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部/工程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设备工程部是设备(包括各种物料管道)、建构筑物、道路、三废排放设施、工业防尘防毒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公司供用电及照明等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在委外工程施工,安装、改装、拆装和修理设施、设备时,应签定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效的合同,明确相关方在提供服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监督落实。
(6)负责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同时”工作。
(7)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和起重设备(包括吊机、电梯、电葫芦)、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管理和年检、复审工作。
(8)组织落实日常检修和年度设备大、中修安全措施计划。
(9)负责设备和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
(10)在进行固定资产、备件、工具的购置时,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1)负责消防设施及其监控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
(12)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