,同时见硬底、帮,并与煤岩接实。
②、通风设施的厚度:密闭(墙)及风门墙垛不小于0.5m,木板墙、木板风门墙垛不少于0.02m,风门门扇不
③、调节风量窗应设在设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制时可设在一侧;风量不得有管线通过,人行及通车巷道设调节风窗时,必须设两道相同断面面积的风窗。
④、主要进回风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必须设置永久风门或永久隔风墙,设风门时还须设反向风门,同时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进行联锁。
⑤、栅栏的设置:所有密闭前、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一通三防”禁区入口处(风门代替时必须钉门)均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8m,网格不小于0.2m,且牢固可靠。
⑥、采面结束后和报废井巷都应该及时密闭。采面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报废井巷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5、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产班负责对工作范围及相邻的通风设施管好、用好。
②、设专职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设置、维护、改变、拆除,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严禁同时打开一组的两道风门。
③、失去作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拆除,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④、矿井对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的责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设施损坏或盗窃的具体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对其责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列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赔偿费用列入材料费之中。
6、对举报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有功的人员,由矿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给予奖励30~50元。
二、瓦斯防治管理
为防止发生重大瓦斯事故,必须强化矿井瓦斯防治管理,为此,特制定瓦斯防止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与管理
1、瓦检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瓦检员所带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瓦检员必须按矿技术负责人编制的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检查地点、次数、路线、时间符合规定。
4、下列地点必须设点挂牌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隅角、回风、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掘进头、回风、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密闭与栅栏处。
④、风井总回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点。
5、瓦检员在日常检查瓦斯和co2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不准用便携式瓦检器进行检测,就瓦斯和co2检测次数、周期做如下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工作面(每班3次,间隔2小时),上隅角(每班3次,间隔2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2小时),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小时)。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若是被串联的进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掘进头(每班3次,间隔2.5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3小时),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出现随时检测);密闭每周检测一次,原则规定是周二的中班进行,栅栏每天检测一次,规定早班进行。
④、风井总回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6、瓦斯检查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
7、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瓦斯积聚。停电停风区域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8、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大于3%,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地点,否则,必须采取专门措施。
9、井下放炮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
10、通风瓦斯日报每日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签字。
11、井下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瓦斯排放
1、局扇因故停风或启封密闭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有组织进行排放。
2、排放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排放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警戒位置,断电范围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②排放回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大于1.5%;
③、排放时必须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并在措施中明确控制风量方法。
④、排放结束后,巷内各处瓦斯均低于1.0%时,方可向巷道内送电并恢复作业。
3、组织排放时由矿领导现场负责,排放前由矿技术负责人进行排班。
4、巷内瓦斯浓度小于3%时可由瓦检员自行排放,超过3%必须进行组织排放,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5、全矿停风时排放瓦斯顺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三)、盲巷管理
1、井下凡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未通风的独头巷道,长度超过6m均作为盲巷处理。
2、盲巷内瓦斯浓度不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规程》规定时,可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否则必须进行密闭。栅栏、密闭位置应设在距巷口小于2m处。栅栏设置应封闭全断面,栅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质量牢固可靠。
3、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内必须切断所有电线和铁道,防止杂电流引入盲巷。
4、盲巷必须设禁止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与通风系统图中。
5、密闭每天检查一次,栅栏每班检查一次,栅栏内的巷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密闭,栅栏损坏或有瓦斯积聚等问题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
6、进入设置栅栏的盲巷内检查时,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区段,并有专门措施,栅栏内盲巷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或ch4浓度大于3%时必须立即密闭。
7、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第7篇 职教中心主任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把“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作为职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2、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列入职工教育委员会的议事日程,经常了解矿井“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人人不违章、不违纪。
3、认真落实矿下达的“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培训计划,搞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4、深入井下施工现场,查找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产。
第8篇 瓦检员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对井下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对不按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进行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3、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抽采钻孔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效果检验的现场监督及验收。看管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施。
4、掌握管辖区内瓦斯变化情况,按规定向通风工区汇报瓦斯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汇报通风工区。
5、认真检查现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隐患,对现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6、监督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中关于放炮时停电撤人及站岗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7、放炮前必向矿调度室汇报停电撤人情况以及炮眼个数、深度、装药量等情况,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8、监督掘进进尺及控制距离剩余情况,确保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校验超前距离。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突出事故苗头,把突出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场所或作业场所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生突出事故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突出事故抢险救援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9篇 矿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矿长是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一同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确保人员素质。
4、定期检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优先解决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5、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6、负责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领导。定期检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7、审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报表。
第10篇 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技术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排查处理关、安全技措资金使用关。
3、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等并实施。
4、协助审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
5、协助组织瓦斯隐患排查,对查出的瓦斯突出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见,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组织实施。
6、掌握通风、抽采、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监控、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措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系统运行可靠,资金落实到位。
7、负责组织实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第11篇 当班班组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对所管辖范围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3、对所管辖范围内巷道维修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4、对所管辖范围内和在突出危险区、自燃发火区、严重等特殊地点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第12篇 抽放区生产副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协助区长监督检查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协助区长搞好安全工作。
2、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发现总理及时处理,协助区长搞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
3、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好瓦斯抽放钻孔和地质孔的钻孔施工。
4、组织好瓦斯抽放封孔、联网、参数测试、系统巡检、抽放泵维护、抽放管路的安装、改造、回收等工作。
5、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及质量达标工作。
第13篇 综采工区当班班组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认真落实执行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对本班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
3、及时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隐患并组织人力排除。
4、负责在通风工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校验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效果检验钻孔的施工及验收,并协助校验人员进行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效果检验工作。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第14篇 关于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的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针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生产部门认真组织采煤员工认真学习,按此执行,并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督促,安全通风部门认真监管。
一、采煤工作面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必须畅通,严禁机械设备横放风口,阻塞通风。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宽度不得小于2.4m,不得超过3.2m,高度不得低于0.65m,且工作面上、下风口20m范围内遇顶板破碎,柱距不得大于0.9m。
3、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π梁支护,严禁“和尚”顶子,π梁两端头一端指向煤壁,一端指向采空区,严禁指向两川口。
4、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宽”、“一净”、“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
一宽:工作面最大宽度3.20m,最小宽度2.40m。
一净:工作面,风巷内流砂,流炭收净。
两畅通:工作面上、下风口畅通。
5、工作面两风口遇放顶时,放顶段必须使用铰接梁或工钢支护,严禁铁木混掺。
6、机窝放炮,除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外,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0m,每孔装药不能大于1/2筒炸药,炮泥必须装满填实,严禁放巴炮、糊炮,凡因放炮崩倒,崩斜的支柱、风障,导风管必须及时恢复。
7、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8、回风巷内的超前支护必须随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及时回撤,未及时回撤导致尾巷不能及时封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丢失支柱必须经矿带班领导或现场安全员确认。
9、工作面上、下风口的工作面内必须砌筑宽度不小于1.50m的砂墙,且封棚塞紧、砂块不够时,可用砂袋、碹块,确保进风不进入采空区,不进入回风尾巷。
10、对拉工作面两机头错距不大于5m。
11、机头、机尾压机支柱严禁使用液压支柱掺设。
二、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是指对拉采面后一机头与运输巷溜子尾轮不超6m的巷道。
1、进风巷尾巷超6m,必须及时回撤运输巷溜子设备以及此巷道内的支护材料,并按以下办法对尾巷进行处理。
(1)有风进入尾巷:用砂块、碹块、砖块或砂袋对尾巷进行全面封闭确保进风不进入尾巷。
(2)无风进入尾巷:尾巷密闭前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可设置移动栅栏,在移动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设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每次设备回撤辗动。
