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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3

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

第1篇 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

4308回采工作面现已安装完成准备投入生产,依照工作面掘进时期瓦斯涌出情况分析,4308工作面回采期间瓦斯涌出量预计将达到4m3左右。为了加强工作面回采期间的瓦斯管理工作,切实有效地做好工作面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通风区要保证回采工作面风量配备,进风量能够满足风排瓦斯要求。根据上隅角瓦斯量,可适当调整回采工作面进风量,以增大风量的方法稀释上隅角瓦斯,测风员负责调风前后的测风工作,并做到及时上报调度室和通风区。初步计划4308回采工作面配风量为1000m3/min。

2、生产过程中,综采队每一循环必须及时清理浮煤,防止浮煤进入老空区,并随时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确保工作面供风量。

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每班配备专职瓦检员经常对上隅角瓦斯检查,发现上隅角瓦斯浓度不断增大时,应立即命令工作面停止一切作业,采取措施,待浓度下降到0.8%以下后,方可恢复工作面正常生产。

4、监控队必须保证上隅角甲烷传感器随时监测上隅角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2%时,能够切断本工作面范围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源。每10天对甲烷传感器在井下进行标校,同时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和故障断电功能进行测试,保证闭锁功能可靠有效。

5、遇上隅角瓦斯浓度持续偏高须处理瓦斯时,由调度室负责通知工作面所有人员撤至采区全风压供风巷道,由通风区负责制定处理措施,进行瓦斯处理,处理过程中,瓦检员要认真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并做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且将瓦斯流经的所有巷道内非本质型电气设备的供电切断,断电确认工作由调度指挥中心全权负责核实。

6、在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安设瓦斯稀释装置,由综采队负责安装、使用及维护。装置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区,以便快速解决故障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7、机电部门对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所有机电设备进行专项不定期检查,杜绝失爆。

8、综采队工作面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得私自损坏或拆除通风设施,以防止工作面风流短路。两巷物料要码放整齐,以减少通风阻力。

9、综采队控制工作面割煤速度,控制在3m/min以下,以利于风流稀释上隅角瓦斯量。

10、综采队掌握机头机尾推进量,采取机头推进量超前机尾的办法(机头超前机尾3-5米),使工作面与皮带顺槽成为钝角,便于上隅角通风。

11、工作面回风巷中所有排水设备必须为风动装置。

12、综采队使用好降尘喷雾,割煤时必须开启采煤机外喷雾加压泵进行喷雾降尘,做到无喷雾不开机割煤。

13、综采队要使用好两巷的净化水幕,生产时必须进行降尘净化空气。

14、通风区要安排一名专职瓦斯员,每班在工作面蹲点检查,发现瓦斯异常或有超限可能时,必须下令停止工作面生产,并报告调度室组织处理,综采队要听从瓦斯员的命令,确保安全生产。

15、监控中心人员要密切注意4308瓦斯传感器的数据变化,及时汇报调度室,通风区及值班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16、通风区要加强全矿所有通风设施(风门、风窗)的管理,减少漏风,保证4308的风量充足。

第2篇 关于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矿各科室、部门: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的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现针对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生产部门认真组织采煤员工认真学习,按此执行,并请各科室部门认真督促,安全通风部门认真监管。

一、采煤工作面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必须畅通,严禁机械设备横放风口,阻塞通风。

2、采煤工作面上、下风口宽度不得小于2.4m,不得超过3.2m,高度不得低于0.65m,且工作面上、下风口20m范围内遇顶板破碎,柱距不得大于0.9m。

3、采煤工作面严格执行π梁支护,严禁“和尚”顶子,π梁两端头一端指向煤壁,一端指向采空区,严禁指向两川口。

4、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一宽”、“一净”、“两畅通”。

三直:煤壁直、溜子直、支柱直。

一宽:工作面最大宽度3.20m,最小宽度2.40m。

一净:工作面,风巷内流砂,流炭收净。

两畅通:工作面上、下风口畅通。

5、工作面两风口遇放顶时,放顶段必须使用铰接梁或工钢支护,严禁铁木混掺。

6、机窝放炮,除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外,炮眼深度不得小于0.60m,每孔装药不能大于1/2筒炸药,炮泥必须装满填实,严禁放巴炮、糊炮,凡因放炮崩倒,崩斜的支柱、风障,导风管必须及时恢复。

7、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8、回风巷内的超前支护必须随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及时回撤,未及时回撤导致尾巷不能及时封闭,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丢失支柱必须经矿带班领导或现场安全员确认。

9、工作面上、下风口的工作面内必须砌筑宽度不小于1.50m的砂墙,且封棚塞紧、砂块不够时,可用砂袋、碹块,确保进风不进入采空区,不进入回风尾巷。

10、对拉工作面两机头错距不大于5m。

11、机头、机尾压机支柱严禁使用液压支柱掺设。

二、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管理

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是指对拉采面后一机头与运输巷溜子尾轮不超6m的巷道。

1、进风巷尾巷超6m,必须及时回撤运输巷溜子设备以及此巷道内的支护材料,并按以下办法对尾巷进行处理。

(1)有风进入尾巷:用砂块、碹块、砖块或砂袋对尾巷进行全面封闭确保进风不进入尾巷。

(2)无风进入尾巷:尾巷密闭前瓦斯浓度不超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1.5%,可设置移动栅栏,在移动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设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每次设备回撤辗动。

2、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3、采煤小组作业时,在运输巷溜子尾轮上方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邦不小于200mm处吊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4、进风尾巷段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时,上、下工作面和运输巷溜子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报废风巷》的管理

报废风巷:是指随采随丢,不为下一步开采服务的巷道。

1、报废风巷必须随工作面推进,以采煤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为界,对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严禁采空区瓦斯进入采煤回风巷。

2、封闭材料为砂块、砂块不足时可采用砖块,碹块或砂袋砌筑,对回风巷进行全断面封闭,且封棚塞紧,密闭墙沿回风巷倾斜砌筑,避免隅角瓦斯积聚。

3、密闭内无瓦斯进入回风巷,密闭前0.5m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在密闭前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尾巷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瓦斯超限采用风障,导风管不能处理时,必须对巷道全断面封闭一次,以此类推。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进行每班三次的瓦斯检查。

5、栅栏或密闭处瓦斯超限达到1%时,工作面溜子停止运行,20m范围内停止打眼放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四、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共用风巷》的管理

采煤工作面共用风巷:是指随采随护,为下一步开采继续服务的巷道。

1、采煤工作面下风口工作面内砌砂墙或碹块,必须砌进工作面大于0.3m处,避免采空区垮落时顶板压力堆垮共用风巷,为下一步护巷增大投入。

2、采煤工作面下风口采用碹块支护时,碹块间距不大于1.2m,碹块间必须用砂块封堵严密,且封棚塞紧,避免采空区瓦斯进入回风巷。

3、共用风巷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回风巷内瓦斯不超限,以工作面最大控顶距在风巷内设置活动栅栏,栅栏上铺设风障或打点柱铺风障将巷道全面封闭,并随工作面推进辗动。

②风巷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可在回风巷中设置永久挡风帘,必要时砌筑砂墙或砖墙将巷道全断面封闭。

4、栅栏或密闭上,必须吊挂瓦斯检查牌板和“禁止入内”牌板,并按规定每班进行三次瓦斯检查。

五、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2、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及其进风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流,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

