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标准化工作,规范公司的生产管理、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强公司产品、技术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促进国内、国际之间的技术合作、贸易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公司标准化体系、组织制(修)订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各类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等的制(修)订和实施都必须按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 生产质量部统一管理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表现为:
(一)组织落实国家制修订标准的原则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 提出公司制(修)订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
(三)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
(四)组织制(修)订各类标准;
(五)组织申报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及军用标准、行业标准;
(六) 参与新产品研制、老产品改进及分析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七)组织对公司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公司制(修)订标准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二章 标准制(修)订的原则
第四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企业要逐步完善和强化企业标准化工作,凡公司产品必须有相应的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产品销售的依据。对公司产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若尚无标准的产品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
第五条 标准的制(修)订要积极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并可参考国外公司指标或实物指标进行制(修)订。分析方法标准力求准确可靠。
第六条 凡公司基本定型的产品各事业部生产线、生产组技术负责人必须提出并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及实施管理办法》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当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后,应及时复审,并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凡属开发新产品的项目,在项目鉴定时,应有“暂行技术条件”及配套的“检测方法”。并以此作为依据,制定相应标准。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及市场情况,必须于每年的10月底将需制(修)订的标准计划报生产质量部。在生产过程中,对急需制(修)订的产品标准、分析方法标准也可及时提出申请,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八条 每年12月生产质量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并提出下一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经与科技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科技部在公司r&d基金项目中列支,并纳入公司r&d基金项目的管理。
第九条 生产质量部负责标准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标准的制(修)订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三章 制(修)订标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一条 标准起草人按相关标准格式填写相应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项目建议书》或《国军标项目论证报告》,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申报,待标准化上级部门立项后(企业标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产质量部书面通知标准起草人及部门负责人,起草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制定出工作大纲,工作大纲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修)订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依据、适用范围和国内外标准发布情况;
(二) 工作内容、协作单位及分工;
(三) 预计提出标准草案稿、征求意见稿、预审稿、送审稿和报批稿的时间;
(四)分析方法标准的验证单位。
第十二条 制(修)订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标准必须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 标准编写格式、内容和编制说明等应按《有色金属标准制(修)订程序及要求》、《有色金属标准编写示例》、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jb0.1《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军用标准和指导性技术文件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写;
(三) 试验报告、验证报告(分析方法标准必备文件之一)应符合有关研究报告撰写的要求;
(四) 标准文本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和不同理解的可能性;
(五) 标准的名词、术语、符号、代号等表达和概念应准确,并与有关标准相一致;
(六) 标准的图样、表格、数值、公式、化学分子式等技术内容应准确科学;
(七) 标准文本应包括:标准正文、标准编制说明书、分析方法标准还应包括标准试验报告、验证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 标准审定、报批和发布
第十三条 标准草案完成后,由生产质量部统一组织标准的审定工作。
第十四条 标准预审会会议召开前一个月,起草人必须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材料:
(一)预审稿标准文本;
(二)编制说明;
(三)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处理结果汇总表;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七)标准预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五条 预审会通过的标准预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预审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前一个月完成送审稿提交生产质量部,送审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预审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预审会议纪要
(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预审会专家签名表;
(八)标准送审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及其纸子版15份。
第十六条 审定会通过的标准送审稿,标准起草人必须按照审定会会议纪要的要求修改标准文本,并按进度要求在审定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完成报批稿提交生产质量部,报批稿包括以下材料:
(一)标准文本、编制说明书;
(二)标准分析方法还必须提供试验报告或补充试验报告、验证报告;
(三)审定会会议意见处理汇总表;
(四)采用或参照国外标准原文、译文;
(五)标准检索或查新报告;
(六)审定会议纪要(含标准水平评价);
(七)审定会专家签名表;
(八)有色金属标准审定情况登记表(国军标填写标准报批书)。
(九)标准报批稿的所有材料均应提供电子版。
第十七条 国标、军标、行标和地方标准由标准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审定、审批、发布和实施。企标由生产质量部组织审定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发布和实施,产品标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制(修)订标准工作完成后,生产质量部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归档。
第五章 标准的实施执行和监督
第十九条 各部门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及签入合同的非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在公司内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出口产品技术要求按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生产质量部对签入合同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公司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二条 为稳定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更改和降低标准技术指标,达不到公司公告的有效标准技术指标的产品或公司签订的技术协议的产品,生产质量部有权不给予办理产品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 标准属于科技成果,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取得显着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应的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贯彻标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标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新修订标准颁布实施后,原来的老标准即自行废止。
第六章 标准文件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生产质量部负责收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并发放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发放到各生产线、生产组相关技术人员手里,并对其进行监管,确实保证标准的实施并对其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属于外来文件,由生产质量部归口管理,各岗位保留的该类文件应有专人保管、妥善存放。各部门正在执行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标准必须与公司公告的公司产品标准公告的标准编号和发布的年代号相一致,顾客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
