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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电脑管理规定7
公司电脑管理规定(七)
(一)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使用电脑人员进入电脑。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
(四)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六)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2篇 物业公司电脑网络系统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电脑及网络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各部门能有效利用电脑和网络进行日常工作事务处理、办公,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利用电脑网络资源进行各项管理和对电脑软硬件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各部门经理负责在本部门中正确执行此规定并对结果负责。
3.2总办电脑室负责督导各部门执行此规定。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电脑及网络设备管理:
4.1.1电脑设备包括:电脑主机、外围设备(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ups、扫描仪、调制调解器等).
4.1.2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路由器、dtu、ups、ddn线缆、光缆、调制调解器及其他外设和网络线缆等。
4.1.3各部门须指定电脑、网络设备责任人,未经设备责任人或部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相关设备。
4.1.4电脑及网络设备应在易于查看的位置,附有资产标识,注明资产名称、型号、责任人等。
4.1.5禁止在电脑、网络设备上放置杂物,特别是细小导电物品、茶水杯等。相关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均由该设备责任人负责。
4.1.6对违反有关使用规范者,设备责任人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4.1.7所有电脑设备的维修通常由电脑室负责。未经公司电脑室许可,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维修电脑设备。
4.1.8办公电脑及其电脑外部设备统一由总办电脑室采购、安装。各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换电脑设备配件和改变硬件配置,必要时须经总办同意方可改变或调配
4.1.9对于打印机用的碳粉、硒鼓、打印头、色带、墨水、墨盒等耗材可由各部门自行采购、安装,职能部门可由房管部采购员采购。
4.1.10普通键盘、普通鼠标为低值易损品,为及时解决问题,尽快恢复电脑办公,各业务部门可自行采购、安装,职能部门可由电脑室或房管部采购、安装。
4.2电脑系统软件管理:
4.2.1各办公电脑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由电脑室统一安装,通常包括为:
4.2.2微软windows系列和ms-dos。
4.2.3微软office系列。
4.2.4 internet e*plorer(4.0以上版本)。
4.2.5 winzip7.0以上压缩软件。
4.2.6防毒软件。
4.2.7五笔字型等输入法。
4.2.8相关驱动程序(网卡、打印机、扫描仪等)。
4.2.9各部门或个人根据不同需要可安装:fo*pro、公司的各类自编管理软件、金碟财务软件、ftp软件、photo shop、core draw、中英文电子辞典,经本部门经理审核通过,总办主任批准后,由电脑室或所在部门电脑工程师或相关软件专业人员或软件供应商负责安装。
4.2.10其他各类软件的安装须经电脑室同意,并通过电脑室的病毒检测,由电脑室或所在部门电脑工程师或该电脑设备责人自行安装。
4.2.11未经电脑室同意、授权,任何人员不能随意运用fo*pro、或其它工具直接打开dbf数据库修改数据。
4.3电脑系统操作管理:
4.3.1严格遵守开关机步骤:
开机时,先开外设再开主机;
关机时,先关主机再关外设。
4.3.2各部门电脑须设置开机密码及屏幕保护密码,报部门经理及总办电脑室主管备案,尽量做到专人专用。
4.3.3非本机责任人,在经同意使用电脑后,要注意清理使用中遗留的垃圾文件,不得拷贝本机中资料及随意删除他人文件或共享资源。
4.3.4禁止使用工作电脑玩游戏,非工作需要禁止随意浏览因特网。
4.3.5禁止使用工作电脑访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4.3.6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自已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与电脑室联系。若有异常情况出现,应立即关闭电脑。
4.3.7电脑内的所有文件、数据、资料均属本公司所有,不得外传;对于打印出来的材料,应及时处理(存档、销毁、妥善存放待双面使用),不得乱扔乱放,以免造成数据泄露。
4.3.8通过网络发送邮件时,应保证邮件大小不超过1m,否则应采用ftp的形式或使用压缩软件压缩后再进行传递。
4.4电脑及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4.4.1电脑操作人员每次以自己的帐号登陆公司网络;帐号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漏给他人。
4.4.2用户在设置共享资源时一般应将访问权限设为只读,较高的权限应设置为密码保护,密码由各部门信息员负责备案并知会电脑室以便查询。
4.4.3用户更改共享文件夹密码时须通知部门经理并由部门信息员备案且知会电脑室。
4.4.4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在网上邻居中修改、删除他人文件。
4.4.5各部门人员若有变动,请于当日通知部门信息员并知会电脑室以便对其网络帐号做出相应处理。
4.4.6注意保护电脑中的数据资料,重要文件应采用密码锁定。定期备份重要资料到软盘、硬盘、光盘或服务器上,确保资料损坏、丢失、误删除后可以恢复。
4.5电脑防毒管理:
4.5.1一般由电脑室统一提供防毒软件品牌和软件,以安装公司指定杀毒软件为主,必要时可在网上下载安装免费防毒软件做为辅助杀毒软件。