2、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3、采煤小组作业时,在运输巷溜子尾轮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4、进风尾巷段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上、下工作面和运输巷溜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废风巷》的管理
报废风巷:是指随采随丢,不为下一步开采服务的巷道。
1、报废风巷必须随工作面推进,以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为界,对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严禁采空区瓦斯进入采煤回风巷。
2、封闭材料为砂块、砂块不足时可采用砖块,碹块或砂袋砌筑,对回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且封棚塞紧,密闭墙沿回风巷倾斜砌筑,避免隅角瓦斯积聚。
3、密闭内无瓦斯进入回风巷,密闭前0.5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在密闭前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瓦斯超限采用风障,导风管不能处理时,必须对巷道全断面封闭一次,以此类推。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每班三次的瓦斯检查。
5、栅栏或密闭处瓦斯超限达到1%时,工作面溜子停止运行,20m范围内停止打眼放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共用风巷》的管理
采煤工作面共用风巷:是指随采随护,为下一步开采继续服务的巷道。
1、采煤工作面下风口工作面内砌砂墙或碹块,必须砌进工作面大于0.3m处,避免采空区垮落时顶板压力堆垮共用风巷,为下一步护巷增大投入。
2、采煤工作面下风口采用碹块支护时,碹块间距不大于1.2m,碹块间必须用砂块封堵严密,且封棚塞紧,避免采空区瓦斯进入回风巷。
3、共用风巷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回风巷内瓦斯不超限,以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在风巷内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巷道全面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
②风巷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可在回风巷中设置永久挡风帘,必要时砌筑砂墙或砖墙将巷道全断面封闭。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五、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机头:进风尾巷,工作面,隅角,回风
②检查次数:瓦斯每班3次,二氧化碳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安全部门决定。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现场手上交按班,严禁“漏检”、“假检”。
六、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隅角,工作面,回风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4、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按规定。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10m处理,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隅角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隅角内,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浓度30c。
七、隅角瓦斯处理方法
1、风障引导风流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或出口斜牵一风障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2、风筒(管)导风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设置风筒(管)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3、将硬质风筒设置在密闭或栅栏内,将瓦斯引入采区回风巷。
八、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尾巷的密闭、栅栏、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砌筑设置,安全员、瓦斯员共同协助管理。安监科、通风科全面监管。
2、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由机电科负责安设,并按规定调效、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监管。
3、对瓦斯超限区域内的风障、栅栏等设施损坏的恢复,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严禁违章作业。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总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抄报:矿长、副矿长
第15篇 通风区对标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武汉蔡甸区住宅m酒店项目b地块a标段,工程地址位于马鞍山南路与知音湖大道交界处,b地块a标段总共由9栋双拼住宅(d13~d21号楼),5栋联排住宅(t9~t13号楼)以及一栋18层住宅(h-1号楼)组成,共274户。总建筑面积55992.953平米,其中地上55313.753平米,地下679.2平米。
2、高层(h-1)18f建筑设计有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正压送风系统,地下室另设计有排烟及通风系统、水喷淋系统,所有住户的卫生间、厨房间均有通风设计。
3、联排及双拼只在电梯前室设置两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双拼联排一层无外窗的卫生间设置排气扇,排至室外天井。厨房油烟通过水平烟道排放到室外,外墙预留洞口和百叶,管道安装由用户自理。
4、本工程高层住宅及其地下室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总用水量为20l/s,火灾延时时间为2小时,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4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由消火栓给水加压泵xbd20-100-hy型两台,一用一备供水,本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为21l/s,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一次灭火用水量为76,全部储存于地下室消防水池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由地下室内消防水泵房内的自喷给水专用加压泵(xbd30-40-hy)供水。室外消火栓由室外环状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在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上沿道路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期间120m距不大于且满足距离消防水泵接合器15-40m的要求。本工程中高层地下室公、专变电所,高低压变电所及值班室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第一节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1、工程施工总要求
1) 工程施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并顺利通过有关方面的检测与验收,保证工程按时交工和投入使用。
2)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设计时,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批文件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经甲乙双方授权人、监理单位签字,方可实施。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管线安装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管道试压、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资料。
2、预埋施工
1) 线管的预埋
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中,所有穿墙、楼板的导线均事先预埋线管,线管采用热镀锌管。线管的预埋与主体施工、装修同时进行,并与土建、装修施工密切配合。预埋前确定各个设备(如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广播)的准确位置,各种配线的具体走向。及时向主体结构施工单位提供各种线管的规格、长度。预埋完后,及时检查预埋线管的材质、规格、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如符合设计要求,线管两端作临时封闭,以防杂物掉入管内。
3、水喷淋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
11) 质量技术措施
a) 消火栓及水喷淋系统施工前,组织并检查用于安装本系统的专用工具及设备,以保证安装时,专用工具及设备能正常使用。
b) 材料员组织采购本系统的材料。所采购的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所购材料到达现场后,征得建设方、监理方确认后,再入库备用,消火栓及喷淋管采用热镀锌钢管。
c) 水泵接合器、消防泵等主要系统组件的采购应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书。
d) 阀门及其附件:阀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明;附件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21) 施工方法
a) 套管的预埋及后期处理: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安装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高出楼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采用柔性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套管预埋时与土建方紧密配合,准确定位,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b) 管网安装:
i. 管网安装前校直管子,并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ii. 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l时,采用螺纹连接;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100l时,可采用管箍连接。连接后,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iii.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iv. 当管道变径时,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采用补芯;公称直径大于50l的管道采用固定接头。
v. 管道的安装位置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按下表。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
公称直径(l)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l)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vi.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按下列方法施工:
①管道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前的距离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直径(l)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离(l)
3.5
4.0
4.5
5.0
6.0
8.0
8.5
7.0
8.0
9.5
11.0
12.0
②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③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l;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大于750l。
④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大于3.6m。
⑤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l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
⑥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为1.5-1.8m。
⑦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设置柔性短管。套管内的管道不作焊接处理。套管与管道的间隙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⑧管道横向安装设0.002-0.005的坡度,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⑨配水干管、配水管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⑩管网在安装中断时,临时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c) 管网试压与冲洗
i. 管网安装完毕后,及时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在进行上述试验时,应请建设方代表、监理人员到现场确认。
ii. 分别对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进行试压,并合理分段进行。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设在试压管段的最低点。对管段注水时,先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1.4 mpa后,稳压30min,目测管段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 mpa。
iii. 系统试压完成后,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填写试压记录,记录请甲方、监理方审核并签字确认。
iv. 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v. 冲洗前,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vi.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采取防冻措施。
vii. 设计管道试验压力: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1.2 mp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4 mpa。根据规范要求,以上两系统均按1.4 mpa的试验压力。
viii.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
d) 喷头及消火栓的安装
i.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ii. 喷头安装时使用专用扳手,以确保不使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iii.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符合下表的规定: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和最小垂直的距离
水平距离(l)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900
最小垂直距离(l)
75
100
150
200
236
313
336
450
iv.风管处喷头安装,严格按施工图纸安装。
v.消火栓的安装:栓口的安装高度为1.1m,栓口垂直向下或与墙面成90度角。需要作减压处理的,在栓头前端加装减压孔板,减压孔板孔径根据计算确定,确保不影响使用效果。
e) 其它组件及设备安装
i. 湿式报警阀安装
①报警阀组的安装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与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高度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
②水力警铃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94a2管的公称直径为15l时,其长度不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l时,其长度不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a。
ii. 水流指示器安装
①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②水流指示器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其动作方向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检查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动作是否灵活,是否与管壁发生碰擦,并确保动作灵活。
iii. 阀门安装
①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方向正确,控制阀内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加设启闭标志。
②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l。
③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分区管网末端。
④排气阀的安装在系统管风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和配水管的末端,确保无渗漏。
iv. 消火栓、自动喷淋泵的安装
①喷淋泵的安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检查消防、喷淋水泵的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③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在消防水泵固定基础上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采用蝶阀;吸水管水平段上不漏气、无气囊。
4、 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
1) 线管预埋
线管预埋应与土建施工方紧密配合,确定各个设备(如探测器、手报、广播等)的准确位置,线管接头处连接牢固。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管线敷设前对所预埋线管进行清理。每次线管预埋均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报请甲方及监理验收。火灾报警系统管线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壁厚不小于1.5mm.