第七章 标准制(修)订经费的来源及经费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标准制(修)订经费指的是承担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化管理上级部门下拨的经费以及公司r&d项目的经费支持,当经费到位后将由生产质量部通知科技部按照《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管理办法》相关办法统一管理经费的开支。
第二十八条 标准制(修)订完成后,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每项标准的起草人给予300元~400元的标准制(修)订劳务费或视具体情况下拨一定的制(修)订经费。
第八章 标准制(修)订的考核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公司各部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按《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曰起开始实施,并同时代替q/spm-gl-16-2001《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第2篇 某某物业管理公司会议服务形式标准
某物业管理公司会议服务形式及标准
zz公司总结出自己的会务服务形式和标准:
1、会议形式
主要分为:一般会议接待、视频会议接待、高管层重要会议接待、签约仪式及上级布置的其他规格会议接待。
2、标准动作
会务布台的标准动作详见《测评细则》。
3、测评细则 (时间要求:8分钟,满分100分,每超时10秒扣总得分1分。)
(1)仪容端庄,头发整齐(长发需盘发),不佩戴饰物,化妆自然淡雅,服饰整齐,精神饱满。(5分)
(2)每份文件夹距离会议台桌边1.5厘米,席位间距适宜,定位好。(10分)
(3)每支铅笔文字朝上,笔尖向前,距离桌边1.5厘米,距离文件夹右边1厘米。(10分)
(4)果盆摆放在文件夹左边,距离桌边5厘米、文件夹2厘米,水果叉竖放在果盆右三分之一。(10分)
(5)将各席卡按顺序准确摆放在相应席位的文件夹正前方,距离统一。(10分)
(6)碟盘放在席卡右侧,小毛巾放在碟盘中,其折叠开口朝右。(10分)
(7)各席位椅子正对文件夹。(5分)
(8)由主宾位置开始上茶,杯柄朝右45度角,同排各席位的杯柄呈一直线。(10分)
(9)理盘、装盘、起托、行走、托盘符合规范。(5分)
(10)续水程序正确,动作规范,无滴漏。(10分)
(11)操作程序正确,操作卫生,动作规范。(5分)
(12)表情自然,动作熟练,台面美观。(5分)
(13)找差错。(5分)
第3篇 海龙供电公司印信工作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印信管理工作的职责、保管内容与使用,使用权限与手续。
本规定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和公司各部门印信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鲁电办[1995]236号)。
3 职责
3.1 职能分工
3.1.1 龙海市供电公司办公室是印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印信使用和保管工作。
3.1.2 公司印章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根据经理的安排,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指定党委秘书(党委印章)、文书员(行政印章)做好日常的使用和保管。经济合同专用章由企划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使用和保管。各部室、公司的印章,由公司制发,由各单位行政主管人负责管理,并指定车间管理员或其他兼职人员做好日常的使用和保管,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印章管理
4.1.1 公司各单位业务用专用印章,凡刻有本公司名称者,均应由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刻制,由各单位行政主管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使用和保管。
4.1.2 班组级的单位,一般不制发印章。属于直接对外有业务联系的班组级单位,包括托儿所、卫生室等,可按4.1.1条规定办理,其他班组级单位如因工作需要,也可按第.4.1.1条规定刻制业务专用章。
4.1.3 公司主管负责人名章、根据上级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刻制和管理。支票专用的公司主管负责人名章,应区别于行政用章,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由专责业务部门的主管人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使用和保管。
4.1.4 如印章长久使用磨损或因故损坏不能继续使用者,保管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申请重新刻制,新印章制发后,原印章应交制发部门、并削角作废存查。
4.1.5 各类印章应由专人管理,如委托他人暂时代管,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各级印章保管人,应认真负责,切实加强管理。单位印章和负责对外的部门主管人名章,不得任意送交别人或集体使用,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携带到公共场所;保管人员更换时,应在单位主管负责人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保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4.1.6 会议纪要、调查提纲等类文件一般不加盖公章。除发文、开具介绍信用印外,各类印章使用,均应实行用印审批单制度,经领导签发的用印审批单,均应留存,并按年度归档。
4.2 各级印信的使用范围
4.2.1 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4.2.1.1 公司正式行政公文;
4.2.1.2 上报的总结、专题报告、工作简报、各项专业定期报表;
4.2.1.3 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
4.2.1.4 开据公事介绍信或证明信;
4.2.1.5 根据有关主管机关部门的统一规定需出具公司证明的。
4.2.2 公司办公室印章的使用范围
4.2.2.1 开据内部业务介绍信;
4.2.2.2 以公司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内部通知;
4.2.2.3 以公司办公室名义对外业务性行文;
4.2.2.4 一般人民来信的回复信件;
4.2.2.5 根据有关规定由行政开据的公事证明或介绍信等。
4.2.3 各部室、公司的印章使用范围;
4.2.3.1 向公司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4.2.3.2 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和业务联系信件;
4.2.3.3 公司内各单位之间的联系通知或证明;
4.2.3.4 分管业务范围需直接对外办理的证明信、介绍信。如:人事部门对外劳资方面的证明和职工的人事材料、公安部门对有关户口管理的证明和材料等。
4.2.3.5 有关部门所持的业务专用印章,应按专用范围使用。
4.3 印信使用权限和手续
4.3.1 公司印章使用权限和手续
4.3.1.1 正式公文,应按公文拟办程序经主管缮印后,由公司办公室文书员在对外发文和原稿上加盖印章。
4.3.1.2 以公司名义的对外专业性报告,填报人拟好后应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在存档份上签字,呈报分管经理签发后由公司办公室加印,如系有时间性的定期报表,分管经理因故不能立即签发者,根据经理指示,可先交公司办公室加印报出,存档一份由分管经理补阅补签。
4.3.1.3 对外签订成文的经济合同或协议书、委托书、担保等契约性文件,应按公文拟办程序,经主管人签发后,由企划部加印。
4.3.1.4 对外的工程设计图纸、资料,购货合同、资料和向上级部门提报有关申请表等,拟办单位
应办好审核和批准手续,由公司办公室加印。
4.3.1.5 公司各单位对外联系工作,需持公司介绍信、证明信者,应在各部室、公司兼管文书员处填写由公司统一制发的介绍信笺,经本单位主管审核,并在存根栏处签名,由公司办公室经复审同意后加印,存根留各单位。对涉及各专业部门权限的,应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3.1.6 如必须使用一般信纸写作介绍信或证明信时,经办人应先拟稿,经主管人审核签发后,再誊印一份,一并送公司办公室,在清稿上加印,底稿由办公室备查。如系由专业部室部门复信统一存查者,底稿可留在拟办部门。
4.3.1.7 开据私人证明,必须根据主管机关、部门的明确规定办理,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证明。对必须加盖公司印章者,应经本单位主管同意,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办公室,方可办理。
4.3.1.8 严禁在内容不明确或空头及空白介绍信、证明信上加盖公章。
4.3.1.9 印章一律盖在单位名称处或文末日期上。
4.3.1.10 凡不符合以上诸项程序者,公司办公室拒绝用印,因此而延误工作,由经办单位负责。
4.3.2 各部室、公司印章使用,应经主管领导核准同意,严格印信管理。
4.3.3 业务专章的使用范围、权限和手续、由各单位按本制度精神,自行制定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4篇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和**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3引用标准和术语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
3.3 《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安监总培训[2007]249号
4 管理职责
4.1 安环科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资格证持证培训和复审培训。
4.2人资科负责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审核下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和复审培训。
4.3 财务科负责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费用落实。
4.4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员工年度安全再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本科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5各科室负责外包单位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1.1 每年11月15日前,各科室按公司要求及时向安环科申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11月20日前,安环科向人资科申报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1.2 每年1月份,人资科汇总下发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2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