采煤工作机头:进风尾巷,工作面,隅角,回风

②检查次数:瓦斯每班3次,二氧化碳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安全部门决定。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生产现场手上交按班,严禁“漏检”、“假检”。

六、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设置管理

1、采煤工作面进风尾巷应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2、采煤工作面隅角,工作面,回风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

4、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按规定。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工作面煤壁5-10m处理,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隅角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隅角内,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5%,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1%,复电浓度<1%。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采煤回风巷距回风口10-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0.0024%,温度传感器报警浓度30c。

七、隅角瓦斯处理方法

1、风障引导风流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或出口斜牵一风障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2、风筒(管)导风法:在采煤工作面内沿煤壁设置风筒(管)至隅角,把风流引向隅角将瓦斯冲淡。

3、将硬质风筒设置在密闭或栅栏内,将瓦斯引入采区回风巷。

八、责任划分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尾巷的密闭、栅栏、风障由采煤队负责砌筑设置,安全员、瓦斯员共同协助管理。安监科、通风科全面监管。

2、采煤工作面监测监控各类传感器由机电科负责安设,并按规定调效、现场安全员、瓦斯员监管。

3、对瓦斯超限区域内的风障、栅栏等设施损坏的恢复,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严禁违章作业。

四川弘鑫矿业有限公司荣县新胜煤矿总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八日

抄报:矿长、副矿长

第3篇 采煤工作面及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以下简称采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按照《公司配风细则》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1.0%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时,可适当再增加风量。

二、采煤车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采面行人通道畅通,不得有大砂堵塞通风断面;采面净高不得低于0.8米。采面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溜子内煤炭开出工作面,防止工作面风流绕行采空区而导致尾巷瓦斯浓度升高。

三、机采面印子放炮时,每放一次必须将通道内的煤装走一部分,使风路畅通后方可放第二炮。

四、风巷超前抬棚全部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采面风巷打穿风眼时,必须将风巷内煤、砂运走,保证风洞内无浮煤、杂物,风巷净高不低于1.6米,风洞断面不小于1.2m2。

五、采面风巷侧充填砂带时,正对风巷风眼处必须留设一通风道。通风道宽度为0.5~1.0米。每隔4~5个风眼必须在风巷和充带通道中间再横向打一干砂密闭,要求其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当顶板垮落高度超过1.8米,留设通风道和打干砂密闭有困难时,必须请示值班领导同意方可不留通风道或挪动密闭位置。

六、需回收的采面尾巷,当采面风眼汇穿后,必须及时改接电缆并回收。要求风巷内最多只能有两个风眼,即必须做到“见二回一”。当采面需检修机组临时打风眼时,必须请示值班井长经同意后方可临时保留三个风眼。

七、所有采面尾巷都必须设置栅栏。用2个0.8m×1.4m 元钢栅栏合并使用,全断面封闭。栅栏位置为尾巷第二个风眼后1~2棚之间,栅栏上必须挂上“严禁入内”的警标,防止人员进入尾巷。

八、通风科必须经常检查采面尾巷的瓦斯情况,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定采面尾巷风流中允许瓦斯浓度为1.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处理。

九、采煤车间尾巷作业人员必须带完好的便携仪并开机方可进入尾巷工作,所有人员在尾巷作业必须有瓦检员在场,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同意作业后,方可进入尾巷作业。在尾巷作业时,瓦检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引风方式,保证供给回收点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超限。引风方式主要有:

1.当第二个风眼尚未回收时,用风障将采面第一个风眼适当封堵,增加采面尾巷第二个风眼的通风量。

2.风障引风,从风眼处开始沿尾巷中部用风障引风至回收点。

3.用柔性硬质风筒从风眼处引风至回收点。

十、不回收的采面尾巷,由采煤车间在风巷内掺木点柱。木点柱必须掺到第一个风眼后2至3棚处。掺点柱前,必须由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

十一、在加大工作面风量到最大后,仍不能使采面尾巷瓦斯降到1.5%以下时,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对采面尾巷瓦斯进行抽排处理。其使用规定为:

1.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安设在采面回风巷,距采面150米以内。

2.抽出式风筒和压入式风筒都要连接牢固,拉直绷紧,吊挂整齐。吸风口必须在采面第二风眼后2棚外,即尾巷栅栏后;出风口必须接到采区回风巷内。

3.抽出式风筒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5%以下,压入式风筒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0%以下。

4.安设一瓦斯监测传感器,自动检测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2.0%时,必须能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

十二、采面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在使用抽出式局扇仍不能处理时,在风巷内每4~5个风峒砌筑一道干砂密闭。具体砌筑要求: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并用风筒布砌筑于干砂密闭中,风筒布与风巷方向垂直。

十三、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瓦斯检查的具体要求为:

1.撑印子放炮作业时,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第二个风眼内风流作为局部瓦斯,在1.5%以下即符合规定。

2.在工作面切顶线外放炮放顶时,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和切顶线外1.2米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必须都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3.工作面内放炮作业,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十四、有尾巷通风的采面,要保证尾巷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已回收尾巷除外),并有足够的风量,确保采面尾巷处瓦斯不超限。作为尾巷通风的放水巷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在2.5%以下;当放水巷形成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后,其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在1.5%以下;采面尾巷通风巷与放水巷交汇口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5%以下。

十五、由采煤队负责,确保采面所有电器设备不失爆。特别是采面风眼内的五小电器及电缆,由于移动频繁,必须进行严格的电器设备防爆检查,防止出现电气火花。

第4篇 如何搞好煤矿瓦斯的管理工作

瓦斯事故是煤矿常见的重大灾害事故,它的发生对矿井的破坏性大,伤害人员多,社会影响坏。瓦斯是矿井安全生产的最大威胁,在安全工作中,坚持“安全为天,瓦斯第一”的指导思想,把瓦斯管理作为“一通三防”的重中之重来抓,是非常重要的。

怎样才能搞好瓦斯管理工作呢?笔者认为就是要抓好四项工作:

加强通风管理。利用通风手段降低采区的瓦斯涌出量, 在通风技术上,重点研究解决瓦斯抽放、综放工作面尾巷设置、巷道断面设计、采区通风方式、高瓦斯区掘进的瓦斯探释等。 在通风设施上,一是要搞好各种风门风桥的动态管理,克服跑风、漏风、风流短路等影响通风质量的问题;二是搞好盲巷、闭墙、风眼等的静、动态管理,特别是抓好通风设施设备的工程质量,要达到质量标准化,使通风系统完善、合理、灵活可靠,便于调整风量,把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限以下。

加强防火管理。除严禁火种入井外,也要严格控制井下火源的产生。预防机械着火,主要是加强机械保护投入和日常管理,重点防范磨擦起火,提高机电检修质量,加强润滑,克服带病运转;不能小视托辊、堆煤保护、打滑保护和机电无油化等问题。预防电气着火,一是各种电气保护诸如接地、过载、短路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二是继电整定要科学、合理,确保非正常状态下保护动作;三是加强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从入井就要把好关,使设备防爆率达到100%;各种缆线绝不允许有明接头、鸡抓子、羊尾巴,从防范的角度来说,井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和消防设施应规范、健全。