2) 管线敷设
a) 管线敷设的原则和规范
系统的布线设计和施工以简捷和安全可靠为原则,并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的交叉,避开环境条件恶劣的场所,以便于施工和维护。施工时遵循下列规定:
i.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ii.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b) 管线敷设的措施和方法
i. 控制信号线采用穿金属管, 暗敷于墙体内,且保护层厚度大于30 mm;在吊顶内布管时,采用喷阻燃涂料的金属管;吊顶内敷设的各类管路和线槽时,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固定。
ii.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①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②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时。
③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曲时。
④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曲时。
iii.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套锁母,内侧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套锁母。
iv. 槽的直线段每隔1.0m设置吊点或支点,而且在下列部位也设置吊点或支点:
①线槽接头处。
②据接线盒0.2m处。
③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④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 mm。
v.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变形缝两侧导线分别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以满足建筑物变形的需要。
vi. 管内或线槽的穿线,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给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vii.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和管子的连接处,均作密封处理。
viii. 导线线管内严禁有接头,确需接线时,应加装接线盒。在接线盒内连接时采用锡焊,并用热缩管保护。
ix. 系统中, 用途一致的导线用同一颜色, 不同用途的导线分别编号,以示区别。
x. 所有引线在与设备连接时,采用压接,接头处镀锡后穿线鼻,且均留有余量,并做永久性标识,以便维修和管理。
xi.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确定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mω。
c) 控制室内管线敷设
控制室内的管线安装敷设按下列原则进行:
i. 控制室内电缆的敷设采用地槽。槽高、槽宽满足敷设电缆的需要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ii. 控制室内采用静电活动地板,其架空高度大于0.25m,并根据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预留进线槽和进线孔。
iii. 引入控制台的电缆配线整齐,避免交叉。
iv. 进控制器的导线全部编号,并与控制器的接线端子一一对应。
3)设备安装
a) 感烟、感温等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如实际情况与图纸不符,安装时遵守下列规定:
i.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ii.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iii.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 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iv.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v. 探测器水平安装,如实际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大于45°。
vi. 探测器的底座固定牢靠。
vii. 探测器导线连接必须可靠焊接,并且不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viii. 探测器的确认灯,安装时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ix.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妥善保管,并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以确保探测器投入正常运作。
b)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i.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4m处,且牢固可靠。
ii.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线导线,留有不小于10 cm的余量。
c) 控制模块的安装
根据施工图纸,各层模块集中装于各层模块箱内。模块箱底边距地2m。
d)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i.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牢固。
ii.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后面板距墙不小于1m,其侧面板距墙不小于1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5m。
iii.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导线的安装:导线绑扎成束,在导线的端部均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导线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且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超过两根。
iv.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和手动联动控制柜的外壳均引接地线至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内,确保其接地电阻小于4ω。
e) 消防广播的布置与安装:严格按施工图提供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牢固、可靠。
4)系统接地
系统接地满足如下要求:
a) 独立接地电阻小于4ω,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ω。
b) 专用接地干线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根据提供的接地体的实际情况,采取单独接地或联合接地方式,专用接地干线电缆采用截面积为16mm2单芯多股绝缘铜芯线。在控制室设置地线接线铜排,系统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多股电缆线连接至铜排接线端子上,然后再由接地干线电缆引至接地体上。接地干线与防雷干线的距离不小于5m。系统地线施工完毕后,将进行接地电阻的现场测试,达到上述系统接地要求后,填写地线测试记录。
5)系统调试:在自己内部调试合格后,邀请建设方、监理单位、设计院到场进行系统的最终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调试合格后,请上述单位签字确认。
5、防排烟及通风系统施的安装
1) 风管制作
a) 风管制作的一般规定
i.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
表(一)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类别
风管直径d
或长边尺寸b
圆形风管
矩形风管
除尘系统风管
中低压系统
高压系统及排烟系统
d(b)≤320
0.5
0.5
0.75
1.5
320<d(b)≤450
0.6
0.6
0.75
1.5
450<d(b)≤630
0.75
0.6
0.75
2.0
630<d(b)≤1000
0.75
0.75
1.0
2.0
1000<d(b)≤1250
1.0
1.0
1.0
2.0
1250<d(b)≤2000
1.2
1.0
1.2
按设计
2000<d(b)≤4000
按设计
1.2
按设计
按设计
ii.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iii.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对低压系统风管 ql≤0.1056p0.65;
iv.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接缝。
②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二)、表(三)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了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表(二)金属圆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风管直径d
法兰材料规格
螺栓规格
扁钢
角钢
d≤140
20x4
m6
140<d≤280
25x4
280<d≤280
25x3
630<d≤280
30x4
m8
1250<d≤280
40x4
表(三)金属矩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风管长边尺寸b
法兰材料规格(角钢)
螺栓规格
b≤630
25x3
m6
630<b≤1500
30x3
m8
1500<b≤2500
40x4
2500<b≤4000
50x5
m10
v. 砖、混凝土风道的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渗水和漏风。
vi. 金属风管的加固要求符合下列规定:
①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 度大于1250mm或总面积大于4m2均采取加固措施;
②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m2、中、高压风管大于1.0m2,均采取加固措施;
③非规则椭圆形风管的加固,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vii. 矩形风管弯管的制作,采用曲率半径为一个平面边长的内 外同心弧形弯管,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平面边长大于500mm时,必须设置弯管导流片。
b) 风管制作的工艺要求
i. 金属风管制作工艺要求
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表(四)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通、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得大于3°;
表(四) 圆形弯管曲率半径和最少节数
弯管直径d(mm)
曲率半径
r
弯管角度和最少节数
90°
60°
45°
30°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80-220
≤1.5d
2
2
1
2
1
2
2
220-450
d-1.5d
3
2
2
2
1
2
2
450-800
d-1.5d
4
2
2
2
1
2
1
2
800-1400
d
5
2
3
2
2
2
1
2
1400-2000
d
8
2
5
2
3
2
2
2
①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翘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②风管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当小于或等于300mm时,为2mm;当大于300mm时,为3mm。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和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ii. 金属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工艺要求
①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无假焊和孔洞;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同一批量加工的相同规格法兰螺孔排列应一致,并具有互换性。
②风管与法兰采用铆接连接时,铆接应牢固、不应有脱铆和漏铆现象;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mm;咬缝与四角处不应有开裂与孔洞。
③风管与法兰采用焊接连接时,风管端面不得高于法兰接口平面。除尘系统的风管,宜采用内侧满焊、外侧间断焊形式,风管端面距法兰接口平面小应小于5mm。当风管与法兰采用点焊固定连接时,焊点应融合良好,间距不应大于100mm;法兰与风管应紧贴,不应有穿透的缝隙或孔洞。
iii.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工艺要求
