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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 第2篇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
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4
目前,由于我校校内通道狭窄,在校内通行的机动车辆及人员较多,为校内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教师上下班骑车、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
2、出、入校门时,遇学生上下学要让学生先行,骑非机动车的教职工要下车推行,机动车辆要减速慢行,进入校园严禁鸣号。
3、教师车辆进入校园须停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4、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
5、上班时间内不得擦洗车辆。
6、机动车工作日内一般不得进入教学区。
7、如在校园内造成学生伤害、公物损害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8、非校内车辆,禁止入校。
9、学生参加校园内体育课或其他文体活动时,车辆禁止该活动场所行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10、驾驶车辆进出校园应尽量避开学生流动高峰时段
11、校园内限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谨防碰撞到学生。
12、车辆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保卫处开出门证。
13、驾驶人员应增强防盗意识,车况应保持完好。
14、因工作需要而经常进出校区的非本校机动车辆(含本校师生员工的私家车),均需到保卫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汽车通行证,并按规定进出校区,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5、所有机动车辆均应按指定地点以不堵塞通道、不影响其它车辆的通行、不损坏道路、花草、公物为前提有序停放。严禁在行政楼、艺术楼、实验楼等楼前停放车辆。
16、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门卫值班人员或保卫处同意方可驶入。
17、机动车辆停放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8、各单位要举办活动时,要事先将来校人员及机动车辆等情况报保卫部门,以便做好服务工作。
19、门卫人员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20、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罚款。
21、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将根据校内各部门的特殊情况,对此规定限制的条款进行临时特例变更。
22、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3、以上条款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目前,由于我校校内通道狭窄,在校内通行的机动车辆及人员较多,为校内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教师上下班骑车、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
2、出、入校门时,遇学生上下学要让学生先行,骑非机动车的教职工要下车推行,机动车辆要减速慢行,进入校园严禁鸣号。
3、教师车辆进入校园须停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4、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
5、上班时间内不得擦洗车辆。
6、机动车工作日内一般不得进入教学区。
7、如在校园内造成学生伤害、公物损害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8、非校内车辆,禁止入校。
9、学生参加校园内体育课或其他文体活动时,车辆禁止该活动场所行使。
(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10、驾驶车辆进出校园应尽量避开学生流动高峰时段
11、校园内限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谨防碰撞到学生。
12、车辆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保卫处开出门证。
13、驾驶人员应增强防盗意识,车况应保持完好。
14、因工作需要而经常进出校区的非本校机动车辆(含本校师生员工的私家车),均需到保卫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汽车通行证,并按规定进出校区,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5、所有机动车辆均应按指定地点以不堵塞通道、不影响其它车辆的通行、不损坏道路、花草、公物为前提有序停放。
严禁在行政楼、艺术楼、实验楼等楼前停放车辆。
16、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门卫值班人员或保卫处同意方可驶入。
17、机动车辆停放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8、各单位要举办活动时,要事先将来校人员及机动车辆等情况报保卫部门,以便做好服务工作。
19、门卫人员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20、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罚款。
21、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将根据校内各部门的特殊情况,对此规定限制的条款进行临时特例变更。
22、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3、以上条款至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