5.2.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环科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由安环科和人资科共同组织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机构为自治区安科院,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兼职安全员和副班长由公司和各科室根据管理需要纳入统一培训或单独组织进行专项培训。
5.2.2 各科室需对下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a)新员工;
b) 外来参观、实习人员、外包劳务人员;
c) 调换工种及转岗、复岗人员;
d)采用新工艺,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进行设备调、试生产运行的上岗人员;
e) 违章人员;
f)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
5.2.3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管理
a)新入厂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级、科室级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b)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有科室和班组的科室需逐级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科室级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只有科室、没有班组的科室需完成公司、科室安全教育。
c)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颁发安全作业证,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经三级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上岗,也不得签发安全作业证,不得安排上岗,安排不合格的新员工上岗以及上岗后造成事故,将追究安排人的责任。
d)公司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24学时,教育内容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概况、生产工艺流程、现场主要危险因素、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典型案例教育等;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环科组织完成。
e) 科室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16学时,教育内容为科室安全生产概况、规章制度、科室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历年事故案例等。科室级安全教育由科室正副职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完成。
f) 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8学时,教育内容为班组安全生产概况,班组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岗位安全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劳动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和事故预防措施等,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组织完成。
g)新员工在实习期由科室负责人或班组长指定专人为安全监护人或师傅,明确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或师傅负责新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
5.2.4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a)外来人员到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参观学习、实习培训、检维修以及从事生产劳务工作的,需进行安全教育。
b)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有关科室负责组织进行,临时参观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天的人员可以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但要有安全员带领进行参观学习,预防发生事故;学习超过一天而且要进入生产现场的外来参观学习人员,需按规定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进入现场时需有安全员的陪同;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c)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执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d)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生产外包单位人员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外包检维修和施工单位的人员至少要进行科室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e)公司员工在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跨科室的,应当重新接受科室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只在科室内部调整的,只需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f)公司员工离岗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重新上岗的,重新执行三级安全教育。
g)违章作业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由各科室组织实施,并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5.2.5 各科室员工年度安全再教育
a)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员工安全再教育,公司业务科室位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再教育,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并保留教育培训记录。
b)再教育培训内容: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法律法规,公司新颁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安全作业规程、典型事故案例等。
5.2.6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a)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种类和具体管理要求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培训要求。
b)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培训和复审培训由各科室申报,安环科审核,并报人资科联系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规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
c)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建立培训记录表,由人资科负责建立。
5.2.7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试生产操作培训
a)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时,由主持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和操作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试车和独立操作,并建立培训考试或考核记录。
5.3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5.3.1脱产、业余培训,自学、外培、内培;
5.3.2观看电视教学片;
5.3.3现场讲课、实地参观考察、实际操作演练;
5.3.4事故案例剖析、展览及现身说法;
5.3.5安全知识竞赛等。
5.4 安全教育培训师资要求
5.4.1 公司内部可以担任安全教育培训老师的人员:各级领导、专兼职安全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家;持有安全教师资格证并经公司认可、可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的人员等。
5.4.2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公司专职安全培训教师须持有安全教师资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鼓励兼职安全培训教师考取安全教师资格证。公司可以根据内部有关规定对兼职安全教师进行课时补贴,专职安全教师不在补贴范围。
5.5 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
5.5.1安全培训老师的培训效果评价一般由参加培训人员对老师的讲解进行定性评价,并填写有关培训效果评价记录。以便进一步改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培训效果。
5.5.2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评价一般分为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每一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老师填写培训评语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定性评价;二是每一次培训结束后,组织进行安全培训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定量评价。
5.6 安全考试管理
5.6.1必须进行安全考试的类别
a)公司员工年度安全考试,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公司员工(含长期外包人员)必须参加。
b)三级安全教育必须逐级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上岗。
c) “三违”人员待岗学习的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上岗。
d)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试车培训必须进行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上岗。
e) 其它需要组织的安全考试等。
5.6.2安全考试要求和考核标准
a)公司员工年度安全考试每年集中安排一次,考试时间为每年的第一个季度。