①无法兰连接风管的接口及连接件,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的接口及附件,其尺寸应准确,形状应规则,接口处应严密;薄钢板法兰的折边(或法兰条)应平直,弯曲度不应大于5/1000;弹性插条或弹簧夹应与薄钢板法兰相匹配;角件与风管薄钢板法兰四角接口的固定应稳固、紧贴,端面应平整、相连处不应有缝隙大于2mm的连续穿透缝;
③采用c、s形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其边长不应大于630mm;插条与风管加工插口的宽度应匹配一致,其允许偏差为2mm;连接应平整、严密,插条两端压倒长度不应小于20mm。
④采用立咬口、包边立咬口连接的矩形风管,其立筋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同规格风管的角钢法兰宽度。同一规格风管的立咬口、包边立咬口的高度应一致,折角应倾角、直线度允许偏差为5/1000;咬口连接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间隔应均匀;立咬口四角连接处的铆固,应紧密、无孔洞。
iv. 风管加固的工艺要求
①风管的加固可采用楞筋、立筋、角钢(内、外加固)、扁钢、加固筋和管内支撑等形式;
②楞筋或楞线的加固,排列应规则,间隔应均匀,板面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③角钢、加固筋的加固,应加排列整齐、均匀对称,高度应小于或等于风管的法兰宽度。角钢、加固筋与风管的铆接应牢固、间隔应均匀,不应大于220mm;两相交处应连接成一体;
④管内支撑与风管的固定应牢固,各支撑点之间或与风管的边沿或法兰的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950mm;
⑤中压和高压系统风管的管段,其长度大于1250mm时,应有加固框补强。高压系统金属风管的单咬口缝,应有防止咬口缝胀裂的加固或补强措施。
3)风管系统安装
a)一般要求
i. 风管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严格严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下道工艺。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以主、干管为主。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低压风管系统可采用漏光法检测。
ii. 风管系统吊、支架采用膨胀螺栓等胀锚方法固定时,必须符合其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
b)风管系统安装工艺要求
iii.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iv.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v. 风管部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确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②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③止回风阀、自动排气活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vi.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vii.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viii. 风管的安装要求
①风管安装前,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2。
②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根据设计要求,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③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侧;
④3.2.2.6.4 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亦不宜突出法兰外;
⑤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⑥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⑦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⑧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 ,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ix.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要求
①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米;大于400mm,不应大于3米。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米和3.75米;对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米。
②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米,单根直管至少有2个固定点。
③风管支、吊架宜按国标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④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⑤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米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⑥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各副支、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明显变形。
⑦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并箍紧风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和抱箍,其圆弧应均匀,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x. 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的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xi. 消声器的安装要求
①消声器安装前应保持干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
②消声器安装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损坏与受潮。两组同类型消声器不宜直接串联;
③现场安装的组合式消声器,消声组件的排列、方向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单个消声器组件的固定应牢固;
④消器、消声弯管均应设独立支、吊架。
xii. 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①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表(五)的规定,叶轮转子与机壳的组装位置应正确;叶轮进风口插入风机机壳进风口或密封圈的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或为叶轮外径值的1/100。
表(五) 通风机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中心线的平面位移
10mm
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高
±10mm
水准仪或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3
皮带轮轮宽中心平面偏移
1mm
在主、从动皮带轮端面拉线和尺量检查
4
传动轴水平度
纵向0.2/1000
横向0.3/1000
在轴或皮带0°和180°的两个位置上,用水平仪检查
5
两轴芯径向位移
0.05mm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百分表检查
两轴线倾斜
0.2/1000
②现场组装的轴流风机叶片安装角度应一致,达到在同一平面内运转,叶轮与筒体之间的间隙应均匀,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
③安装隔振器的地面应平整,各组隔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高度误差应小于2mm;
④安装风机的隔振钢支、吊架,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焊接应牢固,焊缝应饱满、均匀。
第二节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系统调试
1、 消火栓系统调试
1)调试前准备
a)系统调试前落实下列条件是否具备:
i.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是否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ii. 系统供电是否满足调试要求。
iii.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iv.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阀门均无泄漏。
v.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b)除末端试水阀外的所有阀门均为开启状态。
2)调试
a) 水源测试
i.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ii.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b)消防泵调试
i.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是否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ii. 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能否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iii.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是否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是否自动停止运行。
c)报警阀调试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是否及时动作,水力警铃是否发出报警信号;打开任一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是否及时动作, 水力警铃是否发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及相关的水流指示器是否输出报警电信号,控制器是否发出报警信号并启动消防喷淋水泵。
d)联动试验
联动试验符合下列要求:
i.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水系统。
ii. 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喷淋水泵等是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iii. 按下消火栓箱内消防泵启动按钮,是否能通过消防报警控制中心自动启动消防泵。
2、 报警系统调试
1) 调试前准备:
a) 调试前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
b)检查系统中的金属护管、电缆桥架、金属线槽、配线钢管和各种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接地,及系统接地电阻是否小于4ω。
c) 检查各种接线是否正确,用500v兆欧表对电源电缆进行测量,其线芯间、线芯于地绝缘电阻是否小于20mω。
d)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进行处理。
2) 系统调试
a)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调试,分别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b) 检查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是否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主电源和备用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
c) 采用专用的设备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确保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d) 地址编码设备的上线调试按照分区调试原则,按不同回路逐个调试。 先接入其中一个回路总线,然后开机,观察机器所显示的上线数是否与实际安装数相同,若不同或有故障报警,则检查线路,排除故障,直至合格。然后再将其他回路逐一接入调试,直至所有回路合格,系统正常工作。
