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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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不出现泄漏、爆炸、伤亡、污染等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防护细则》,并配备适宜的消防装置。
3.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3.3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弃物的处置。
4定义(略)
5运作流程
5.1生产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防护细则》,内容包括:
a、危险化学品品名、规格、型号;
b、危险化学品运输特性;
c、危险化学品储存特性;
d、危险化学品使用特性;
e、危险化学品安全特性;
f、危险化学品堆放特性;
g、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特性;
h、其他特性。
5.2使用部门在每一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搬运场所,负责配备适宜的消防装置,确保安全。
5.3危险化学品储存原则。
5.3.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5.3.2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仓库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5.3.3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5.3.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3.5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5.3.6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5.3.7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5.3.8进入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3.9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5.3.10在储存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5.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运作。
5.4.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由资材科通知品保部进行检验,合格后使用。
5.4.7危险品仓库应建立和维护《危险化学品储存明细表》。
5.5危险化学品运输、搬运。
5.5.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5.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5.5.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5.5.6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5.7危险化学品使用。
5.7.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5.7.2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如防护手套、防毒口罩等。
5.7.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5.7.4使用危险化学品时,严禁泼撒、倾倒、滴漏。
5.8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支持文件
6.1《危险化学品防护细则》
6.2《记录控制程序》
7相关环境记录表格
7.1《危险化学品储存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