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年度评建工作管理规定
z学院关于年度评建工作管理规定
20**,年教育部将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办学条件进行评估,这既是结我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促进规范化建设的一次历史性机遇和挑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确实做到通过评估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指南(试行)》为依据,发评估为契机,强化管理,推进改革,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工作目标:依据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进行学院的“软件”和“硬件”建设,通过整改促进规范化建设,强化办学质量与内涵,最终使“硬件”和“软件”条件全部达到高职高专优秀标准。20**年日常管理工作按高职本科院校标准规范,其中50%以上达到高职本科院校合格标准,为申办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和申办高职本科院校做好准备工作。
二、组织领导与管理
1、加强领导,全面发动
为了做好20**年的评建工作,确保完成上述工作指标,学院成立迎接评估和促进建设指挥中心,并设立评建办公室,简称“评建办”。董事长*1同志亲自挂帅任总指挥,校长*2同志副总指挥,副校长*3同志任常务副总指挥,*4同志任技术总监。同时,以日前领导分工范围分成七个评建领导小组,各位校务委员担任所分管范围领导小组评建组长,各处室处长和二级学院院长担任所属领导小组副组长,评建办做为全校评建领导指挥和指导的常设机构,主持评建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使全校上下都认识到评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理解评估指标的内涵,明确工作目标,举全校之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努力提高评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2、明确责任,限定时效
评建办主要负责制定政策和工作方案,分解下达指标,明确规范量化标准,以及汇编统计资料,督查指导各部门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指标任务。评建办所提出的工作方案和事项要求具有绝对的权威性,无论哪个部门若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将一票否决,严重者可以就地免职或辞退。
各处室处长和学院院长是评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各部门都要根据评建办的要求写出本部门评建工作的详细方案,明确指标任务,责任到人,限时限量保质完成。
学校需提供200万元左右的评建项目整改专项资金,用于处理门面项目和棘手事项。同时,提供100~200万元的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有关人员和处理公关费用。上述两项资金由评建办提议支配使用。
3、突出重点难点,积极整改
评建办与各单位,针对自评发现的薄弱环节问题,特别是与重要指标有差距的项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领导班子及时讨论,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确保评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工作要求
1、组织学习,领会评估文件精神,吃透指标要求和学校评建办的有关规定,同时层层发动宣传,使评建工作深入人心,评建的重要性和意义人人都能理解。
2、从20**年元月开始,各处室和学院一律参照评估要求标准规范管理工作,首先严格做好目前日常的工作,不符合准则的马上整改,使之达到评估达标要求。同时注意原始材料的保存,为评估积累支撑材料,真正将迎评促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迎评先促建,以建带迎评。
3、各处室、学院必须严格按照《评估工作指南》、《评建工作指标分解实施细则》《评建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写出本部门评建工作的详细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指标,责任到人,并有具体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4、严格自查自评,各部门及时补漏。如检查教学计划、出题阅卷情况、试卷分析、教学大纲、专业课程设置、毕业档案、实验实习报告、项目卡片等,是否规范、齐全、完整,如有遗漏及时填补,缺项及时补充。
5、各部门必须反复做好教师与学生座谈会和模拟问卷测试工作,并籍此进行爱校和感恩教育。
(二)、注意事项
1、贯彻教育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从做好评建基础工作着的手,强化教学与学生管理。切勿因集中精力整理材料而忽视日常工作。
2、根据评估指标内涵说明,学校近二年的教学工作状况均在评估范围之内。每个观测点都以a级标准为目标开展评建工作。
3、主要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以备测试。精选示范性专业课,按要求做好各项指标的详尽准备工作,以备抽测。
4、各处室、学院应创造性开展工作,充分挖掘潜能,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既要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经验,又不受既有的某些资料做法束缚。
5、各处室、学院之间,单位内部人与人之间不得相互推委工作任务和责任,应积极主动工作,以为学校评建工作多做贡献为荣。
6、各处室、学院要相互支持,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向其他部门、学院提供与迎评促建工作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凡处室、学院提供给其他部门、单位的数据,须同时报评建办备案。
7、各处室、学院或个人提供的数据要准确,且自留备份,数据前后必须统一。重要数据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
8评估材料强调真实性、原则性和层次性,不弄虚作假,有些原始材料丢失,如实说明。支撑材料尽量不做地三次加工。评估材料必须分门别类,层次分明。
9、各处室、学院应根据评建方案要求多组织一些对评估有益的活动,以提高指标评定等级。
四、奖励和处罚量化考核细则
(一)奖励规定
1、为了加强评建的领导力度,进入评建办的成员低于科级的一律按科级享受待遇。
2、评建过程中,对通过主观努力创新而改变了现状,使阶段检查一次性达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嘉奖,并颁发奖金。
3、评建工作顺利达标后,对工作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论功评奖,并颁发资金。
4、对评建工作顺利达标,且日常工作规范50%以上指标达到高职本科院校合格标准的,给予部门和个人重奖,颁发奖金,并提前评先进集体或个人,责任人
优先晋级和提干。
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待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订。
(二)处罚量化考核细则
1、评建办定期深入各有关单位逐项督查、指导、考核,由督察办协助督查,并落实奖惩。按计划规定进度和标准检查,一次检查有不合格项扣处室处长或学院院长工资总额的10%,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先进;二次检查仍有不合格项处室处长或学院院长降一级使用;三次检查有不合格项处室处长或学院院长就地免职。
2、每月对评建工作的考核,需结合日常工作按达标情况实行考核,在评建办提出检查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规范达标的要求,制订相应的规范检查管理规定和考核实施细则,加大监管力度,以确保日常工作按规范达标标准执行,形成良好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