e) 报警及联动功能的调试对所有探测器、手动按钮逐一进行报警试验;通过控制柜,对每个控制模块发出联动命令,检查模块是否动作,动作指示灯是否闪亮,同时检查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对于不允许启动的受控设备,采用模拟试验的方式检查;根据联动逻辑关系,试验启动各联动设备;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各项报警功能和联动功能。
f)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gbj50116-98规范中附录一一填写调试报告。
第三节 各分部分项工程系统的验收交工
参加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会。系统验收前,系统应通过法定的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站的检测,并取得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1、 验收前的准备
为配合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我单位及时准备以下资料:
1) 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
2) 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4) 系统调试记录。
5) 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6) 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7) 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2、系统的检测
在调试完成系统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通过内部验收后,提请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站对系统进行逐个检测,并取得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3、 系统验收
参加验收会,并做好验收记录,听取各方对工程施工的宝贵意见,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的缺陷。
4、系统交工
系统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技术档案,并填写交工报告单。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能顺利实现,在施工中我们将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1、加强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以机电项目经理为主、技术负责人为辅,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质量员、材料员参加的质量管理网络,坚持质量自检制度,即班组自查,工序交接检查,机电项目经理部检查,再交由甲方代表认可,切实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并尽可能做到事前控制,真正落实“质量第一、预防为主”。
2、加强技术管理: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及甲部措施,根据本工序的施工环境、条件和技术要求,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各主要工序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3、加强技术交底: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工作内容、施工方技术交底,组织职工学习住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每道重要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及班组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交底坚持复核、确认制度。
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作业层、业务人员必须进行岗培训,确保具备操作资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加强材料管理:工地现场设材料仓库,配备仓库保管人员,严格按仓库规定做好各类原材料、半成品、预制件、辅材等的分类放置和做好材料进出库房的登记工作并做好材料抽样检查工作,不合格者坚决不入库。
6、加强隐蔽工程检查: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采取作业层自查,项目经理部专职人员复查,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加强机械设备、计量设备投入:精良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计量设备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基础。我们将坚持采用最精良的施工设备来组织施工作业,设备不到位,不盲目开工作业。(主要针对室外给排水工程)
8、加强内部资料管理:配备专职资料员,按照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做质料报验工作,做好内外同步。每个分项工程按照abcd分类整理,积极配合甲方代表进行隐蔽资料的确认和整理收集工作。
9、加强季节性施工措施:项目部将针对冬、雨、季夜间施工,采取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并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细化明确。
10、提高科技含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公司项目部为了保证有关工程质量方面决策的科学性,配备多台电脑及专业人员就施工现场情况做到与甲方、设计院同步进行并将意见第一时间反馈给现场施工人员。
11、推行标准工艺:坚持“样板示范”是保证高质量施工的重要措施,主体结构完成后,待隔断墙施工时,装修单位进场后,与土建、装修、专业分包等单位协调进行“样板示范”施工,满足业主、设计、监理等各单位要求。对不易控制的工艺环节及新工艺新方法采取“先样板后施工”的方法,经业主、设计、监理等人员检查、改正并确认后再推广施工
12、加强产品保护:项目部对已完成的工程产品加强保护,如有必要,可成立专职产品质量保护小组,以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和修复后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
13、开展合理化建议:我公司项目部将依靠广大建设者的聪明才智,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将其贯穿于立功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激发广大职工和建设者的创造精神,推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4、制定奖、惩激励机制:项目部为加强管理力度,专门制度质量奖惩办法,阶段性地对各施工班组及各施工作业层业,进行评比打分,以奖励先进,惩罚后进,建立竞争机制,使工程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武汉蔡甸区住宅m酒店项目b地块a标段,工程地址位于马鞍山南路与知音湖大道交界处,b地块a标段总共由9栋双拼住宅(d13~d21号楼),5栋联排住宅(t9~t13号楼)以及一栋18层住宅(h-1号楼)组成,共274户。总建筑面积55992.953平米,其中地上55313.753平米,地下679.2平米。
2、高层(h-1)18f建筑设计有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正压送风系统,地下室另设计有排烟及通风系统、水喷淋系统,所有住户的卫生间、厨房间均有通风设计。
3、联排及双拼只在电梯前室设置两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双拼联排一层无外窗的卫生间设置排气扇,排至室外天井。厨房油烟通过水平烟道排放到室外,外墙预留洞口和百叶,管道安装由用户自理。
4、本工程高层住宅及其地下室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总用水量为20l/s,火灾延时时间为2小时,一次灭火用水量为14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由消火栓给水加压泵xbd20-100-hy型两台,一用一备供水,本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为21l/s,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一次灭火用水量为76,全部储存于地下室消防水池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临时高压系统,由地下室内消防水泵房内的自喷给水专用加压泵(xbd30-40-hy)供水。室外消火栓由室外环状市政给水管网供给。在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上沿道路均匀布置室外消火栓,期间120m距不大于且满足距离消防水泵接合器15-40m的要求。本工程中高层地下室公、专变电所,高低压变电所及值班室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具体施工方案如下:
第一节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1、工程施工总要求
1) 工程施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并顺利通过有关方面的检测与验收,保证工程按时交工和投入使用。
2)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设计时,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审批文件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经甲乙双方授权人、监理单位签字,方可实施。
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包括施工日志,管线安装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管道试压、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资料。
2、预埋施工
1) 线管的预埋
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中,所有穿墙、楼板的导线均事先预埋线管,线管采用热镀锌管。线管的预埋与主体施工、装修同时进行,并与土建、装修施工密切配合。预埋前确定各个设备(如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广播)的准确位置,各种配线的具体走向。及时向主体结构施工单位提供各种线管的规格、长度。预埋完后,及时检查预埋线管的材质、规格、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如符合设计要求,线管两端作临时封闭,以防杂物掉入管内。
3、水喷淋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
11) 质量技术措施
a) 消火栓及水喷淋系统施工前,组织并检查用于安装本系统的专用工具及设备,以保证安装时,专用工具及设备能正常使用。
b) 材料员组织采购本系统的材料。所采购的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所购材料到达现场后,征得建设方、监理方确认后,再入库备用,消火栓及喷淋管采用热镀锌钢管。
c) 水泵接合器、消防泵等主要系统组件的采购应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书。
d) 阀门及其附件:阀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明;附件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21) 施工方法
a) 套管的预埋及后期处理:
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安装套管。穿墙套管的长度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的套管长度高出楼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采用柔性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套管预埋时与土建方紧密配合,准确定位,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b) 管网安装:
i. 管网安装前校直管子,并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ii. 当管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l时,采用螺纹连接;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100l时,可采用管箍连接。连接后,均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横断面面积。
iii.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iv. 当管道变径时,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采用补芯;公称直径大于50l的管道采用固定接头。
v. 管道的安装位置严格按施工图施工。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按下表。
