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信管理局党组工作职责内容
1.学习、宣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文件、会议及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
2.制定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部党组及其他上级党的领导机构决议、决定的措施;讨论省委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组以及其他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送达的需要党组会议议定的重要问题。
3.研究本省通信行业监管、行业发展、行政管理和全局行政工作、党的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作出决策。
4.讨论以党组名义向省委、部党组及其他上级党的领导机构的请示、报告和以党组名义下发的其他重要文件。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使用;负责局管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奖惩。
6.讨论确定机构改革,包括处级机构的设置、撤销和合并。
7.负责党组纪律检查组的工作,对党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负责党组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8.指导机关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9.团结带领非党干部、职工和群众完成上级党和政府领导机关交给的工作任务。
10.对必须由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第2篇 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通信管理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信息产业部有关方针政策,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和局重要工作、重大决策。
2.负责组织承办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综合性调研工作。
3.负责制定局内部规章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并做好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局重点工作、全年工作计划、局长办公会议、上级部门及局领导批示等督促查办工作。
4.负责文秘、新闻宣传、行业信息、保密、档案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安全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6.负责公关、外事、接待和计生等工作。
7.负责局固定资产购置、维修、更新、报废等及物资采购的计划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副局长工作职责通信管理局
1.协助局长分管市场监管处、政策法规处、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通信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和行风建设、通信设备计量等工作,并联系协调党群、工会及通信行业协会等工作。
2.协助局长分管网络管理处、网络信息安全处、战备办公室、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党政专用通信、国防信息动员等工作,并联系协调互联网协会、通信学会等工作。
第4篇 通信管理局工作职责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省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实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
2.负责受理、核发本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理,会同省价格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管理本省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3.保证公用电信网的互连互通和公平接a,协调本省电信企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4.根据授权,负责电信网码号及其他公共电信资源的分配与管理。
5.组织协调通信与信息安全、党政专用通信和应急通信工作。
6.承办信息产业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 机关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内容通信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的方针、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2.在省局领导下,负责对本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面的安排部署和具体实施工作;加强内部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3.负责承担局机关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核发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提供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需要的各类劳务和技术性服务工作。
5.负责就后勤服务方面对外开展经营服务和兴办经济实体。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机关后勤保障方面的问题。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