b)公司安环科负责统一安排公司安全考试工作,考试人员包括科级以上干部和员工(含长期外包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考试。
c)考试由公司统一命题、分批考试、分区阅卷原则,具体工作由安环科牵头,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考试成绩报安环科备案。
d)未能按时参加年度安全考试的人员需提前请假,经过批准同意的缺考人员由公司或有关科室重新安排考试。
e)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可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笔试或口试的方法进行。
f) 无故缺考人员考核100元,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考核50元,请出考场。无故缺考人员和违反考场纪律人员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进入待岗学习。参加公司年度安全考试补考仍不及格的人员,不得评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考核扣款由安环科和有关科室申报人资科考核兑现,次月工资扣除。
g)新入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及格,重新学习补考,如补考、考核仍不及格,退回人资科并不予录用。
h)参加年度安全考试和日常安全培训考试的人员需进行统计汇总,具体按安全考试记录表填写。
i)科室、班组45-50岁的一般员工(含科级和车间、科室主管级人员)的年度安全考试,可以加10分。50岁以上的一般员工(含科级员工),可以不参加年度安全考试,但要进行相应的口头安全问答考核。
5.7待岗学习管理
5.7.1待岗培训时间最短不能少于7天,最长不超过30天。
5.7.2待岗学习期间执行公司待岗工资,取消待岗期间的公司福利待遇。
5.7.3待岗学习人员由各科室组织学习和考试,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5.7.4人资科和有关科室负责兑现待岗学习人员待岗工资。
5.8 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记录的保存
5.8.1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考试记录由安环科保存,各科室、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考试记录由各科室、班组保存。保存时间一般为三年,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要长期保存。
5.9检查与考核
5.9.1 安环科和各科室、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按《国投罗钾物业公司安全奖惩考核标准》执行。
5.10本标准由安环科负责解释和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 相关文件
7 相关记录
第5篇 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首钢总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自然班组和 临时组建班组。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第三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班组必须设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摊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 1 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 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标准
第七条 教育内容为: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 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厂安全通则、职工安全守则;通用和相关 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五)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六)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八条 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三)对休假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 小时以 上。 其他休假在7 天以上不满1 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必须 在2 学时以上。
(四)安全规程考试10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账”,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 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 周以后1 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班前会标准
第九条 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值日人。
第十条 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学习、抽考职工安全规程。
第十三条 班前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第五章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标准
第十四条 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 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它时间补上;
第十五条 安全活动内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 作;
(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 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第十六条 每次活动必须有发言。
第十七条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 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六章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第十八条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 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 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 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重点检查。班 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 正常现象等。
第十九条 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 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 使用。
第二十条 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 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安全值日栏内, 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 务。
第七章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 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 健全的“安全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 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 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 全措施,并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五条 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 票、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六条 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 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 次。抽考范围是厂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通 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 结合当天工作实际, 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 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九条 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八章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
第三十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 认。
第三十一条 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 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第三十二条 在每一摊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 保、联保职责。
第三十三条 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 互相,即:
(一)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 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四)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三十四条 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 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 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九章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第三十五条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 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 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六有”规定,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第三十六条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第三十七条 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第三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学习证人员必 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 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十九条 班组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联系确认”、“操作牌(票)”以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条 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 个月。