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的最小距离
公称直径(l)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距离(l)
40
40
50
60
70
80
100
125
150
200
vi.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按下列方法施工:
①管道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前的距离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公称直径(l)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距离(l)
3.5
4.0
4.5
5.0
6.0
8.0
8.5
7.0
8.0
9.5
11.0
12.0
②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③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l;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大于750l。
④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大于3.6m。
⑤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l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
⑥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为1.5-1.8m。
⑦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设置柔性短管。套管内的管道不作焊接处理。套管与管道的间隙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⑧管道横向安装设0.002-0.005的坡度,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⑨配水干管、配水管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⑩管网在安装中断时,临时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c) 管网试压与冲洗
i. 管网安装完毕后,及时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在进行上述试验时,应请建设方代表、监理人员到现场确认。
ii. 分别对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进行试压,并合理分段进行。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设在试压管段的最低点。对管段注水时,先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缓慢升压,达到1.4 mpa后,稳压30min,目测管段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大于0.05 mpa。
iii. 系统试压完成后,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填写试压记录,记录请甲方、监理方审核并签字确认。
iv. 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v. 冲洗前,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vi.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采取防冻措施。
vii. 设计管道试验压力: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1.2 mp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4 mpa。根据规范要求,以上两系统均按1.4 mpa的试验压力。
viii.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
d) 喷头及消火栓的安装
i.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ii. 喷头安装时使用专用扳手,以确保不使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iii.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符合下表的规定:
喷头与隔断的水平和最小垂直的距离
水平距离(l)
150
225
300
375
450
600
750
>;900
最小垂直距离(l)
75
100
150
200
236
313
336
450
iv.风管处喷头安装,严格按施工图纸安装。
v.消火栓的安装:栓口的安装高度为1.1m,栓口垂直向下或与墙面成90度角。需要作减压处理的,在栓头前端加装减压孔板,减压孔板孔径根据计算确定,确保不影响使用效果。
e) 其它组件及设备安装
i. 湿式报警阀安装
①报警阀组的安装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与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高度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
②水力警铃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94a2管的公称直径为15l时,其长度不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l时,其长度不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a。
ii. 水流指示器安装
①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②水流指示器安装在水平管道上,其动作方向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检查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动作是否灵活,是否与管壁发生碰擦,并确保动作灵活。
iii. 阀门安装
①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方向正确,控制阀内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加设启闭标志。
②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l。
③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分区管网末端。
④排气阀的安装在系统管风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和配水管的末端,确保无渗漏。
iv. 消火栓、自动喷淋泵的安装
①喷淋泵的安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检查消防、喷淋水泵的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③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在消防水泵固定基础上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采用蝶阀;吸水管水平段上不漏气、无气囊。
4、 火灾报警系统的施工
1) 线管预埋
线管预埋应与土建施工方紧密配合,确定各个设备(如探测器、手报、广播等)的准确位置,线管接头处连接牢固。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管线敷设前对所预埋线管进行清理。每次线管预埋均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报请甲方及监理验收。火灾报警系统管线采用热镀锌钢管,管壁厚不小于1.5mm.
2) 管线敷设
a) 管线敷设的原则和规范
系统的布线设计和施工以简捷和安全可靠为原则,并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的交叉,避开环境条件恶劣的场所,以便于施工和维护。施工时遵循下列规定:
i.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ii.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b) 管线敷设的措施和方法
i. 控制信号线采用穿金属管, 暗敷于墙体内,且保护层厚度大于30 mm;在吊顶内布管时,采用喷阻燃涂料的金属管;吊顶内敷设的各类管路和线槽时,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固定。
ii. 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①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②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一个弯曲时。
③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二个弯曲时。
④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三个弯曲时。
iii. 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套锁母,内侧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套锁母。
iv. 槽的直线段每隔1.0m设置吊点或支点,而且在下列部位也设置吊点或支点:
①线槽接头处。
②据接线盒0.2m处。
③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④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 mm。
v.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变形缝两侧导线分别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以满足建筑物变形的需要。
vi. 管内或线槽的穿线,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给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vii.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和管子的连接处,均作密封处理。
viii. 导线线管内严禁有接头,确需接线时,应加装接线盒。在接线盒内连接时采用锡焊,并用热缩管保护。
ix. 系统中, 用途一致的导线用同一颜色, 不同用途的导线分别编号,以示区别。
x. 所有引线在与设备连接时,采用压接,接头处镀锡后穿线鼻,且均留有余量,并做永久性标识,以便维修和管理。
xi.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确定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0mω。
c) 控制室内管线敷设
控制室内的管线安装敷设按下列原则进行:
i. 控制室内电缆的敷设采用地槽。槽高、槽宽满足敷设电缆的需要和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
ii. 控制室内采用静电活动地板,其架空高度大于0.25m,并根据机柜、控制台等设备的相应位置,预留进线槽和进线孔。
iii. 引入控制台的电缆配线整齐,避免交叉。
iv. 进控制器的导线全部编号,并与控制器的接线端子一一对应。
3)设备安装
a) 感烟、感温等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如实际情况与图纸不符,安装时遵守下列规定:
i.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ii. 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iii.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 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iv.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v. 探测器水平安装,如实际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大于45°。
vi. 探测器的底座固定牢靠。
vii. 探测器导线连接必须可靠焊接,并且不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viii. 探测器的确认灯,安装时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ix.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妥善保管,并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以确保探测器投入正常运作。
b)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i.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4m处,且牢固可靠。
ii.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线导线,留有不小于10 cm的余量。
c) 控制模块的安装
根据施工图纸,各层模块集中装于各层模块箱内。模块箱底边距地2m。