4.5.2对于外来软盘或光盘应先检查有无病毒后方可使用;电脑使用人应利用网络不断对防毒软件进行版本升级更新病毒代码,并在防毒软件中做好每日定时查杀病毒的设置,有困难时可请电脑室协助解决。发现病毒后应对所有使用过的软、硬盘进行病毒查杀。
4.5.3发现病毒不能杀除时应及时通知电脑室,以便查清毒源彻底清除。对于邮件中发现的病毒应及时通知发件人其电脑已感染病毒,应立即查杀。
第3篇 房地产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关于电脑使用的管理规定
电脑由各部门委派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办公室有权随时监督检查。 电脑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故障,要及时向办公室反映,以便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免造成机器损坏。
个人强硬操作或拆卸电脑及配件造成电脑硬件损坏由本人负全部责任进行赔偿,费用自理。
由于个人操作不当而强行操作造成电脑软件损坏,致使电脑系统崩溃,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由于个人误操作致使电脑工作异常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委托专人维修,否则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对于来自外部磁盘,使用前都应进行软盘杀毒,否则致使电脑感染病毒而系统崩溃,由肇事者负全责并进行维修,费用自理。
对电脑内部系统不得自行进行删除、更改数据等操作,需要进行相应的系统设置,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专人进行操作;否则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有个人自行负责。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打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文件,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要现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如若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非本公司人员使用电脑,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4篇 公司电脑室管理规定8
公司电脑室管理规定(八)
一)电脑室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电脑室人员进入电脑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电脑室员工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电脑室。
四)电脑室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电脑室应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办公室,同时抄报财务部。
六)严禁将电脑用于私人学习或玩游戏。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七)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5篇 企业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电脑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电脑及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个人电脑的管理。
三、电脑管理职责
1.综合管理部为办公电脑合理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2.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办公电脑及其硬件的维护、经批准的网络流量监管、分配,办公电脑维护保养等。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新增电脑的申报,综合管理部负责新增电脑的审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新增电脑的审批,采购部负责新增电脑的采购。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电脑网络接入及网络带宽的申报,综合管理部负责网络带宽的审核,总经理负责电脑网络的接入和网络带宽流量的批准,网络管理员负责经批准后的电脑网络接入和网络带宽的流量分配。
四、电脑管理措施
1.上班时间禁止用办公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在办公区用电脑打游戏、看电影、视频。禁止播放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影像、音乐等(职工活动室除外)。不准传播法律禁止的文字、图片,不准传播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文字、图片资料。
2.非上班时间及员工宿舍电脑禁止传播黄色、淫秽影像、视频,禁止传播、播放*、反政府的言论、视频、影像。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上班时间办公电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卫科对员工宿舍电脑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综合管理部。
4.违反上术第1条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5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部门负责人罚款50%。违反上述第2条规定者,每次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监督检查
《电脑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年度考核与处罚的依据。
六、解释与实施
《电脑管理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