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污染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噪音污染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产生噪音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产生噪音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劳动部门的要求,并确保职员、周边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生产和生活所产生噪音的预防、监测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职责
公用科负责噪音预防、监测联系等事宜。
4定义
噪音是指使人烦躁的、讨厌的、不需要的声音。
5运作流程
5.1噪音管理和控制范围包括:
a、空压机运转噪音;
b、汽车、卡车噪音;
c、工程施工噪音;
d、生产设备噪音等。
5.2噪音管理和控制原则:
5.2.1噪音污染源应视条件采取隔音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公用科负责监管。
5.2.2噪音污染源附近的职员应配备防护装置,确保职员身心健康,生产科负责监管。
5.2.3当厂区有施工项目时,公用科负责监管施工噪音,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2.4公司用汽车、卡车应力求少用喇叭。
5.2.5各噪音污染源应设立醒目标识。
5.2.6各噪音标准参见国家相关噪音标准。
5.2.7公用科负责配合环保部门监测各噪音污染源声强,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5.3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支持文件
6.1《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
6.2《记录控制程序》
7相关环境记录表格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