加强监测监控管理。通过定点和不定点,定时和不定时的监察手段,对瓦斯的状态形成一个可视网,出现异常能及时发现,迅速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把瓦斯置于掌握中。监测监控大体分静态和动态两种。静态的重点是管好、用好遭受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对风量、风速、瓦斯以及 co等有害气体进行监视和控制;利用瓦斯断电报警仪、三专两闭锁等设施解决瓦斯超限时的断电停机、超限报警、停风就停电的问题。同时,调度员通过监视屏幕,不间断地监视瓦斯动态,并及时利用井下通讯组织撤人,进行抢修或抢险等工作。

除了队组培训之外,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的瓦斯队伍。无论哪项工作,人是主体,没有一支过硬的职工队伍,搞好瓦斯管理是很难想象的。职工培训是队伍建设的基础,是一个长期的、坚持不懈的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看不到这一点是一个不够格的干部,不注重职工培训是一个没有远见的干部,是一个不懂管理的干部。作为安全上的一支主力部队更应该常抓不懈,锲而不舍。还要对煤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与培训,使灾害发生时能够进行自保、自救、以便把灾害损失降低至最低。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加强综合治理力度,一定能够科学、有效的防治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

第5篇 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4#305盘区8501工作面处在305盘区西北边界,与柴沟煤矿相邻,该区域地质条件较复杂,煤质较疏松,瓦斯涌出量较大,为充分体现“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的标准,确保回采时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开拓副总经理 机电副总经理 安全副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通风区长(总经理助理)

成 员:通风区长 机电科长 安监站长 调度主任 地测科长 技术科长 质量标准化主任 综采队长 放顶队长

三、组织机构职责:

1、总工程师负责8501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的总体协调指挥,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解决瓦斯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2、生产副总经理、开拓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安排好8501工作面及305盘区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出现掘进工作面与8501工作面串联通风现象,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3、安全副总经理负责该工作面回采期间安全工作的监督指挥,并在出现灾变时进行应急救援指挥。

4、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加强305盘区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并参与出现灾变时的应急救援指挥。

5、通风区长负责8501工作面回采期间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保证该工作面通风系统可靠,风量分配合理,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瓦斯检查到位,并在出现有害气体超限时,积极组织人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机电科长负责305盘区所有电气设备尤其8501工作面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每天在作业会通报检查情况,如有失爆现象严格按照《305盘区瓦斯管理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确保王卞庄主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同时在出现灾变时依据调度室指挥进行断电工作。

7、安监站张艮山负责监督该工作面各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在出现灾变时与通风区共同完成撤人,设置警戒工作。

8、调度室幸子文负责全矿井调度协调工作,并负责出现灾变时信息、命令的上传下达工作。

9、技术科侯荣负责监督该工作面顶板管理,当工作面采空区出现悬顶时,及时进行放顶,避免由于采空区顶板大面积垮落而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

10、质量办孟连祥负责8501工作面各项质量标准化管理,尤其配合机电科进行防爆检查。

11、工程区杨宝平负责工作面的安全生产,以及通风设施、监控设施、防尘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包括吹高冒区瓦斯风管的使用维护,并每班安排电工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

12、放顶队李洪兵负责严格按照放顶孔设计进行打钻放顶,对工作面老顶进行预爆破,严禁在采空区上方爆破,同时负责放顶队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杜绝出现失爆。

四、安全技术措施:

1、严禁其他掘进工作面与8501工作面串联通风(打系统时除外),坚决杜绝二次串联。

2、8501工作面必须具备地煤公司《综采工作面准入验收》条件,方可组织生产。风量配备不足、防灭火系统不完善、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有害气体超限不得组织生产。

3、8501工作面瓦斯员必须实行双岗制度,瓦斯队每班必须安排技术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瓦斯员班组长对工作面、高冒区、瓦斯涌出异常区域、打钻释放区进行瓦斯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将检查数据记录在手册和工作面瓦斯牌板上,并严格执行汇报制度、工作面“手拉手”交接班制度。

4、严禁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5、保证8501工作面传感器安设齐全:

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大于10m处,工作面上隅角传感器安设在切顶线对应的煤帮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1.2%,断电范围是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8%。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回风绕道10m-15m的回风流中,5501巷道中部500米处安设瓦斯传感器,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8%,断电浓度为≥0.8%,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8%。

6、8501工作面回采期间,处在回风流的4#305盘区总回风巷掘进皮带机头前5米安设瓦斯传感器,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断电浓度为≥0.5%,断电范围为皮带机头及掘进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复电浓度为小于0.5%。

7、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的上方,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每七天由通风区监控队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同时检查瓦斯超限报警和“三大闭锁”功能,确保准确、可靠。

8、8501工作面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8501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处理。4#305盘区总回风巷皮带机头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掘进巷道所有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进行处理。

9、8501工作面及进回风巷道中,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0、由放顶队负责施工,对8501工作面在原2501、5501巷底板瓦斯释放的基础上,再对4#煤层8501工作面煤体550米-1000米段进行打钻释放瓦斯。

11、放顶队要严格按照放顶孔设计进行打钻放顶,对工作面顶煤和老顶进行预爆破,严禁在工作面采空区上方爆破,爆破时炮孔封泥长度不小于炮孔深度的三分之一,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放炮时严禁将雷管绑在导爆索上,不进行封孔直接放炮(放明炮)。

12、放顶队要严格按照煤层注水设计进行打钻注水,同时注水孔数量大于等于5个,注水孔要安设流量表、压力表,对煤体进行采前注水,从根本上减少粉尘的产生。

13、回采过程中要每隔3米对2501、5501及8501工艺巷的金属顶网断开一次,避免杂散电流进入采空区,引起瓦斯事故。

14、严格执行8501工作面专项防灭火措施,杜绝出现煤炭自燃发火现象。

15、机电科每天至少对8501工作面及4#305盘区总回风巷内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失爆检查,发现一处失爆处罚责任队组一万元,并在作业会上通报,如其他部门或领导发现失爆,属机电科失职同时处罚机电科一万元。

16、机电科负责做好王卞庄主扇的日常维护,避免由于主扇故障造成矿井无计划停风,同时联系好主扇供电单位,避免主扇无计划停电。

17、综采队、机掘三队、放顶队必须每班配有电工,加强各自所属电气设备管理,坚决不允许出现电气设备失爆现象。

18、入井矿领导、各科室干部、队组区队长、技术员、班组长、电钳工、安全员、瓦斯员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

19、对2501、8501工艺巷、5501巷内的高冒区,在加强瓦斯检查的同时,要设置专用风管对其进行不间断供风。

20、工作面各转载点喷雾、巷道水幕必须采取开机开水制度,防止煤尘堆积,同时按照规定安设隔爆设施。

21、打眼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不准干打眼,如遇地质构造需打眼放炮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由瓦斯员、安全员负责监督,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一千元。

22、综采队、机掘三队、放顶队负责培训员工,并确保每位员工熟悉避灾路线。

23、根据《8501工作面“一通三防”设计》计算可知,8501工作面配风量不得少于1241m3/min。

五、应急措施:

瓦斯超限

1、对8501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可采用风障引导排除法:

