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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小学路队管理工作细则 第2篇镇中小学路队管理积分细则
第1篇 小学路队管理工作细则
为加强学生路队管理,确保学生放学途中安全,特制订路队管理实施细则:
1、学生放学要排一路纵队靠公路右侧步行回家,不准搭乘机动车辆,不准单独回家,不准私自离队,不准在公路上打闹、玩耍,禁止骑自行车。
2、建立学校教师承包路队制度,每学年开学,学校调整包队教师并鉴定路队安全责任书。
3、每个路队选出2名责任心强的路队长,协助包队教师组织管理路队。其中一名路队长在队伍前面,负责队伍的行进速度和路线,另一名路队长在队伍的后面,负责路队的纪律。
4、学生不分班级,按所居地站成一路纵队。放学时由班主任组织在10分钟内站到校门口内侧指定地点。(路队按照所居地分:三岔、刘家曲、石峡湾、阳阴湾、站湾、中山、碾子山、车门沟、康家沟、阴洼、泉下、新泉湾、温家湾、涝坝滩、中梁)。
5、放学前,值周教师认真核查各队人数,并根据近期道路状况进行5分钟的安全专项教育后,统一指挥路队按照第四条中列举顺序出校门。
6、学生路队出校门时,由包队教师护送并注意交通指挥员旗语,直到学生安全横穿公路。
7、上周值周教师为本周放学校门口交通指挥员,指挥员必须提前2分钟到校门口执勤,按照红停绿行的旗语指挥来往车辆,学生出校门时,指挥来往车辆暂停通行,做到反应迅速、旗语准确。
8、每天早自习前,值周教师对前一天放学路队情况进行汇总,对违反路队纪律的学生,要扣完该生所在的班级当天的纪律和路队分,并在通报栏中通报批评,存在问题严重的,通知包队教师整顿或上报学校处理,并在学校日志中做好详细记录。
9、遇到恶劣天气时,酌情决定放学时间,必要时联系家长接送,无家长接送的,由包队教师护送回家。
10、在回家途中,队员不遵守路队纪律时,路队长要立即暂停路队,劝其遵守纪律,待纪律恢复时,继续行走。路队长要在第二天早自习前将路队情况报告值周教师,
11、包队教师每周至少对承包路队情况抽查2次,并定期对路队长行为进行考核并指导他们工作。
12、值周教师每周至少巡查5个以上路队情况,并在通报栏中公布巡查结果,对出现的问题通知包队教师立即解决。
13、值周领导要对值周工作和包队教师工作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优秀路队长每学年进行评选并给予表彰奖励,并在校园广播站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14、每学年学校要联系交警部门或校外辅导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15、本细则未涉及之处,参照石峡湾中心小学其它制度执行。
第2篇 镇中小学路队管理积分细则
中镇小学路队管理积分细则
一、总则
全体师生员工(特别是班主任任)要从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学生交通安全的高度搞好路队管理,同时要使路队成为校纪校风建设的亮丽风景线。
本项积分以20%的权重(即每周20分)纳入班级常规管理积分,“日查周清月奖惩”,扣完为止,不倒扣。
二、细则
1.组织,每个路队右各班级产生正副路队长各1人,其中正路队长在队前举路队牌带队,另1路队长在队尾管理。否则每次扣1分。
2.每天上下午都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整队放学,未整队而放学的每次扣2分 3.从校内中心路到校外指定集散地点每班都必须并排分东、西两个路队,每个方向各两路纵队,每两个纵队在行进中保持横向两两对齐,按交通规则安静行进,带自行车的一律推着随在队尾步行。否则扣0.5~2分。
4.在行进过程中,必须由低年级向高年级逐班依次行进,不得抢先并行。只有低年级正在排队,暂未上中心路的,高一年级如已排好路队等候,才可上路行进。否则,东西各队除最低一个年级中行进在最前面的一个班外,其它抢道并行的班均扣1分。
5.无老师整队护送的扣1分。
本细则从二○一六年九月一日施行,解释权在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