第四十一条 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 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四十二条 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核 实,根据已根除的“危险源”情况和新发现认识的“危险源”情况等,及时修 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或表)。并使职工及时熟知。
第十章 班组安全台账标准
第四十三条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 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各子公司可参照本标准制定各自的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第四十五条 本标准如有与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 规定。
第6篇 某设备公司单身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设备公司单身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一、个人卫生
1、个人被褥在非休息睡眠时间内叠放整齐,床上无堆积物。
2、被罩、被单、床单始终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洗换。
3、个人物品一般不外露、外挂,必须外露物品,须摆放整齐,不得有碍观瞻影响室内环境。换洗衣物鞋帽及时清洗,不堆积存放。
4、经常洗浴,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在指定地点晾晒衣物、被褥。
6、垃圾要及时倒入垃圾箱,不得随意扔在宿舍或者走廊。
二、寝室卫生
1、各种用品、用具、家具(固定位置)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
2、墙面、地面、台面、床面、门面、窗户、玻璃、家具无灰尘、污迹、堆积物等,保持清洁明亮。
3、室内不存放垃圾、废旧物品,无卫生死角。
4、保持室内通风,空气新鲜,不污浊,无异味。
5、被褥叠放统一,床上无杂物,被罩、床单、枕巾等要经常洗换,始终保持清洁。
三、卫生间卫生
1、大小便入池,使用过的手纸必须放进纸篓里。便池无遗留物,养成良好的便后冲水习惯。
2、地面无痰迹、烟蒂、纸屑等。始终保持光洁。
3、各种设备、器具、用品保持清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4、卫生间及时清理、冲刷、作好通风换气工作。
第7篇 s物业公司管理标准
物业公司管理标准(试行)
第一章形象标准
一、仪态
所有以立姿工作的员工,其正确的站立姿势应是:双脚自然垂直分开与两肩同宽(体重落在双脚),肩平、头正、两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所有以坐姿工作的员工,必须坐姿端正,腰板挺直,不得翘二郎腿,不得将腿搭在座椅扶手上,不得盘腿,不得脱鞋;要随时保持良好姿势,身体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
二、仪表
身体、面部、手部必须清洁;男员工不得留长头发,发脚长度以不盖耳部及后衣领为准,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上班必须佩带工作牌,统一佩在左胸处,不得任其歪歪扭扭。
三、表情、举止、言谈
1、微笑,是员工最起码应有的表情;声调要柔和、亲切,多用敬语。
2、面对客人应表现出热情、友好,做到情绪饱满,不卑不亢。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挖苦客人。
3、不得二人搭脖或挽手而行,与客人相遇要靠边行走,不得横冲直撞,粗俗无礼。
4、不得大声说话、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声响。
5、上班时间不得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不准讲粗语、不准使用蔑视或污辱性的语言。
7、有说普通话的同事在场,请讲普通话。
8、工作服不得有明显污迹。
9、接电话必要时要作好记录,问清通话要点,然后向对方复述一遍。在岗位上尽量不打私人电话、传私人电话,家人有急事来电,应从速简洁结束通话,他人接听须代为传达。
第二章 服务标准
一、管理处
1、交房满1年的小区管理处人员上班时间为8:30-18:00。管理人员应将家庭电话或手提电话登记在管理处,确保能随时联系。
2、管理处电话与保安固定岗亭连线,确保随时有人接听。
3、每天2次巡查整个小区范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临时停车费登记准确、详细,杜绝出现少收、漏收或贪污的现象。
5、合理控制公共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的现象,
6、每年开展3次社区文化活动。
二、保安标准
1、着装时需领带打正、帽戴正、不挽袖、不卷裤腿、风纪严明,衣服不得有明显污迹。
2、站势:精神饱满,双手握拳向后交叉,挺胸收腹,双眼平视对方,双足与肩平。
3、头发要整洁。
4、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见人要点头微笑问候,纠正违规行为时应先敬礼。
5、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如确需离岗时要通知班长,有人顶岗后方可离岗。
6、工作时间不准当众吸烟、吃东西、闲聊、看书,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工作时只能在规定范围内活动,按规定的工作方式进行。
8、对被执行者不服或提出疑问,解释不通时,应说“请您稍候,我请上级领导协调解决”,然后立即向上级汇报。
9、如有火警,应立即处理,即时用对讲机通知同事协助,并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
10、各岗亭卫生情况良好,值班保安要确保无灰尘、无杂物,道闸干净,运作自如,岗亭内消防物品齐全,可用警械齐备完好。
11、对讲机一律挂于右侧皮带,使用对讲机时语言要简单扼要,不得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以免影响工作,不得使用对讲机讲与工作无关的话。
12、在工作范围内或巡逻时看到垃圾、杂物,应随手捡起放于垃圾桶,如确实不能清洁,要及时通知保洁员处理。如发现其他机电设备有异常,应立即通知机电管理员到场处理。
13、保安员就餐次序统一由班长安排,不得在岗位上就餐。
14、监控中心要确保干净、无杂物,物品完好,消防器材、器械完好,电话畅通。
15、巡逻保安员要按规定路线依时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通知上一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处理,并在“巡楼登记表”上登记。
16、确保车辆按规定行驶及停放。
17、保安员交接班必须列队,在班长带领下,齐步绕小区一周,然后逐岗互相敬礼进行交接班,交班完毕的队员在班长带领下齐步绕小区一周后离岗。
18、管理人员不在小区时,保安班长为现场管理者,负责对保安员进行调配,负责处理突发事件,无法处理的马上上报管理处负责人。遇突如其来的暴雨等恶劣天气,保安班长应加强巡逻。出现火警、盗警时,马上进行处理,后即与管理处负责人、保安大队长、公司经理联系。
三、清洁卫生标准
1、小区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垃圾及时清理。
2、草地、树丛中无垃圾、杂物。
3、墙壁无乱贴乱画。
4、小区外道路基本清洁。
5、儿童设施、游乐设施、石桌、石椅等手摸无尘。
6、防盗门、信箱眼视基本无尘、无明显污迹。
7、小区地面、路面不出现大面积的污迹、缺砖。
8、下水道、化粪池通畅,沉沙井、集水井及时清理。
9、喷水池等水体无垃圾、杂物。
10、二次供水池每三个月清洁一次。
11、楼宇天面无明显垃圾、杂物。
12、管理处、保安岗亭、各机房卫生清洁,物品排列整齐有序,无残缺物品或标识。
14、公共大堂、电梯轿厢卫生清洁,墙面、物品、桌椅手摸无尘。
四、绿化管养标准
1、树木长势良好,枯死树木及时更换。
2、小区主景地、中心花园无出现枯死灌木,树木修剪整齐美观,草皮尽量完整。
3、其它场地绿化维护管理较好。
4、合理使用浇花用水,杜绝浪费用水的现象。
五、机电设备、设施管理标准
1、合理控制使用公共用电、用水,杜绝浪费现象。
2、路灯等公共照明按规定时间开关,确保照度。
3、巡逻保安员负责检查路灯、楼梯灯、公共龙头等设施是否损坏,发现损坏应及时登记,并通知机电管理员及时更换。
4、二次供水水泵、电梯设备每天检查1次,每月保养1次,及时进行维修。
5、喷水池设备、柴油发电机等每月保养1次。
6、外置监控设备、背景音乐设备每天检查1次。
7、巡逻保安负责外置消防设备检查,发现损
坏及时登记,并通知机电管理员负责处理。
8、机电设施要设立台帐进行管理,记录保养、维修时间及内容。
9、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马上进行维修,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接报后,原则上立即到场进行处理,到场后如不能自行解决的,马上通知工程处专门负责处理物业工程问题的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原则上48小时内派员进行,特殊情况协商解决或及时找专业部门维修。
六、处理住户投诉标准
1、所有物管人员接到住户投诉后能处理的马上进行处理,处理后要通知管理处负责人,并在“投诉登记本”上登记,不能处理的马上通知管理处负责人进行处理。
2、管理处负责人不能现场作出处理的,通知公司或相关部门协助,其中关于工程问题投诉的,通知物业公司工程部,工程部人员24小时内应到场。根据检查情况通知工程处专门处理工程投诉的人员,原则上48小时内派人解决,特殊情况由管理处与工程处协商解决,原则上以管理处意见为主。
3、确保住户投诉件件有落实,24小时内应告知业主具体的处理办法及处理时间。
七、装修管理标准
1、接到住户送审的装修图纸后,马上通知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核,24小时内需答复图纸是否进行修改。
2、住户进行装修时,泥工施工开始至结束每天检查不少于2次,特别是隐蔽工程,复土前需确认是否进行试水、防漏检查,其余时间每天检查不少于1次。
3、一旦发现违章装修,马上现场进行处理,确实不能处理的,通知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协助。
4、确保违章装修处理率100%。
5、对违章装修处理必须逐项在“处理违章装修登记表”上登记。
八、宿舍管理标准
1、本宿舍仅供公司员工住宿,一律不得留宿外人,会客不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要确保室内卫生,垃圾放在指定地方,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员工在公共区域或室内活动时,要确保不会影响他人休息或生活。
4、员工要爱护公物,要尊重他人的使用权利,合理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要互谅互让,不得以个人的喜好为主。
5、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热丝、电热毯等。
6、不得在宿舍内说粗话、饮酒、高声喧哗。