从8501工作面,靠近5501回风巷的最后一个基本支架开始向工作面(2501方向),倾斜打第一道风障,风障与工作面煤壁呈45°夹角,与煤壁接住;在第一道风障之前,与第一道风障间隔5米,平行于第一道风障设置第二道风障;在过渡支架、端头支架处设置第三道风障,该风障平行于后溜,一头与第一道风障连接,另一头距上隅角煤壁两米。(风障设置见示意图)

8501工作面风障由综采队负责使用维护,每班放专人管理,瓦斯队负责监督考核。

2、回采期间一旦8501工作面或回风巷瓦斯超限,施工队组跟班领导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切断8501工作面及回风巷以及4#305盘区回风巷掘进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瓦斯员、安全员负责将8501工作面及4#305盘区回风巷所有工作人员撤至4#305盘区皮带或轨道巷进风流中,并在通往瓦斯超限区域的巷口设置警戒,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区。

3、设置警戒地点为:2501巷口、8501工艺巷口、4#305盘区皮带、轨道、回风巷尾部、王卞庄风井4#层回风口以下、30米提升暗斜井下口。

4、通风区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必须立即派人进行处理,通过增大工作面风量进行瓦斯稀释。

5、综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致使上隅角或工作面瓦斯达到0.6%时还可通过降低产量控制瓦斯涌出量,采取割煤时不放煤、放煤时不割煤或停产等强制措施控制瓦斯涌出量。

主扇停运转

1、一旦主扇停止运转,机电科运行队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统一指挥井下人员断电、撤退。

2、发现主扇停风或接到调度命令后,施工队组必须立即切断各自工作面及巷道内的电源,掘进巷道同时切断供风局扇电源,并将人员撤至地面。

3、主扇停止运转后,机电科运行队负责按规定对井下进行断电。

4、主扇恢复运转后,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2%,一旦大于2%应采取打开正反小风门和防爆门进行短路风流的措施,等瓦斯浓度小于2%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关闭正反小风门和防爆门。主扇出风口的瓦斯浓度小于1%以下时,人员方可进入,测定王卞庄风井风量和检查气体情况。

5、经测风员对主平硐进行测风,确定风流稳定,风量正常,方可允许瓦检员、安全员、各队组电工、及跟班队长入井进行检查。

6、瓦检员、安全员首先要对主平硐、9#岩巷及上部变电所进行瓦斯检查,确定各点有害气体不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情况下,通知调度室并由调度员通知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到上部车场待命。

7、其它地点送电按照从外向里逐段检查、逐段送电进行,首先对上部变电所、中央变电所及其沿途路线进行检查,在有害气体不超限的情况下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机电科运行队为中央变电所供电,以此类推至采区变电所至工作面配电点。

8、如果在逐段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地点有害气体超限,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和通风区,通风区制定排放有害气体措施,并进行处理,只有在有害气体不超标的情况下,方可继续由外向里进行检查、送电工作。

9、掘进工作面送电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⑴掘进工作面送电前,必须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并成立瓦斯排放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通风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机电科长、安监站长、调度主任担任,成员由通风区、安监站跟班队长,瓦斯员、安全员,掘进队队长、电工组成。

⑵利用掘进巷道原有局部通风机对掘进巷道有害气体进行排放,进行瓦斯排放时首先将风筒从掘进巷巷口拆开,并检查局扇开关20米范围内的甲烷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启局扇,由外向里逐根延接风筒对该巷瓦斯进行排放,并保证排出的气体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后瓦斯浓度不超过0.8%。

⑶排放前,安监站要派专职安全员在通往排瓦斯风流流经的巷口设警戒,禁止人员进入排放瓦斯风流经过的巷道。

⑷只有瓦斯排放完成后,由瓦斯员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恢复为工作面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送电,工作面方可恢复工作。

⑸当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10、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一个盘区内严禁2个瓦斯超限地点同时排放瓦斯。排除串联通风区域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1台局部通风机处开始排放,只有第1台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巷道内排放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下一台局部通风机方可送电排放其送风巷道的瓦斯。

11、利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时,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六、避灾路线:

1、8501工作面避灾路线:8501工作面--2501顺槽--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2、5501巷500米以里:5501巷--8501工作面--2501顺槽--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3、5501巷500米以外:5501巷--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4、4#305盘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面--4#305盘区皮带巷(轨道巷)--305提升暗斜井--305盘区集中轨道巷(皮带巷)--主(副)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七、考核办法

1、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严格执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制度,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针对发生的瓦斯超限事故,进行严厉处罚:

(1)对因破坏风障或不及时维护风障,造成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罚责任人3000元,瓦斯员1000元,综采队1万元。

(2)对因损坏通风设施或同时打开两道风门,以及随意改变调节插板等违章行为,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罚5000元,主要责任人罚3000元,队组1万元。

(3)对人为造成监控探头损坏或线路故障,引起瓦斯误报警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0元,队组5000元。

(4)对因破坏密闭墙或随意拆除密闭墙,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队组1万元。

(5)因矿井主扇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责任单位2万元。

(6)同一部门或队组月度发生两次瓦斯超限事故,撤销部门正职职务,罚部门或队组3万元。

(7)同一部门或队组月度发生三次瓦斯超限事故,除撤销部门正职职务,罚部门或队组5万元外,扣除全部门季度全部奖项,外委队组清理出矿。

2、305盘区绝对杜绝出现电气设备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责任队组1万元,如其他部门或领导发现失爆,属机电科失职同时处罚机电科1万元。

3、打眼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不准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千元。

八、其他未提及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后附通风系统示意图、监控系统示意图、风障设置示意图、避灾路线图:

第6篇 采煤工作面尾巷瓦斯管理规定

为加强采煤工作面(以下简称采面)及尾巷的瓦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杜绝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按照《公司配风细则》的要求进行采面工作面的风量配备。当采面风巷瓦斯浓度接近1.0%或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时,可适当再增加风量。

二、采煤车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采面行人通道畅通,不得有大砂堵塞通风断面;采面净高不得低于0.8米。采面每次放炮后,必须将溜子内煤炭开出工作面,防止工作面风流绕行采空区而导致尾巷瓦斯浓度升高。

三、机采面印子放炮时,每放一次必须将通道内的煤装走一部分,使风路畅通后方可放第二炮。

四、风巷超前抬棚全部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采面风巷打穿风眼时,必须将风巷内煤、砂运走,保证风洞内无浮煤、杂物,风巷净高不低于1.6米,风洞断面不小于1.2m2。

五、采面风巷侧充填砂带时,正对风巷风眼处必须留设一通风道。通风道宽度为0.5~1.0米。每隔4~5个风眼必须在风巷和充带通道中间再横向打一干砂密闭,要求其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当顶板垮落高度超过1.8米,留设通风道和打干砂密闭有困难时,必须请示值班领导同意方可不留通风道或挪动密闭位置。

六、需回收的采面尾巷,当采面风眼汇穿后,必须及时改接电缆并回收。要求风巷内最多只能有两个风眼,即必须做到“见二回一”。当采面需检修机组临时打风眼时,必须请示值班井长经同意后方可临时保留三个风眼。

七、所有采面尾巷都必须设置栅栏。用2个0.8m×1.4m 元钢栅栏合并使用,全断面封闭。栅栏位置为尾巷第二个风眼后1~2棚之间,栅栏上必须挂上“严禁入内”的警标,防止人员进入尾巷。

