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园区行李寄存管理工作程序
住宅园区行李寄存管理程序
1前言
a.行李的定义:此处指当前居住在或即将入住/迁出在**住户委托大堂服务台临时存放的旅行箱、旅行袋、公文包、大衣、高尔夫球袋、雨伞、包裹、盒子、塑料袋等等,在此处统一定义为“行李”;
b.寄存的定义:由于客人不方便将上述物品随身携带,而将其临时委托大堂服务台临时存放,或居住在**内的住户将自己长期不用的物品存放在**为客人提供的库房内,而在此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领走的过程称为“寄存”;
c.服务目的: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处服务台负责全部行李的接收、登记、存储、领取服务,提供此项服务的核心目的是为**的住户提供入住及出行的便利;
d.登记制度:服务台工作人员在接收行李后至客人领取行李前的整个过程中执行行李的登记制度,以保证每件行李均留有可追溯的文字记录,并通过此项制度避免行李的遗失或错发情况的发生;
e.配合程序:《行李寄存管理程序》在住户选择将行李存放到库房时,部分服务提供程序请参考《客用储物间出入库管理程序》;
f.批准实施:《行李寄存管理程序》由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物业部制订,经管理处总物业经理审核后批准实施。
2行李的接收
a.当前居住在**内的住户可亲自将行李寄放到服务台,也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服务台到其所居住的房间提取其要寄存的行李,此时服务台可派遣门童到客人房间提取行李,并通知客人需要到服务台来办理寄存手续,如客人不方便到服务台办理手续,可由服务台工作人员携带足够数量的《行李认领》标识牌到客人房间办理手续;
b.《行李认领》标识牌共分上下两联均由客人自己填写,上下两联的填写内容及笔迹求一致,填写完毕的《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交客人妥善保存,《行李认领》标识牌的上联与所寄存的行李做可靠连接后与行李一同保存;
c.服务台工作人员在指导客人填写《行李认领》标识牌时,需要并明确告之客人:
l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或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寄存在服务台,否则一切后果由客人自己承担;
l服务台不提供现金或贵重物品(如珠宝首饰等)等物品的寄存服务,如客人确实需要,请建议客人到有保险箱服务的银行等金融服务部门办理;
l不得存放食品、味道浓烈、易碎、易腐蚀变质的物品,如客人坚持存放,除客人要对此类物品提供妥善的保护措施外,服务台亦不负责上述物品在保存期间的安全;
l客人保存的《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将作为他领取行李时的唯一凭证,如若发生丢失而被其他人员冒领,服务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d.请询问客人寄存行李的期限,如果客人寄存的大件行李期限超过24小时,或小件行李寄存期限超过1周,请建议客人将其行李存入**的储物间,并参照《客用储物间出入库管理程序》为客人办理相应的手续;
d.当填写完《行李认领》标识牌的行李到达服务台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再将行李牌上的内容登记在《行李寄存登记表》上;
3行李的储存
a.服务台工作人员根据客人寄存行李的时间长短及行李的体积大小,可选择将行李保存在大堂服务台、物业办公室或地下库房,无论行李保存在什么位置均应将保证行李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b.对于易散落的行李,为避免里面的物品遗失,服务台工作人员可在值班经理的监督下对其用绳索或胶带进行加固,并可采用粘贴封条的方式来保证行李的安全;
c.服务台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时发生的行李存入及提出情况进行交接,接班人员对于存在疑问的行李,有权要求上一班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在问题解释清楚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行李的提取
a.客人持自己保存的《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到大堂服务台联系领取寄存的行李;当领取人与寄存人不符时,除提交《行李认领》标识牌下联外,服务台工作人员还需要复印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服务台工作人员根据客人提交的《行李认领》标识牌编号对《行李寄存登记表》相应的编号进行查找,并尽快将与行李牌对应的行李运送到大堂,如客人需要在房间接收行李,也可派人将行李运送到客人的房间;
c.在行李抵达后,服务人员应对两张《行李认领》标识牌的编号及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再将行李交客人检验;
d.客人在接收行李时应当面检验行李是否与交存时的状态一致,是否出现缺少或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客人可当面提出,服务台将根据行李接收时的记录做出合理解释,如确实因保存期间发生行李损毁或缺少的情况,服务台应照价赔偿客人;
e.如客人对所领取的行李没有任何异议,则可由服务台工作人员协助客人将行李运送到房间或门外运输工具上;
f.服务台工作人员将《行李认领》标识牌上下两联背面向对顶端对齐,用订书钉将《行李认领》标识牌上下联装订在一起,交物业助理存入住户档案;
5《行李认领牌》的使用程序
a.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处服务台为使**的住户能够准确、及时、方便地存放并提取行李,专门制作了《行李认领》标识牌(请见附件二);
b.《行李认领》标识牌制作为可上下拆分的两联,上下两联印有相同的唯一编号。在客人寄存行李时由客人在服务台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行李认领》标识牌,填写完毕经服务台工作人员检验无误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将系有绳子的上联与行李做可靠的捆绑或粘贴,同时将下联交客人保存,每件行李只限使用一张《行李认领》标识牌,同一客人存放多件行李时应使用与行李数量相同的《行李认领》标识牌;
c.客人在提取行李时需要将《行李认领》标识牌的下联交回服务台,在客人核对行李无误后,服务台工作人员将上下两联《行李认领》标识牌背面对齐后再装订在一起,交物业助理存入相应住户的档案。
6《行李认领》标识牌遗失
a.因客人自己保管不慎而发生将《行李认领》标识牌丢失时,客人应及时通知大堂服务台,并提供房间号、住户姓名及《行李认领》标识牌编号等信息,由服务台对该张《行李认领》标识牌进行挂失,如服务台发现此件行李尚未被领走,可通知客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服务台办理领取手续;
b.如客人的行李已被他人用遗失的《行李认领》标识牌冒领,服务台应及时通知客人及保安部,并提供全套的《行李认领》标识牌及当时领取人的有效身份复印件,由保安部跟进事件做进一步调查;
c.有人持客人已通知挂失的《行李认领》标识牌来领取行李,服务台应稳住来人,并及时通知保安部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