7、员工应在22:30前回到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特殊情况事先报班长批准。
8、不得长时间占用公共浴室或卫生间,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9、杜绝浪费水、电、气的现象,保证人走随手关闭水、电、气。
九、设备、物品管理标准
1、管理处负责人对小区内所有设备、物品承担管理责任,要制作小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一览表,落实设备物品的实物负责人。
2、机电设备、公共设施应造册登记,注明保养时间,登记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每月报送公共设备、设施零配件,灯具更换的数量表。
4、做好灯具、保洁用品、文具用品,保安用品等日常用品的入库,使用登记工作,确保每一样用品的去向均有据可查。
5、对各类制服要做好登记工作,员工离职后,将制服收回,洗净并保存好,确保正常使用时间。
十、员工培训标准
1、管理处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处负责人根据小区实际,在每月25日前将员工培训计划上报办公室。
2、公司下发的通知、通报、制度等管理处必须确认在规定时间传达至指定员工,并要确保表达清楚,不产生歧义。
3、保安员的培训在每年11月―次年4月,每周2次;5月―10月,每周1次,每次20分钟。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由管理处确定,并根据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协助。
十一、收款规定
1、由管理处负责人或指定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收款,其它管理处管理人员均应懂得怎样收款,在收款员离开时,能进行收款工作。
2、收款员必须每月填写“管理费、水费收入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熟悉及掌握小区的各类收入情况。
3、每天1次检查临时停车费的收取情况。
4、收取现金额超过2000元须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8篇 市电业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确保企业固定资产的完整和有效运营,保证固定资产的帐实相符,根据国家及省电力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各独立核算的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价、增减管理、报批程序、处置权限、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第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的规定。
二、 固定资产登记
第五条 固定资产登记对象、登记单位、固定资产与其附属设备的划分,均以《山东省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为依据。
说明:登记对象指固定资产的登记名称,登记单位指固定资产的计量单位,包括组、套、台。
第六条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按《山东省电力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总帐、分类帐和卡片。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门一份,管理部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
第七条 卡片详细内容和格式按省电力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三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八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价加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计价。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等。
第九条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也要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条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规定的价值计价。
第十一条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第十二条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由本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第十三条 在原有资产基础上改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第十四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值完全价值计价,即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第十五条 对虽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进行暂估入帐,即自交付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编制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十六条 已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帐面价值。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设备装置;
3、将固定资产部分拆除;
4、发现原登记的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四、 固定资产增加管理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要按规定的计价方式,及时准确地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八条 用户无偿移交固定资产的管理
1、由用户投资建设的35kv及以下供、配电工程,按双方签定的供用电协议规定,凡用户同意资产无偿移交给我公司的,应及时与用户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资产移交应填制资产移交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注明资产产权归电业总公司,移交资产价值、地点、资产划分分界点,资产的维护管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协议书一式四份。
3、35kv及以下用户工程资产移交,由生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乡村电管部、客户中心、财务部配合,负责办理与用户签定资产移交协议书;财务部根据资产移交协议书按规定的计价方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共同完成用户工程的资产移交工作。
五、 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第十九条 提取折旧的依据为应计折旧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分类折旧率。
第二十条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设备、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下列资产不计提折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的固定资产,土地也不提折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执行省电力公司统一规定,目前采用平均年限法。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按月提取,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份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愈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六 、固定资产减少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调拨管理
一、对一个会计核算单位内部各单位、部门之间固定资产调拨,由调出单位办理调出手续,按规定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书',并由调出单位固定资产保管人、负责人、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名后,报送财务部,财务部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并将固定资产卡片随固定资产实物转移,调入单位按规定验收。未办理相关的调拨手续前,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转移。
二、各单位(含多经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系统外单位无偿调拨(含捐赠)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出租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出租分主业对多经企业出租和多经企业对外出租。主业对多经企业出租业务归口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多经企业对外出租(含多经企业之间)业务归口总公司多经办管理。
二、主业对多经企业出租由总公司财务部、企划部与各承租单位签订内部租赁协议,并按协议规定收取租赁费。
三、多经企业对外出租按下述规定办理
1、多经企业办理对外出租业务必须报总公司多经办审查。不经总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办理对外出租业务。
2、对外出租合同(协议)由总公司企划部统一印制,发放。
第二十五条 报废、盈亏固定资产管理
一、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由各使用单位、部门负责提出报废理由及详细资料,报各职能管理部门。属车辆报废报车队;属于自动化控制及电子计算机类报自动化中心;属用电计量设备报用电计量科;属通讯线路及设备报通讯班;属其他设备报废报生技部;属房屋、建筑物报综合服务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查验后将报废盘亏表报财务部,由各职能部门汇同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统一报总公司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经分管副经理、经营副经理、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
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党委成员、副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组成。
各单位或部门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已报废的物资。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及时交财务部入帐。