八、通风科必须经常检查采面尾巷的瓦斯情况,确保无瓦斯超限作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规定采面尾巷风流中允许瓦斯浓度为1.5%以下,超过时必须进行处理。

九、采煤车间尾巷作业人员必须带完好的便携仪并开机方可进入尾巷工作,所有人员在尾巷作业必须有瓦检员在场,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同意作业后,方可进入尾巷作业。在尾巷作业时,瓦检员必须采取有效的引风方式,保证供给回收点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超限。引风方式主要有:

1.当第二个风眼尚未回收时,用风障将采面第一个风眼适当封堵,增加采面尾巷第二个风眼的通风量。

2.风障引风,从风眼处开始沿尾巷中部用风障引风至回收点。

3.用柔性硬质风筒从风眼处引风至回收点。

十、不回收的采面尾巷,由采煤车间在风巷内掺木点柱。木点柱必须掺到第一个风眼后2至3棚处。掺点柱前,必须由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

十一、在加大工作面风量到最大后,仍不能使采面尾巷瓦斯降到1.5%以下时,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对采面尾巷瓦斯进行抽排处理。其使用规定为:

1.抽出式局部通风机安设在采面回风巷,距采面150米以内。

2.抽出式风筒和压入式风筒都要连接牢固,拉直绷紧,吊挂整齐。吸风口必须在采面第二风眼后2棚外,即尾巷栅栏后;出风口必须接到采区回风巷内。

3.抽出式风筒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5%以下,压入式风筒内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0%以下。

4.安设一瓦斯监测传感器,自动检测风筒出风口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2.0%时,必须能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

十二、采面尾巷瓦斯浓度超过1.5%,在使用抽出式局扇仍不能处理时,在风巷内每4~5个风峒砌筑一道干砂密闭。具体砌筑要求:下宽不小于1.0米,接顶宽度不小于0.6米,中间用碎砂填实接顶,并用风筒布砌筑于干砂密闭中,风筒布与风巷方向垂直。

十三、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瓦斯检查的具体要求为:

1.撑印子放炮作业时,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第二个风眼内风流作为局部瓦斯,在1.5%以下即符合规定。

2.在工作面切顶线外放炮放顶时,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和切顶线外1.2米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必须都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3.工作面内放炮作业,必须检查放炮地点前后20米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在1.0%以下方可进行放炮作业。

十四、有尾巷通风的采面,要保证尾巷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已回收尾巷除外),并有足够的风量,确保采面尾巷处瓦斯不超限。作为尾巷通风的放水巷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在2.5%以下;当放水巷形成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后,其瓦斯浓度必须控制在1.5%以下;采面尾巷通风巷与放水巷交汇口的瓦斯浓度必须在2.5%以下。

十五、由采煤队负责,确保采面所有电器设备不失爆。特别是采面风眼内的五小电器及电缆,由于移动频繁,必须进行严格的电器设备防爆检查,防止出现电气火花。

第7篇 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安全管理

(一)通风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若无独立通风系统要实行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且串入另一采掘面的进风中ch4和co2浓度均不得超过0.5%。

2、每旬对各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配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3、主扇因故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通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停止井下工作,切断井下所有电源,工作人员全部撤出地面。

4、长度大于6m的独头巷道,必须应用局扇送风,否则必须按盲巷处理。

5、井下所有地点必须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

6、控制风流的设施必须牢固可靠,确保风流畅通,任何人发现井下的设施损坏应立即向矿长(生产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二)、局部通风管理

1、掘进巷或独巷超过6m必须采用全负压或局扇(局部通风机)通风。

2、局扇安装、拆除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安装前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所需供风量填写安装申请单,拆除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3、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局扇及开关安装在距送风工作面回风口10m以外的新鲜风流中,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大于0.3m。

②、局扇安装地点的巷道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③局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停止运转时自动切断该局扇送风独巷内的一切电源。

4、局扇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①风筒敷设必须吊挂平直,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

②风筒末端距迎头不超过5m,风量满足《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③风筒拐弯必须缓慢拐弯,不准拐急弯,异径风筒连接必须先大后小。

5、局扇由瓦检员负责进行挂牌管理,除瓦检员、矿技术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掘进面送风。

6、使用过程中的局扇不论停工与否,不得停风。因故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停风区的人员立即撤出,瓦检员立即将局扇开关和独巷内所有电源开关断电后打到“零位”,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 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三)通风设施管理

1、通风设施的范围:密闭、风门、隔风墙、调节风窗 、风桥、风帘、栅栏、风筒。

2、通风设施的建立、改变、拆除必须有专门设计或措施。

3、为采掘服务和使用一年以上的通风设施,必须按永久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其余的按临时性通风设施设置和管理。

4、通风设施的质量必须符合煤炭部《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并且符合以下规定:

①、通风设施的掏槽深度:防火门墙(密闭)不少于0.03m,基它不小于0.2m,同时见硬底、帮,并与煤岩接实。

②、通风设施的厚度:密闭(墙)及风门墙垛不小于0.5m,木板墙、木板风门墙垛不少于0.02m,风门门扇不

③、调节风量窗应设在设施的上方中部,受巷道限制时可设在一侧;风量不得有管线通过,人行及通车巷道设调节风窗时,必须设两道相同断面面积的风窗。

④、主要进回风之间、采区进回风之间必须设置永久风门或永久隔风墙,设风门时还须设反向风门,同时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进行联锁。

⑤、栅栏的设置:所有密闭前、停风区域、瓦斯超限区域、“一通三防”禁区入口处(风门代替时必须钉门)均必须设置栅栏,栅栏高度不低于1.8m,网格不小于0.2m,且牢固可靠。

⑥、采面结束后和报废井巷都应该及时密闭。采面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报废井巷必须在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5、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

①、生产班负责对工作范围及相邻的通风设施管好、用好。

②、设专职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设置、维护、改变、拆除,任何人不得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严禁同时打开一组的两道风门。

③、失去作用的通风设施应及时拆除,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

④、矿井对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的责任者及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经济处罚,根据设施损坏或盗窃的具体情况,经矿领导批准,对其责任者或管理、使用班组进行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罚款列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赔偿费用列入材料费之中。

6、对举报损坏(或盗窃)通风设施有功的人员,由矿在安全基金中列支给予奖励30~50元。

二、瓦斯防治管理

为防止发生重大瓦斯事故,必须强化矿井瓦斯防治管理,为此,特制定瓦斯防止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与管理

1、瓦检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2、瓦检员所带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瓦检员必须按矿技术负责人编制的巡回检查计划图表检查,检查地点、次数、路线、时间符合规定。

4、下列地点必须设点挂牌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工作面、隅角、回风、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掘进头、回风、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密闭与栅栏处。

④、风井总回风、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点。

5、瓦检员在日常检查瓦斯和co2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不准用便携式瓦检器进行检测,就瓦斯和co2检测次数、周期做如下规定:

①、采煤工作面: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工作面(每班3次,间隔2小时),上隅角(每班3次,间隔2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2小时),进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小时)。

②、掘进工作面:局扇进风(每班2次,间隔3小时),若是被串联的进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掘进头(每班3次,间隔2.5小时),回风(每班3次,间隔3小时),回风中的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③、高冒区或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随时出现随时检测);密闭每周检测一次,原则规定是周二的中班进行,栅栏每天检测一次,规定早班进行。

