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区安全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大学校区安全保卫、消防与交通管理工作要求
1、结合教学区和生活区特点,分别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3、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4、物业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火灾事故。
5、协助学校保卫处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组建义务消防队和明确防火责任人。
6、按照学校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7、保证校区内无火警火灾事故。
8、确保门禁系统及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熟练操作监控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校保卫处。
9、严禁小商贩等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内推销商品和拾破烂。
10、严格来访登记制度,热情接待来访者。
11、建立生活区学生凭“一卡通”进宿舍制度。
12、组建保安队并经大学城派出所和番禺区公安分局备案登记,保安员24小时巡逻。
13、在学校保卫处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服从保卫处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值班人员接受校保卫处的定期消防培训。
14、负责教学区和生活区单车管理,保证单车停放有序,防止单车被盗。如有单车被盗,按《赔偿法》予以赔偿。
15、保证消防通道和各安全出口的畅通无阻,每月对所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检查2次以上。
16、保管好消防设施。
17、严禁在生活区、宿舍内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私装电源插座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18、负责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现场保护,积极抢救伤员,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协助保卫处和当地派出所调查工作。
19、保证校区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
20、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的案件的,物业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具体赔偿办法另定)。
21、负责校内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证车辆运行畅顺。
22、负责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23、负责停车场车辆的保管,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学校标准代收取停车费用。
24、协助学校保卫处做好突发事件处理以及涉外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