d)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
i.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牢固。
ii.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后面板距墙不小于1m,其侧面板距墙不小于1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5m。
iii. 引入火灾报警控制器导线的安装:导线绑扎成束,在导线的端部均标明编号,字迹清晰,不易褪色。导线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且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超过两根。
iv.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和手动联动控制柜的外壳均引接地线至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内,确保其接地电阻小于4ω。
e) 消防广播的布置与安装:严格按施工图提供的位置进行安装,安装牢固、可靠。
4)系统接地
系统接地满足如下要求:
a) 独立接地电阻小于4ω,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ω。
b) 专用接地干线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根据提供的接地体的实际情况,采取单独接地或联合接地方式,专用接地干线电缆采用截面积为16mm2单芯多股绝缘铜芯线。在控制室设置地线接线铜排,系统设备的金属外壳通过多股电缆线连接至铜排接线端子上,然后再由接地干线电缆引至接地体上。接地干线与防雷干线的距离不小于5m。系统地线施工完毕后,将进行接地电阻的现场测试,达到上述系统接地要求后,填写地线测试记录。
5)系统调试:在自己内部调试合格后,邀请建设方、监理单位、设计院到场进行系统的最终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调试合格后,请上述单位签字确认。
5、防排烟及通风系统施的安装
1) 风管制作
a) 风管制作的一般规定
i.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镀锌钢板的厚度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
表(一)钢板风管板材厚度(mm)
类别
风管直径d
或长边尺寸b
圆形风管
矩形风管
除尘系统风管
中低压系统
高压系统及排烟系统
d(b)≤320
0.5
0.5
0.75
1.5
320 0.6 0.6 0.75 1.5 450 0.75 0.6 0.75 2.0 630 0.75 0.75 1.0 2.0 1000 1.0 1.0 1.0 2.0 1250 1.2 1.0 1.2 按设计 2000 按设计 1.2 按设计 按设计 ii.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iii.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对低压系统风管 ql≤0.1056p0.65; iv.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接缝。 ②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二)、表(三)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了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表(二)金属圆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风管直径d 法兰材料规格 螺栓规格 扁钢 角钢 d≤140 20x4 m6 140 25x4 280 25x3 630 30x4 m8 1250 40x4 表(三)金属矩形风管法兰及螺栓规格(mm) 风管长边尺寸b 法兰材料规格(角钢) 螺栓规格 b≤630 25x3 m6 630 30x3 m8 1500 40x4 2500 50x5 m10 v. 砖、混凝土风道的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渗水和漏风。 vi. 金属风管的加固要求符合下列规定: ①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 度大于1250mm或总面积大于4m2均采取加固措施; ②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1.2m2、中、高压风管大于1.0m2,均采取加固措施; ③非规则椭圆形风管的加固,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vii. 矩形风管弯管的制作,采用曲率半径为一个平面边长的内 外同心弧形弯管,当采用其他形式的弯管,平面边长大于500mm时,必须设置弯管导流片。 b) 风管制作的工艺要求 i. 金属风管制作工艺要求 圆形弯管的曲率半径(以中心线计)和最少分节数量应符合表(四)的规定。圆形弯管的弯曲角度及圆形三通、四通支管与总管夹角的制作偏差不得大于3°; 表(四) 圆形弯管曲率半径和最少节数 弯管直径d(mm) 曲率半径 r 弯管角度和最少节数 90° 60° 45° 30°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中节 端节 80-220 ≤1.5d 2 2 1 2 1 2 2 220-450 d-1.5d 3 2 2 2 1 2 2 450-800 d-1.5d 4 2 2 2 1 2 1 2 800-1400 d 5 2 3 2 2 2 1 2 1400-2000 d 8 2 5 2 3 2 2 2 ①风管与配件的咬口缝应紧密、宽度应一致;折角应平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行。风管无明显扭曲与翘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②风管外径或外边长的允许偏差:当小于或等于300mm时,为2mm;当大于300mm时,为3mm。管口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和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圆形法兰任意正交两直径之差不应大于2mm; ii. 金属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工艺要求 ①风管法兰的焊缝应熔合良好、饱满,无假焊和孔洞;法兰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同一批量加工的相同规格法兰螺孔排列应一致,并具有互换性。 ②风管与法兰采用铆接连接时,铆接应牢固、不应有脱铆和漏铆现象;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一致,且不应小于6mm;咬缝与四角处不应有开裂与孔洞。 ③风管与法兰采用焊接连接时,风管端面不得高于法兰接口平面。除尘系统的风管,宜采用内侧满焊、外侧间断焊形式,风管端面距法兰接口平面小应小于5mm。当风管与法兰采用点焊固定连接时,焊点应融合良好,间距不应大于100mm;法兰与风管应紧贴,不应有穿透的缝隙或孔洞。 iii.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制作工艺要求 ①无法兰连接风管的接口及连接件,应符合规范要求; ②薄钢板法兰矩形风管的接口及附件,其尺寸应准确,形状应规则,接口处应严密;薄钢板法兰的折边(或法兰条)应平直,弯曲度不应大于5/1000;弹性插条或弹簧夹应与薄钢板法兰相匹配;角件与风管薄钢板法兰四角接口的固定应稳固、紧贴,端面应平整、相连处不应有缝隙大于2mm的连续穿透缝; ③采用c、s形插条连接的矩形风管,其边长不应大于630mm;插条与风管加工插口的宽度应匹配一致,其允许偏差为2mm;连接应平整、严密,插条两端压倒长度不应小于20mm。 ④采用立咬口、包边立咬口连接的矩形风管,其立筋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同规格风管的角钢法兰宽度。同一规格风管的立咬口、包边立咬口的高度应一致,折角应倾角、直线度允许偏差为5/1000;咬口连接铆钉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间隔应均匀;立咬口四角连接处的铆固,应紧密、无孔洞。 iv. 风管加固的工艺要求 ①风管的加固可采用楞筋、立筋、角钢(内、外加固)、扁钢、加固筋和管内支撑等形式; ②楞筋或楞线的加固,排列应规则,间隔应均匀,板面不应有明显的变形; ③角钢、加固筋的加固,应加排列整齐、均匀对称,高度应小于或等于风管的法兰宽度。角钢、加固筋与风管的铆接应牢固、间隔应均匀,不应大于220mm;两相交处应连接成一体; ④管内支撑与风管的固定应牢固,各支撑点之间或与风管的边沿或法兰的间距应均匀,不应大于950mm; ⑤中压和高压系统风管的管段,其长度大于1250mm时,应有加固框补强。高压系统金属风管的单咬口缝,应有防止咬口缝胀裂的加固或补强措施。 3)风管系统安装 a)一般要求 i. 风管系统安装后,必须进行严格严密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下道工艺。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以主、干管为主。在加工工艺得到保证的前提下,低压风管系统可采用漏光法检测。 ii. 风管系统吊、支架采用膨胀螺栓等胀锚方法固定时,必须符合其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 b)风管系统安装工艺要求 iii.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的防火、防爆的墙体或楼板时,应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的柔性材料封堵。 iv. 室外立管的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v. 风管部件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类风管部件及操作机构的安装,应能保证其正确的使用功能,并便于操作; ②斜插板风阀的安装,阀板必须为向上拉启;水平安装时,阀板还应为顺气流方向插入; ③止回风阀、自动排气活门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vi. 防火阀、排烟阀(口)的安装方向、位置应正确。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表面不应大于200mm。 vii. 风管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系统类别进行严密性检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viii. 风管的安装要求 ①风管安装前,清除内、外杂物,并做好清洁和保护工作;2。 ②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根据设计要求,风管接口的配置,不得缩小其有效截面。 ③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宜在同侧; ④3.2.2.6.4 风管接口的连接应严密、牢固。风管法兰的垫片材质应符合系统功能的要求,厚度不应小于3mm。垫片不应凸入管内,亦不宜突出法兰外; ⑤柔性短管的安装,应松紧适度,无明显扭曲; ⑥可伸缩性金属或非金属软风管的长度不宜超过2m,并不应有死弯或塌凹。 ⑦风管与砖、混凝土风道的连接接口,应顺着气流方向插入,并采取密封措施。风管穿出屋面处应设有防雨装置。 ⑧风管的连接应平直、不扭曲。明装风管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允许偏差为3/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明装风管垂直安装 ,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2/1000,总偏差不应大于20mm。暗装风管的位置,应正确、无明显偏差。 ix. 风管支、吊架的安装要求 ①风管水平安装,直径或长边尺寸小于等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米;大于400mm,不应大于3米。螺旋风管的支、吊架间距可分别延长至5米和3.75米;对薄钢板法兰的风管,其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3米。 ②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米,单根直管至少有2个固定点。 ③风管支、吊架宜按国标图集与规范选用强度和刚度相适应的形式和规格。对于直径或边长大于2500mm的超宽、超重等特殊风管的支、吊架应按设计规定。 ④支、吊架不宜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离风口或插接管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⑤当水平悬吊的主、干风管长度超过20米时,应设置防止摆动的固定点,每个系统不应少于1个。 ⑥吊架的螺孔应采用机械加工。吊杆应平直,螺纹完整、光洁。安装后各副支、吊架的受力应均匀,无明显变形。 ⑦抱箍支架,折角应平直,抱箍应紧贴并箍紧风管。安装在支架上的圆形风管应设托座和抱箍,其圆弧应均匀,且与风管外径相一致。 x. 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固,与装饰面相紧贴;表面平整、不变形,调节灵活、可靠。条形风口的安装,接缝处应衔接自然,无明显缝隙。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的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明装无吊顶的风口,安装位置和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风口水平安装,水平度的偏差不应大于3/1000;风口垂直安装,垂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1000。 