二、属于财产保险责任范围的固定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所在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及时提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与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三、报废、盈亏固定资产经总公司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财务部据以列帐,同时,财务部按有关税法规定向市国税局或地税局,申报资料包括:申报报告、《企业税前财产损失申请表》、盘点表等。
七、固定资产处置权限划分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租、调拨、报废、盘亏等,
其中,报废、盘亏需上报电业总公司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包括: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万元(含5万元)处理。
2、固定资产净值占原值的30%以上的处理。
固定资产原值超过10万元的出租、调拨,需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 除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处置一律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审批。
第二十八条 多经企业如发生固定资产出租、调拨、报废、盘亏等,必须报多经办审查后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处理。
八、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保管部门的职责
财务部门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管理细化到个人,做到人人各负其责,特别加强对内部转移、报废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的职责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增减、盈亏、报废等的价值管理、转移审批管理,监督检查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卡管理等。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
生技部、服务公司、车队、自动化中心、客户中心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所属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变动管理、技术指标管理、效益评价鉴定及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维修保养工作等。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部门的职责
各资产使用和保管部门,主要负责所属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证固定资产完好无损,定期盘点本车间的固定资产,对转移、报废、盘亏等所有涉及本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及时上报有关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保证帐、卡、物相符。
对新购建固定资产应根据财务部门的记录及时进行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对从其他内部单位调拨的固定资产要将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一同接收,妥善管理;
对转出的固定资产,填制内部转移单,经批准后,将固定资产卡片随同固定资产实物一同转移;
对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报废盘亏单,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如有变卖残值收入,应及时送交财务部入帐。
九、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要偕同企划部、生产部、审计部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以下情况要进行经济处罚:
1、 未履行固定资产购置报批手续的,每项人均扣50-100元;
2、 辖区内的固定资产帐卡不符的,每项人均扣50-100元;
3、 无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卡片不健全的,每项人均扣50元;
4、 未办妥手续私自转出、转入、处置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价值的10%进行人均扣罚;造成损失、损坏、丢失的按总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 及时上报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一月之内不上报的每项人均扣50元;隐瞒不报的,按总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 未按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固定资产,造成损坏、丢失的按总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7、 及时上交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一个月内不上交的,每次人均扣100元;经查出隐瞒不报的,除收缴处置收入外,每次人均扣200-2000元。
第9篇 燃气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和《标准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公司所属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城市燃气输配、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业务建立和完善公司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或修订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属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第二章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 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是公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机构,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调度中心,组织协调公司的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 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制定公司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建议;
(二) 提出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组织公司企业标准和标准体系的技术审查。
第七条 公司调度中心作为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上级制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三)负责编制并下达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年度计划,下达公司承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所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标准项目的宣贯实施工作,对所属单位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所属单位产品标准备案工作;
(七)负责标准化成果和标准档案管理,负责标准化咨询工作。
第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应明确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所属单位应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作为制订标准、配备标准、实施标准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复审
第十条制定公司企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与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以及公司企业标准相一致;
(二)有利于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有利于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经济效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和对外的形象,降低经济损失风险。
第十一条制订公司企业标准的对象是:
(一)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加以补充或提高的技术要求;
(三)为简化设计、精简品种规格的需要,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选择的部分技术要求;
(四)在生产经营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需要统一的管理要求;
(五)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方法等有关的需要统一的工作要求。
(六)公司在服务、施工、管理、操作规程、设备配备规范等方面需要统一的工作要求。
(七)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特别规定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十二条制、修订企业标准应按计划进行。
第十三条制、修订企业标准一般程序为:
(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起草单位应针对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以及本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有关的最新科技成果;
--生产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技术数据、统计资料;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内相关标准。
(二)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和优选,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凡符合采标条件的,应积极采标。
(三) 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
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发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决定取舍,形成标准送审稿。
