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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班级财产管理规定范本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校园文明,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全体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相互监督。向班主任举报损坏公物的行为,由班级予以奖励,并作为评优条件之一。
三、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作价赔偿。
四、每学期学校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学期末必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量化考核依据。
五、班级财产赔偿标准:
1、课桌椅每套120元,桌面100元、椅子面20元,乱涂、乱刻一次10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10—5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8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日光灯每盏4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15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门上玻璃每块30元。
5、每扇门400元,锁子10元,钥匙每把5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300元。
8、班牌20元。
9、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电扇每套40元。
六、本制度解释权属校行政。
第2篇 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
谷阳二中班级财产设备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落实我校班级财产设备的管理工作,把校产管理工作与学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年级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年级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
二、各班财产设备包括:桌凳,黑板,讲台,灯管,风扇,门窗、窗帘,门锁,电视、音箱等广播电教设备。
三、班级使用的课桌自然年损坏率控制为1%,坐凳自然学期损坏率控制为2%,损坏超出部分依规定进行赔偿。
四、班主作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损坏财产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各班财产不能相互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学校、年级*例外)。各班必须注意防盗、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门、关窗、熄灯、停风扇。
六、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年级主任到基建科或电教中心填写报修单,由专业人员持维修单维修。基建科或电教中心认定非人为损坏的,维修妥当后,由班主任签名验收;不能维修的,按规定进行赔偿报损。认定人为损坏的,交校产科会同有关部门评估损失程度,定出赔偿额,交纳赔偿金后再予维修。
七、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的依据。
八、每学期年级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年级班级财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用时处理。
九、学期结束,由学校政教科、校产科、电教中心等组成检查小组检查各班财产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十、对于校产设备管理达标的班级,学校将给予奖励;对于损坏财产的班级,学校将给予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