xi. 消声器的安装要求 ①消声器安装前应保持干净,做到无油污和浮尘; ②消声器安装的位置、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不得有损坏与受潮。两组同类型消声器不宜直接串联; ③现场安装的组合式消声器,消声组件的排列、方向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单个消声器组件的固定应牢固; ④消器、消声弯管均应设独立支、吊架。 xii. 通风机的安装要求 ①通风机的安装,应符合表(五)的规定,叶轮转子与机壳的组装位置应正确;叶轮进风口插入风机机壳进风口或密封圈的深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或为叶轮外径值的1/100。 表(五) 通风机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中心线的平面位移 10mm 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高 ±10mm 水准仪或水平仪、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3 皮带轮轮宽中心平面偏移 1mm 在主、从动皮带轮端面拉线和尺量检查 4 传动轴水平度 纵向0.2/1000 横向0.3/1000 在轴或皮带0°和180°的两个位置上,用水平仪检查 5 两轴芯径向位移 0.05mm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百分表检查 两轴线倾斜 0.2/1000 ②现场组装的轴流风机叶片安装角度应一致,达到在同一平面内运转,叶轮与筒体之间的间隙应均匀,水平度允许偏差为1/1000; ③安装隔振器的地面应平整,各组隔振器承受荷载的压缩量应均匀,高度误差应小于2mm; ④安装风机的隔振钢支、吊架,其结构形式和外形尺寸符合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焊接应牢固,焊缝应饱满、均匀。 第二节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系统调试 1、 消火栓系统调试 1)调试前准备 a)系统调试前落实下列条件是否具备: i.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是否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ii. 系统供电是否满足调试要求。 iii.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iv.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阀门均无泄漏。 v. 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b)除末端试水阀外的所有阀门均为开启状态。 2)调试 a) 水源测试 i.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 ii. 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b)消防泵调试 i.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是否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ii. 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能否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iii.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是否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是否自动停止运行。 c)报警阀调试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是否及时动作,水力警铃是否发出报警信号;打开任一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是否及时动作, 水力警铃是否发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及相关的水流指示器是否输出报警电信号,控制器是否发出报警信号并启动消防喷淋水泵。 d)联动试验 联动试验符合下列要求: i.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水系统。 ii. 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喷淋水泵等是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iii. 按下消火栓箱内消防泵启动按钮,是否能通过消防报警控制中心自动启动消防泵。 2、 报警系统调试 1) 调试前准备: a) 调试前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 b)检查系统中的金属护管、电缆桥架、金属线槽、配线钢管和各种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接地,及系统接地电阻是否小于4ω。 c) 检查各种接线是否正确,用500v兆欧表对电源电缆进行测量,其线芯间、线芯于地绝缘电阻是否小于20mω。 d)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进行处理。 2) 系统调试 a)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调试,分别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b) 检查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是否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主电源和备用电源是否能自动切换。 c) 采用专用的设备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确保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d) 地址编码设备的上线调试按照分区调试原则,按不同回路逐个调试。 先接入其中一个回路总线,然后开机,观察机器所显示的上线数是否与实际安装数相同,若不同或有故障报警,则检查线路,排除故障,直至合格。然后再将其他回路逐一接入调试,直至所有回路合格,系统正常工作。 e) 报警及联动功能的调试对所有探测器、手动按钮逐一进行报警试验;通过控制柜,对每个控制模块发出联动命令,检查模块是否动作,动作指示灯是否闪亮,同时检查受控设备的动作情况。对于不允许启动的受控设备,采用模拟试验的方式检查;根据联动逻辑关系,试验启动各联动设备;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的各项报警功能和联动功能。 f)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gbj50116-98规范中附录一一填写调试报告。 第三节 各分部分项工程系统的验收交工 参加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会。系统验收前,系统应通过法定的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站的检测,并取得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1、 验收前的准备 为配合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我单位及时准备以下资料: 1) 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 2) 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3)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 4) 系统调试记录。 5) 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6) 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 7) 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2、系统的检测 在调试完成系统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通过内部验收后,提请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站对系统进行逐个检测,并取得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 3、 系统验收 参加验收会,并做好验收记录,听取各方对工程施工的宝贵意见,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的缺陷。 4、系统交工 系统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技术档案,并填写交工报告单。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能顺利实现,在施工中我们将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1、加强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以机电项目经理为主、技术负责人为辅,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质量员、材料员参加的质量管理网络,坚持质量自检制度,即班组自查,工序交接检查,机电项目经理部检查,再交由甲方代表认可,切实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并尽可能做到事前控制,真正落实“质量第一、预防为主”。 2、加强技术管理: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及甲部措施,根据本工序的施工环境、条件和技术要求,及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各主要工序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3、加强技术交底: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工作内容、施工方技术交底,组织职工学习住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每道重要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及班组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交底坚持复核、确认制度。 4、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技术水平。作业层、业务人员必须进行岗培训,确保具备操作资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5、加强材料管理:工地现场设材料仓库,配备仓库保管人员,严格按仓库规定做好各类原材料、半成品、预制件、辅材等的分类放置和做好材料进出库房的登记工作并做好材料抽样检查工作,不合格者坚决不入库。 6、加强隐蔽工程检查:严格执行三级自检制度,采取作业层自查,项目经理部专职人员复查,并通知甲方代表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加强机械设备、计量设备投入:精良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计量设备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基础。我们将坚持采用最精良的施工设备来组织施工作业,设备不到位,不盲目开工作业。(主要针对室外给排水工程) 8、加强内部资料管理:配备专职资料员,按照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做质料报验工作,做好内外同步。每个分项工程按照abcd分类整理,积极配合甲方代表进行隐蔽资料的确认和整理收集工作。 9、加强季节性施工措施:项目部将针对冬、雨、季夜间施工,采取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并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细化明确。 10、提高科技含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我公司项目部为了保证有关工程质量方面决策的科学性,配备多台电脑及专业人员就施工现场情况做到与甲方、设计院同步进行并将意见第一时间反馈给现场施工人员。 11、推行标准工艺:坚持“样板示范”是保证高质量施工的重要措施,主体结构完成后,待隔断墙施工时,装修单位进场后,与土建、装修、专业分包等单位协调进行“样板示范”施工,满足业主、设计、监理等各单位要求。对不易控制的工艺环节及新工艺新方法采取“先样板后施工”的方法,经业主、设计、监理等人员检查、改正并确认后再推广施工 12、加强产品保护:项目部对已完成的工程产品加强保护,如有必要,可成立专职产品质量保护小组,以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和修复后影响产品的外观质量。 13、开展合理化建议:我公司项目部将依靠广大建设者的聪明才智,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将其贯穿于立功竞赛活动的全过程,激发广大职工和建设者的创造精神,推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14、制定奖、惩激励机制:项目部为加强管理力度,专门制度质量奖惩办法,阶段性地对各施工班组及各施工作业层业,进行评比打分,以奖励先进,惩罚后进,建立竞争机制,使工程质量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