④、风井总回风(每班3次,间隔2.5小时),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处(每班3次,间隔2.5小时)。

6、瓦斯检查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瓦检员必须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

7、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瓦斯积聚。停电停风区域必须先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8、任何人不得进入瓦斯浓度大于3%,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地点,否则,必须采取专门措施。

9、井下放炮地点,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

10、通风瓦斯日报每日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签字。

11、井下瓦斯排放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瓦斯排放

1、局扇因故停风或启封密闭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有组织进行排放。

2、排放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排放回风系统内必须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警戒位置,断电范围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②排放回风流与全负压风流汇合处瓦斯浓度不大于1.5%;

③、排放时必须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并在措施中明确控制风量方法。

④、排放结束后,巷内各处瓦斯均低于1.0%时,方可向巷道内送电并恢复作业。

3、组织排放时由矿领导现场负责,排放前由矿技术负责人进行排班。

4、巷内瓦斯浓度小于3%时可由瓦检员自行排放,超过3%必须进行组织排放,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拉循环风。

5、全矿停风时排放瓦斯顺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三)、盲巷管理

1、井下凡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且未通风的独头巷道,长度超过6m均作为盲巷处理。

2、盲巷内瓦斯浓度不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规程》规定时,可设置栅栏并揭示警标,否则必须进行密闭。栅栏、密闭位置应设在距巷口小于2m处。栅栏设置应封闭全断面,栅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质量牢固可靠。

3、处理盲巷时,密闭前5m内必须切断所有电线和铁道,防止杂电流引入盲巷。

4、盲巷必须设禁止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帐,填入采掘工程平面图与通风系统图中。

5、密闭每天检查一次,栅栏每班检查一次,栅栏内的巷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密闭,栅栏损坏或有瓦斯积聚等问题时,必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

6、进入设置栅栏的盲巷内检查时,不得进入瓦斯浓度达到3%或其它气体超过《规程》规定的区段,并有专门措施,栅栏内盲巷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或ch4浓度大于3%时必须立即密闭。

7、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第8篇 加强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1)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地改进采煤方法和巷道布置方式,实施无煤柱开采或“y”型通风。有抽放系统的须进行瓦斯预抽。

(2)对已布置好的或正在开采的工作面,要积极采取上下邻近层和采空区等瓦斯抽放措施。要根据采空区瓦斯流动规律,合理地进行抽放和钻孔布置设计对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等参数要注意观测。对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并,还要对一氧化碳进行监控。上、下邻近层和采空区等瓦斯抽放要符合矿并瓦斯抽放规范》的有关规定。

(3)对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面,采取抽放措施后仍不能解决瓦斯超限时,可采用尾巷排放瓦斯。尾巷排放瓦斯要符合以下规定:

①尾巷应当是平行于回采面回风巷,与采区总回风道直接相通,具有独立通风道的巷道。

②尾巷内要设置瓦斯监测探头,探头应悬挂在距采区回风口15m的地方,当尾巷中瓦斯浓度达到3.0%时,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尾巷探头的管理、悬挂方式符合《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③尾巷各出口处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人员进人,如工作需要必须进人时,必须携带瓦斯氧气两用检测仪2人同行,一先一后,边检查边前进,如需进行巷修工作,瓦斯浓度必须在1.5%以下,否则不得进行工作。

④尾巷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5m/s;

⑤严禁各种管线和轨道进人尾巷,用于尾巷进行抽放的瓦斯管路在进人尾巷前要加绝缘段,绝缘段以里的瓦斯管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以防止静电积聚,尾巷内禁止采用金属支架支护。

⑥尾巷内不准留有盲巷。

(4)严禁在工作面一侧(包括入风巷)取增阻办法利用均压原理控制采空区瓦斯涌出,如在进入回风顺槽设风门,用局部通风机加压。但允许在采空区一侧利用降压办法来实现均压控制采空区瓦斯涌出,并保证风压差稳定可靠,如向采空区打抽放钻孔或埋抽排瓦斯管或在密闭上设排瓦斯管等。

(5)严禁利用矿并总风压通过风管或风筒引排上隅角瓦斯。但可以采用合乎安全要求的抽出式风机抽排上隅角瓦斯,抽排风机的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和阻燃性能,风筒内瓦斯浓度控制不得超过3.0%,与回风流混合后的浓度不得超过1.0%。

(6)严禁用局部通风机强制稀释上角瓦斯。

(7)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应按采掘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1.5%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9篇 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回风下山岩巷掘进工作面开口位置*=3 830986.234,y=.139,z= 19.51m,方位角=58°;坡度-18°~-19.5 °u型钢(3.2×3.2m)支护,沿二1煤层掘进,设计长350m,目前已掘进距离225m,掘进迎头为全岩岩性砂岩,巷顶标高-20.6m,方位角=58°;坡度±0°;瓦斯历史统计资料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0.467m3/min, 预计向前掘进前方8~10米处,将揭露二1煤层,进入半煤和全煤掘进, 估计掘进前方有高瓦斯现象。 为消灭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瓦斯事故,保障该面安全掘进,特制订如下瓦斯管理 安全技术措施,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石门揭煤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探明本掘进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

目的:探明掘进前方煤层赋存情况,掌握煤层位置倾角、厚度的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2、 风动凿岩机及其附属钻杆(钻杆2m/节)。

3、钻孔设计参数:孔数4个;孔深4~5m;(具体布置参数见附表一)

4、钻孔作业完成时间:60分钟。

5、作业间隔期:8个小时。

6、实施单位:

7、实施时间:2007年02月25日0点班起至进入全煤掘进止。

二、远距离人放炮

1、当掘进迎头距煤层相对位置3米时,采用远距离放炮,至进入半煤和全煤巷停止。远距离放炮地点为回风下山上平台处。

2、本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3-0.5米时,本掘进工作面迎头断面上部1/2以上禁止布置炮眼。

3、本掘进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0.5-0米时,本掘进工作面全断面布孔进行爆破 。

4、本掘进工作面炮眼深度不得超过1.2米,装药量依据《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爆破参数减半执行。其它技术参数严格遵守本作业规程规定。

5、该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通知轨道下山皮带下山掘进工作面全部作业人员进行撤离。

6、轨道下山、皮带下山、回风下山作业人员撤离地点为轨道下山第一联巷以上进风流中。

7、远距离放炮前轨道下山、皮带下山、回风下山必须切断非局部通风机专用的一切电源。

8、远距离放炮30分钟后、方准本掘进工作面专职安全检查员和当班班组长进行该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如无异常情况,方准本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人员进入作业地点进行作业。

9、远距离放炮前撤人把口工作由当班各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和当班安全检查员负责落实。

10、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00元。

三、加强通风管理

1、加强主井筒井口的封堵,减少矿井外部漏风,同时关闭主井底临时风门、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增大总进风量。

2、安全检查员必须保障风筒平直到位(距掘进迎头距离不得大于5米)无破口漏风现象(末端10米除外)。

3、增加局部通风机实行双风机二级并联供风严禁单级运行,违者罚款200元。

3、施工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及跟班电工要负责看管局部通风机 ,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

4、局部通风机的接线和供电必须做到持续、可靠。杜绝非外部因素的停电停风 。

6、立即安装并使用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装置,待中央变电所投入使用时,在实现三专“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