(四)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对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
(五) 标准的批准、发布公司企业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正式行文发布。
第十四条公司企业标准的编号为:
q/tag*/ **.****-□□□□
其中:q--企业标准代号
tag*--公司标准代号
**.--gl.--管理标准
gz.--工作标准
js.--技术标准
****--标准顺序号
□□□□---发布年代号
第十五条企业标准应适时进行复审,以确定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为三年。
第四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六条配备标准是实施标准,依据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各单位都应在各级管理岗位、生产技术岗位配备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
第十七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公司企业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采购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方案不得实施。
第十八条规定必须执行的推荐性标准,应按强制性标准实施。
第十九条新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应进行标准化审查,符合标准化要求。
第二十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范围内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产品标准的备案
第二十二条企业产品标准应按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才能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产品投产鉴定、标准水平认证、评定优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质量仲裁等活动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所属单位产品标准除在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外,还应向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进行标准备案。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各级标准化工作人员是科技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化工作人员与同级科技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其中工作成绩显著、为标准化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者,应予表彰和奖励。凡获得集团公司或公司级表彰奖励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技术职称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标准化法》或上级标准化法规的单位或个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七章标准化经费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原国家标准总局联合发布的“(82)财企字第41号”和“(90)财工便字第46号”文件规定,标准化经费应列入企业生产成本,由企业管理费中开支。
第二十七条公司标准化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制、修订公司企业标准所需的调研、资料、试验验证、标准审查、技术咨询、编审和出版等开支。各项开支应严格控制,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浪费。
第二十八条对于编写和修订公司企业标准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标准编写费用。
第二十九条上级划拨的标准补助费应专款专用,可跨年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生效后,公司下发的《****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燃运行〔2010〕9号)失效。
第三十一条 对所属单位标准化管理的考核执行《****燃气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x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
高层管理人员转正量化标准 评价项目 优秀 很好 好 勉强 不满意 10分 8分 6分 4分 2分 工作业绩 目标达成度 提前很多完成 提前完成 按时完成 退后完成 不能完成 工作效率
工作效率较高,较以前有大幅提升 工作效率高,较以前略有提升 效率一般,基本保证质量,效率没有提升 工作效率较低,效率有待提升 工作效率低,经常完不成任务,效率急待提升 费用控制 有效、合理控制 能合理控制 大多数情况能控制 不能很好的控制 没有费用控制的意识 工作能力 分析决策能力 分析决策能力强,并能及时判断正确处理 具有分析决策能力,能正确判断处理 稍具分析能力,能运用经验判断 在较窄范围内能自行判断 只能按照上级指示进行 领导能力 领导能力较强,比较能服人领导能力强,能服人 有领导能力,通常能服人 缺乏领导能力,很难服人 领导能力差 培养下级能力 善于发觉和培养下级,注重储备人才 注重对下级的培养,懂得储备人才 有培养人才的意识,关心下级的成长 不善于发觉、培养人才 没有培养人才的意识 指导能力 能对下级进行正确指导 能对下级进行指导 大多数情况能对下级进行指导 不能对下级进行有效的指导 根本不能对下级进行指导 工作态度 文化理念 认同并执行 认同 接受并执行 接受 不接受 合作
非常愿意合作,且非常有效 愿意合作,合作有效, 愿意合作,合作效果一般 愿意 合作,合作效果不好 不愿意合作,合作效果差 责任心 任劳任怨,竭尽所能完成任务 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 有责任心,能自动自发 需督促才能完成 敷衍了事,无责任心
第11篇 物业公司公共设施设备管理标准
在物业管理的全部内容中,设备管理标准是一项最重要的硬件管理工作,它不但对物业本身的价值体现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还对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的保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物业管理的主要对象是建筑物,对于高层建而言,其设计寿命可长达70-100年,维持建筑物寿命的主要因素是其配套的设备设施系统,因此对设备设施的管理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寿命,也由此关系到业主的资产能否保值增值。
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对同一栋物业来说,必然是几代人的管理,物业设备管理标准具有的长期的连续性,必然要求第一代的管理者,要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把物业设备管理标准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
当今,高层建筑的设备系统基本上集中了世界上各个领域中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应用技术方面的成果。
每一个设备系统都具有其非常鲜明的专业特点,有着它内在的、独特的运行规律。
设备管理标准工作就是要遵循这些客观规律来进行规范的管理,才能达到物业管理的目的。
我们在这里奉献给广大物业管理工作者的不是什么教科书,也不是什么物业管理的普及读物,它是我们在物业管理的设备管理标准制定过程中探索出来的一整套成功的、具体可操作的宝贵经验,它不但对在管物业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还对物业管理的前期顾问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希望能对推动行业的整体水平,尽一些微薄的力量。
1.设备管理标准目标
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 设备管理标准措施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4)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人员24小时值班。
(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
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7)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问题。
(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
(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
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
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
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
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统一下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大厦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第1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工作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工作标准
1.会计核算工作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即从收支两条线分别来看,收入方面从款项取得直到交纳税款、报表反映;支出方面从款项提取至报表反映,中间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环节操作正常以保证整个过程按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
2.及时准确地提供各项财务信息,包括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及银行存款余额情况或某项经济业务的效益情况。
3.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财务分析报告。
4.加强收入的管理,保证公司收入不流失。
5.加强支出管理,保证一切支出都在受控制状态,包括工资性支出以及水、电、维修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的支出。
6.加强预算管理,保证日常的收支状况与财务预算基本一致。
7.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对部门内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与指导,保证部门员工基本上能履行各岗位的职责。
8.与税务、金融等部门沟通良好,不因为公关工作不到位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