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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和校园卫生工作管理规定
实验小学学生安全和校园卫生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
一、学校日常安全工作指楼道通行安全、走廊通行安全、放学和*路队安全。
二、放学和*以及做操时,各班级行进必须严格按照两路纵队安静有序的行进,不准打闹和大声喧哗。两位下班老师必须一前一后监管。
三、楼道通行要按照上下楼道靠右行的原则,学会礼让。不准滑扶手杆,不准打闹,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楼道上玩耍。
四、走廊通行要文明礼让,不准在走廊上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准在走廊里随地坐下和爬滚。值周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负责楼道通行的监管。
五、每个班级每天必须有安全监督岗,佩戴学校统一下发的黄色袖套,课间时间在班级班牌处执勤,负责监督走廊里同学的文明行走,负责提醒、规劝和告诫不文明行走的同学纠正错误。学校德育处将不定时对安全岗进行巡查。
六、安全监督岗袖套各班级负责保管,遗失自行负责增补。
七、教师用放学后的时间教育学生必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并告知接送时间。
卫生
一、学校日常卫生是指各班级教室和相应走廊的卫生、各班级所负责的公区清洁卫生
二、在日常的校园学习生活中,要求每位老师和学生爱护校园环境,主动弯腰捡起所见纸屑垃圾。不准乱丢乱放,不准看到垃圾视而不见。
三、午餐和喝牛奶时间,不准任何学生在教室外就餐或者喝奶。
四、每个班级每天必须有两个卫生监督岗,一个负责公区卫生监督,一个负责教室以及相应走廊的卫生监督。负责清理区域内的垃圾纸屑,负责对不文明卫生行为的监督,负责提醒、规劝和告诫不文明卫生行为的同学纠正错误。学校的卫生抽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五、卫生监督岗袖套各班级负责保管,遗失自行负责增补。
第2篇 某实验小学学生安全管理须知
实验小学学生安全管理须知
为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常抓不懈'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消除种种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须知》。
(一)人身安全
1.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架和械斗,不逞强*。
2.学生不得私藏和携带管制刀具。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学生不得翻爬校墙,不在墙头上走动。在楼上不要将身体移向栏杆以外。
4.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学生不得在校内及周边燃放鞭炮。
5.学生不得私自外出春游和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流或低洼地游泳戏水。要游泳必须到正规的游泳池,并由家长带。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7.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学生不得在楼顶边沿戏闹、闲谈。学生打水、打饭要自觉排队,防烫伤、挤伤。
8.学生不得向楼下乱扔东西,开窗不要把窗外的硬物推下楼,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
9.不攀爬高楼、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和有危险的建筑物、景点。
10.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时,要特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擦拭二楼以上的玻璃,不得将身体移出窗外。
11.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科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2.放学、*和组织集体活动,学生要有秩序,防挤伤,防踏伤。
13.偶遇紧急情况,不要惊惶失措,要采取紧急避险自救措施。(如发生地震、火灾时,不要跳楼,也不要手拿凳子,头顶桌子等)。
14.新生入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15.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如家长不同意子女保险,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存档。
16.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7.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8.按时到校、离校,准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孩子上学。
19.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20.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的人离开学校。
21.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现有不法分子侵入,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及时报警求助。
22.自习时间和午休时,陌生人叫人时,学生不得出教室或宿舍。
23.节假日学生不得在校住宿。
24.不得损坏避雷设施。
25.在家预防煤气中毒。
26.所住房舍发现有异常现象(如漏雨、漏土、墙壁裂缝等),要马上报告。
27.公共区的电灯不亮要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28.刮风下雨要远离楼房、高树、高压线和不牢固的墙壁。
29.不到基建工区玩耍、参观。注意观察危险区域和设施的警示标志。
30.发生地震,掌握逃生本领,用手或物品护头,紧急撤离房屋。
(二)财物安全
1.教室、宿舍无人时要关窗、锁门,教室、宿舍钥匙专人保管,不得乱配钥匙。
2.自行车要上锁、挂牌。
3.个人钱物妥善保存。
4.非本班人员不得乱窜教室、宿舍。
5.不得从教室和宿舍门窗钻入钻出。
6.丢失钱物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尽量保护案发现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三)体育安全
1.上体育课要严格在体育老师指导下,按规定进行。
2.从事剧烈的活动要防撞伤、踏伤、扭伤,从事有危险的体育活动要采取防护措施。
3.禁止学生越墙拾球,外出拾球需注意安全。
4.学生不得在教学区、宿舍区和人员集中的区域打排球、篮球或踢足球。
5.校运会或其他体育比赛时,学生不得在赛场内穿行、玩耍、带跑和观看比赛。
6.学生集体跑步,守秩序。
7.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四)饮食安全
1.学生不得食用变质食品。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
2.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购买不法摊贩的食品,不到校外不法小饭铺就餐。(不法商贩、饭铺无三证即无卫生许可证 、无健康证、无工商许可证)。
3.不食用变质的水果。
4.饭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5.不饮用凉水、生水和不清洁水。
6、防食物中毒,有不良反映要立即报告学校。
(五)用电安全
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
2.不准私自更换宿舍照明用灯。
3.不准私拉电线用以照明、烧水、取暖、做饭、充电、收听录音机、收看电视等。
4.不拆卸、不损坏公共电力设施;在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上课不准乱动电器、开关,下课后由老师关闭总电源开关。
5.已坏电器、开关学校由电工负责维修,不要用手接触。
6.遇到恶劣天气要注意被砸坏的电线,以防触电。
(六)防火安全
1.不准用电炉子取暖。
2.不准吸烟,不要在宿舍点蜡烛看书。
3.不准焚烧垃圾。
4.学生不得抽烟、玩火。
5.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6、不能参加森林火灾灭火。
7、发生火灾,懂得逃生本领,俯身捂住口鼻,紧急撤离。
(七)交通安全
1.学生满12周
岁,由家长填写骑自行车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后,允许骑自行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在校外行走或骑车时不准带耳机。
3.不坐满员超载的汽车。
4.学生不准骑摩托车和开其他机动车。
5.行走要靠右边行走。过马路走人行道,红灯停绿灯行。
6.骑车前要检查制动装置是否灵敏,骑车、行走要注意路口车辆。
(八)实验安全
1.实验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教师要求去做。
2.做实验有不良反应要马上向指导教师报告。
3.实验完毕要洗手。
(九)用药安全
1.学生用药要遵医生嘱咐或按说明服用,不能服用过期和变质的药物。
2.对本人有过敏反应的药物要禁用并告知医生。
3.因防疫需要而统一购用的药物,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同意后方准用药。
4.禁止在宿舍内喷洒农药。学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不准喷药。
5.灭鼠药要按学校要求专人分放,防污染、防中毒。
6.发现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采取措施以防止群体传染病的蔓延。
7.学生有疾病,班主任随时安排救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病情严重者要及时报学校有关领导。
8.学生有重大病情,校医要护送到医院,并把有关病情用药及采取的措施告知医生。
(十)其他规定
1.学生必须接受防火、防触电、防震、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3.责任要求:
(1).自习、上课、组织活动期间,因教师疏于管理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任课教师负责。
(2).平时教师对看到学生违纪违规现象,不管不问由此而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3).班主任、学校各职能部门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负有责任。
(4).教师明知这样做或已预见到这样做有危险、有危害而执意去做,对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