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精神,落实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基层单位的生产工作,禁止“三超”现象,严禁“三违”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险情时,要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协助公司对各生产安全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责任考核。
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汇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和向全公司通报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6、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含金物料及危险化学品跟踪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含金物料遗失、遗漏和危险化学品的泄露。
7、按照规定处理分析化验废水、固体废弃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做好硫酸、盐酸等危险品的储存,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储存、使用台账,确保危险品无流失。
9、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10、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11、在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时,必须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12、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