四、加强瓦斯管理:

1、 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发现掘进工作面、迎头、回风流的瓦斯浓度超限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施工队必须服从指挥。

2、 必须在该掘进工作面迎头和回风流分别设置一台瓦斯传感器。具体位置:t1距掘进迎头小于5米;t2在回风口10-15米设置.

t1:瓦斯报警浓度≥0.8%; 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0.8%

t2:瓦斯报警浓度≥0.80%; 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0.8%

ti:断电范围:本掘进工作面迎头及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断电范围: 本掘进工作面回风流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 必须派人每天对该掘进工作面的瓦斯传感器进行维护和校对,确保监测灵敏可靠。

4、该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其具体责任是:

⑴、保证风筒吊挂平直到位,接头严密无破口,确保该面有足够的风量;

⑵、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前后10m的瓦斯情况(并填写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瓦斯检查牌,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和及其运行情况,发现突发性的停电停风,立即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⑶、 负责该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时刻注意瓦斯变化情况,并坚持“一班多汇报”制度(每班汇报不得少于3次)和现场交接班制度;

⑷、负责对该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⑸、监督、考核、汇报本掘进工作面瓦斯释放钻孔的施工完成情况。

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5、专职瓦斯检查员名单:

0点班:

8点班:

4点班:

6、跟班电工必须做到:

⑴、检查本区域的供电情况和电缆受荷情况。

⑵、检查本掘进工作面 及井下其它地点的电器设备完好情况,杜绝电器失爆现象。

⑶、协助专职瓦斯检查员看管本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确保运行正常。

⑷、处理突发性的停电、停风事件。

7、如果局部通风机确需停电、停风或者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恢复通风前,必须由安全检查员检查风机、及其开关前后1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停风区内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恢复通风。此条由当班安全检查员和该掘进工作面当班跟班队干负责。

12、如果局部通风机确需停电、停风或者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且本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内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负责、组织排放瓦斯。

13、该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班班携带瓦斯便携仪悬挂于迎头,随时检查瓦斯变化情况,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14、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煤电钻打眼;当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此条由当班安全检查员、当班班组长分别负责。

15、本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五、实施释放瓦斯钻孔和煤层注水钻孔

实施单位:

1、 释放瓦斯钻孔

⑴钻具:zdj矿用架柱式电钻机及其附属钻杆。

⑵、钻孔设计参数:孔数15个;孔深10~12m;(具体布置参数见附表一)

2、煤层注水钻孔:采用浅孔动压注水。

钻具:煤电钻及附属钻杆及专用封孔器。

注水孔设计为3个:孔径42mm;孔深6米,(具体布置参数见附表二) 注水量以邻近孔出水为标准,施工过程中可灵活运用,但最低不得少于3个。

3、钻孔作业完成时间:4-6小时。

4、作业间隔期:16个小时。

5、作业方式:三八制;其中一班打钻释放瓦斯和煤层注水钻孔,两班掘进。完成一个钻孔作业循环且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方可掘进。违犯此规定的,罚款1000-5000元。

6、注意事项:

zdj矿用架柱式电钻机必须完好、钻体及电缆杜绝失爆现象。

⑴、打钻人员一定要熟悉打钻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现场必须配备钢尺坡度规等测量器具,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⑵、打钻人员要衣扣整齐,灯带系于上衣之外的腰间,并与旋转的钻杆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被绞伤。

⑶、钻机必须经过严格检修达到完好才能下井投入使用。

⑷、打钻之前先敲掉顶板伪活岩石,加固好煤壁,严禁空顶作业。

⑸、打钻期间施工队跟班干部必指定专人“观山”,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等业务单位。

⑹、凡到此处人员必须佩带化学氧自救器,打钻期间施工班长及跟班干部随身携带便携仪。

22、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煤电钻打眼;当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六、危险源辨析和应急处理预案: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打钻并撤出本工作面作业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⑴、地压显现预兆:煤炮声、支架声响、煤岩开裂、掉碴、底鼓、煤岩自行剥落、煤壁颤动、钻孔变形、塌孔、顶钻、夹钻、钻机过负荷等。

⑵、瓦斯突出预兆: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温异常、打钻喷瓦斯、喷煤粉、哨声、蜂鸣声等。

⑶、煤层结构及构造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层强度松软或不均质、煤暗淡无光泽、煤层厚度增大(特别是软分层厚度增大)、煤层倾角变徒、挤压褶曲、波状隆起、煤体干燥等。

⑷、无计划停电停风

⑸、掘进迎头及回风流瓦斯浓度达到1.5%及其以上

⑹、认定必须撤人其它情形。

2、当本掘进工作面出现以上明显预兆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理措施:

⑴、撤人

⑵、停电

⑶、汇报

七、粉尘防治

1、铺设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保障该掘进工作面正常供水,及时冲刷巷道浮尘。每班不得少于一次。

2、本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风镜和防尘口罩。

3、掘进作业前后,必须对迎头20米范围内的巷道帮、顶、底进行洒水降尘,净化风流。

八、其它措施

1、本掘进工作面进入半煤和全煤掘进时,进行手镐掘进,严禁爆破作业和风镐作业。违犯本规定的,罚款1000-5000元。

2、必须加强队干跟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消灭空帮空顶现象,防止瓦斯积聚 。

3、 本掘进工作面必须备足备够扦椽、荆笆、坑木等材料

4、切实做好机电防爆检查工作,杜绝该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 电器失爆现象。

5、调度室调度员必须切实加强该面通风、瓦斯等方面的调度指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特殊情况,必须快速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指挥、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

6、本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佩带的矿灯必须完好,杜绝失爆现象。

7、本措施未提及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年 月 日

第10篇 瓦斯隧道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⑵定期召开安全调度会,解决各单位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负责落实调度会下达的安全指令及整改计划。

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负责落实。

⑷坚持执行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和安全设置与技术施工'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⑸及时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指挥生产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产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⑹负责日常工作处理,协调各单位的人、财、物,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第11篇 采掘工作面防尘瓦斯治理上隅角管理规定

一、喷雾降尘管理规定

1 转载点喷雾

在装载点安设转载点喷雾,喷头数量不少于1个,悬挂在转载点的前上部600mm处,迎风流方向45°,喷雾直接对准落煤点,落煤点上部至转载点处加设纱网防尘罩,挂牌管理,责任人为转载点运输司机,必须做到转载点运行时必须开启转载点喷雾。

2 采、掘面风流净化水幕

矿井主要进风大巷及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喷浆机回风流下方5米范围内都必须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各采掘工作面每周必须对巷道进行冲刷一次。

2.1 采煤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的具体位置:

a.进风巷内设置两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口向里10-15米范围内,第二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围内。

b.回风巷内至少设置三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回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围内,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得大于20米,第三道水幕在工作面回风联络巷口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

2.2 掘进工作面风流净化水幕的具体位置:

a.掘进工作面刚开口时在开口位置的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设置一道水幕。

b.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超过50米不超过80米时,应在掘进巷道内设置一道全断面水幕,距迎头不超过50米。

c.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掘进巷道内增加两道水幕,第一道水幕距正头不超过50米,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超过20米,且第三道水幕在巷道回风口10-15米范围内。

