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维修部工作管理规定
为保障各管理处范围内所有公用设备能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房屋公用设施整体结构完整,及时服务好用户,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维修人员必须有严明的纪委性和高度责任感,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着装整齐清洁,工牌佩戴端正醒目,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不准留长发长胡。
三、坚守工作岗位,不准串岗、脱岗,不准闲坐聊天,不准睡觉和酒后上班,不准用对讲机交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当班不准接打私人电话。
四、上班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设备区、值班房。
五、顶班、请假、::调休应按规定报批,否则视为旷工。
六、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设备保持完好,工具齐全,记录清楚,交接清楚,不遗留问题。
七、服从工作安排,对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按时完成,不准找理由一推了之。
八、不准私自向用户收取维修费用,不准私自承接或变相承接装修工程,不准故意刁难、推诿、搪塞用户。
九、工作热忱,待人礼貌,敬业守纪,不准有骂人、打架的行为发生。
十、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加强设备巡视,对设备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应及时处理,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损失或设备损坏的将从重处罚。
十二、领取维修材料应按规定先填单,审批后方可领用,严禁私自使用工程维修材料或送人。
十三、保持设备及房间环境卫生,开关、仪表、控制柜无灰尘,设备油漆完好。
十四、违反有关规定,按《员工违纪处罚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