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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s物业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为保持业主(住户)与管理处间的联系通畅,以便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特对管理处办公电话作如下规定:
1、管理处电话属办公之用品,除正常的办公联系和业主(住户)急用外,原则上不对外借用,不开通长途,严禁打声讯电话,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办公时间原则禁止打私人电话,确实需要,通话时间应简明扼要,时间控制在3分钟之内。
2、为便于业主(住户)联系,管理处工作人员在使用电话时,尽量做到长话短说。
3、电话铃响三遍之内,工作人员必须提起电话听筒(不得使用免提键)使用规范语言,如'您好!**管理处',接听完毕后,礼貌道声'谢谢,再见'。轻放话筒,不得接听电话后有力掷放话筒。
4、对业主(住户)报来的电话号码,接听人除做好记录外,不得有任何泄露之行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业主(住户)来管理处确因有事借用电话时,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对业主(住户)超过时间时,::管理处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应委婉规劝。
6、电话管理人三个时段,上午8:30~13:30由综合管理部负责;13:30~21:00由当值人员负责,如工作需暂离开,可指定(委托)其他员工代管:21:00~次日8:30由保安部负责。因发生声讯话费,视电话单记录时段,按所属段当班人员责罚。如属界限难分,由相关涉及部门人员承担。
第2篇 物业公司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所配置的所有电话都要有专人负责,如数造册登记;
2、总部电话的号码都要明码标注在显著的位置上,以便方便查询;
3、确保通讯系统的安全使用,线路畅通无阻;
4、爱护并正确使用电话,如需拨打长途电话,必须由部门主管批准,方可拨打,并将通话时间予以登记,月末将根据电信局提供的话费清单,按实际通话费,由当事人付费;
5、一律不准拨打声讯电话或热线电话,如有违反者,一经核实,给予责任人所产生话费十倍的处罚;
6、值班人员要做好接听电话记录,并做好交接登记;
7、公司按规定不准拨打私人电话,遇有急事者,应提前声明请示,通话时间一般设定在3分钟之内;
8、凡享受公司移动电话费补助的员工,应随时保证公司联络畅通,否则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第3篇 物业公司电话使用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电话使用管理规定电话使用
1、公司的电话是办公及业务联系的工具,属于公司财产;2、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通话必须简短明了,尽量节约通话时间;3、使用电话时,必须注意礼貌用语,接听电话用语:“您好物业公司,请问… …”
4、对待住户投诉电话,必须耐心、细致的作解释、说明,语言需诚恳、平缓,并认真做好记录,不允许与住户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吵闹。
罚则
1、原则禁止公话私用、确实需要使用,每次通话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超过时间费用自付;2、禁止使用电话聊天和做其他事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处以使用话费二倍罚款;3、长途电话使用必需报经理批准,私人长途费用自理;
对不经批准私自打长途电话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使用话费的二倍罚款,情节严重将予以除名处分。
公司话费总金额是有控制标准的,凡每月话费超过标准,财务必须从电话局申请话费使用单,以备公司核查,以上条例希望公司员工共同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