2.3 喷雾特别管理规定

a.全断面水幕5米范围内巷道底板进行硬化(要求:以水幕安装位置为起点,上风侧1米,下风侧4米底板进行硬化)。

b.在皮带侧挖设一个(长×宽×高=1米×1米×1米)水池用来储存水幕流下的积水,水池内安装一台风泵,利用池内积水冲刷巷道、洒水降尘;多余积水由风泵导入水沟或排水管排出工作面。

3 惩罚办法:

对未安装水幕、喷头数量少、不能覆盖全断面,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发现喷雾不开或成雾质量差,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的罚款;对巷道内积尘严重没按规定时间冲刷巷道的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二、溜煤眼管理规定

不使用溜煤眼时,溜煤眼全部用旧皮带覆盖,同时溜煤嘴必须关闭。在出渣时,溜煤眼篦子留2-4个孔,其它地方均铺盖旧皮带。溜煤眼附近的浮煤及浮渣及时清理,并洒水湿润。

监督单位:安检科、通风科及通风队瓦检员

惩罚措施:不符合规定,发现一次给以500元的罚款。

三、煤层注水管理规定

实施方案:工作面煤壁动压注水实行壁中单排打孔,仰角5-6°打入煤壁中,距底板1.2米。

钻孔间距为4米,其中1、3、5号钻孔孔深10米,采用大号封孔器封孔,封孔器压入6米以上。2、4号钻孔孔深6米,采用小号封孔器封孔,封孔器压入4米。(当2、4号注水棒露头时,将2、4号钻孔孔深打到10米,1、3、5号注水棒露头时,将1、3、5号钻孔孔深打到6米,以此类推实施切眼注水。)

将工作面分上中下三段责任区,分别为区队8、4、0点三个班。即工作面上段为8点班人员负责打钻,并负责工作面上中下三段注水工作,其它班次负责相应的责任区。区队安排足够的人员专项负责煤壁注水。

监督单位:安检科、通风科

惩罚措施:技术不达标或缺少钻孔的,按200元/孔的标准给予罚款。

四、上隅角管理规定

1、工作面上隅角不超前一排放顶,采用上隅角老塘预留抽放空间的方式进行瓦斯抽放,要求上巷每隔5米留设4对工字钢棚,以便上拐放顶后形成一个抽放空间。(预留空间采用打设#字形木垛进行埋管,方形木规格:长1.5米,边长0.2米)。

2、在预留棚内外两侧,使用编织袋装煤打双排煤袋墙,每排煤袋墙必须接顶,并要求接严接实,在两排煤袋墙中间压1.2米长的背木,要求离底400mm位置均匀背设6根,离顶400mm位置均匀背设6根,以防止煤袋墙倒塌。

3、工作面向前推进时,上巷需留设的4对工字钢棚,必须保证一梁两柱支架齐全,内外两侧用煤袋堵严堵实,煤带墙与上巷中心线垂直;高度不低于1.8米,交接班期间必须在老塘洒水。

4、将3根直径为75---100mm的抽放管置于工字钢棚下的空间内,管子头用金属网包严,待工作面推至预留空间处,工字钢棚外部使用煤袋垛严,上拐放顶后,从而使上拐老塘内形成封闭的抽放空间,以保证抽放效果。(预留空间内高度必须满足1.6米)

5、管子头必须吊挂在工字钢梁上,用塑料绳固定好,管子口用铁纱网包好,防止煤矸吸入管子内。第一根管子不掐断,在每个预留空间的中间位置,管子下部开口吸排瓦斯;第二根管子始终插入最近预留的工字钢棚空间内抽放,管子下部开若干小孔;第三根管子插入上拐头老塘以里0.5-1.0m(始终保持此长度)。三根管子竖直位置上的关系是:第一根管子在下部,其上面为第二根管子,最上面为第三根管子。三根管子垂直间距为500mm,第三根管子垂直距顶300mm,水平距上帮300mm,其他两根管子水平距上帮250-300mm。

惩罚办法:预留钢棚距离、钢棚数目、抽放支管吊挂埋设及支架支护质量不符合本规定要求,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老塘交接班不洒水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罚款。

第12篇 综采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丁6-22130综采工作面西至丁组回风下山保护煤柱线,东距矿井边界41m,北距矿井边界20m,南部为丁6-22110采空区(2023年6月回采结束)。有效走向长930m,倾斜长207m,煤厚0.5-3.6m,煤层倾角10°~15°,可采储量56.7万吨,相对涌出量为0.37m/t,绝对涌出量为0.40m/min,煤层爆炸指数37.86~39.2%,自然发火期6~12个月。

为确保采面回采期间瓦斯管理安全,特制订本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采面下口回收以切顶线(支架顶梁尾)为准,采面下口紧贴切顶柱挂一道挡风帘,挡风帘长15米,接顶接底,下端紧贴下帮超前5米,上端沿支架立柱悬挂,最后拐入架间,防止风流进入采空区。

2、采面下口垮落不充分时,及时采取打密集柱、戗柱、木垛等特殊支护,必要时采取强制放顶,防止顶板来压摧垮棚子堵塞通风断面,必要时在切顶柱内用编织袋装珍珠岩或渣打一道挡风墙,更好的阻止风流进入采空区。

3、采面上口紧贴切顶柱挂一道导风帘,导风帘长15米,接顶接底,上端紧贴上帮超前1米,下端沿支架立柱悬挂,最后拐入架间,防止采空区气体涌出和采空区漏风从上隅角吹出形成风流。

4、加强机、风巷管理和维修,保证巷高不低于1.8米,通风断面不小于8平方米,减小通风阻力。

5、在采面上隅角向外不大于10米处、巷道中部、距风巷回风巷口10~15m处各布置一个瓦斯监测探头,瓦斯探头距顶300mm,距帮200mm,实现瓦斯电闭锁。各探头的断电值为:报警值0.5%,断电值0.8%,复电值小于0.5%。采面上出口处设一人观察传感器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向采面反馈信息,以便采面调节生产。采面瓦斯达到0.5%时,采煤机停止割煤,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瓦斯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生产。

6、采面上隅角必须按规定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检测仪位置必须符合规定(距顶300mm,距帮200mm),瓦斯浓度上升时,通知煤机放慢牵引速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及时停掉采煤机电源,风巷所有机电设备停止运转。

7、凡因瓦斯浓度升高造成风巷断电的,任何人不准私自送电,采面和回风巷的所有人员必须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问题处理完毕,瓦斯恢复正常,并接到当班负责人的通知后,方可恢复工作。

8、采面上出口施工人员每次进班后必须检查导风帘使用情况与效果,确保吊挂质量,严防采面上隅角出现瓦斯超限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

9、采面上出口处,每班必须有一名班长在此负责该措施的落实,并在现场交接班,交班时必须交清当班瓦斯涌出情况和注意事项。

10、各班要加强防尘设施管理和班中防尘工作,杜绝出现煤尘超标现象发生。

11、采面在无构造地段保证采高在3.1~3.3m,以增大过风断面.

12、跟班干部、瓦检工必须不间断的巡查风巷与上隅角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13、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工作面瓦斯管理专项措施(十二篇)

4308回采工作面现已安装完成准备投入生产,依照工作面掘进时期瓦斯涌出情况分析,4308工作面回采期间瓦斯涌出量预计将达到4m3左右。为了加强工作面回采期间的瓦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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