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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二、遵守学院作息制度,按时作息,按学院要求出入校门;出入校门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出入证等),自觉接受学院领导、老师、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督促。
三、教室和宿舍为学院公共财产,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要保护好房屋及内部设施,如门窗、电器、水道、台椅等,禁止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电路,禁止在墙壁凿洞,禁止随意搬动桌椅和架床,禁止随意调换床位。
四、禁止私自拉接电线,禁止在教室和宿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水器、“热得快”等电器,禁止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
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除电脑专用音箱外的其他音响设备;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如电扇、电视、电吹风、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六、禁止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禁止在教室和宿舍内外墙壁、课桌乱写乱画,禁止从楼上向下倒水、丢杂物,禁止在走廊倒水、丢杂物。
七、禁止乱丢硬纸杂物入便池、水池。如造成堵塞,由学生自行清理,若需聘请工人清理,则费用由该宿舍学生自付。
八、禁止外宿和留宿外人。
九、禁止进入异性宿舍。因公进入宿舍楼的要征得宿舍管理员同意后才能进入。
十、禁止在宿舍内踢球、打球、酗酒、猜码划拳等,午休、晚休时间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下棋、打扑克、打麻将、弹奏乐器、放录音录像等影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
十一、禁止私自在宿舍安装计算机网络;禁止在网络上浏览和传播有害信息(黄色、**、人身攻击等信息)。
十二、禁止参与社会上不良行为,如赌博、吸(贩)毒、购买彩票等。
十三、周一至五禁止外出,课余时间禁止到学院教学区、住宿区外的地方游玩;禁止到校外偏僻、不安全的地方。
十四、禁止破坏和侵害附近村民的财物。
十五、双休日确实需要外出时,禁止单独外出,必须结伴而行,必须下午5∶30前回校。
十六、禁止到校区附近不洁净的摊点饮食,确保身体健康。
十七、同学之间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班级内部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网。发现有不按时返校的同学要及时向学院领导、老师报告;遇见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可疑的人应及时向学院保安人员、老师、领导报告。
十八、凡违反《贵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贵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十九、本规定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
二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某职业学院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条例
职业学院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为切实做好学生寝室安全工作,保护学生人身财产的安全,努力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学习、生活秩序,制定本条例。
1、寝室安全管理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加强自我防范。寝室安全,事关大家、维护安全、人人有责。
2、寝室要建立完善值日制度,把寝室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值班老师、管理员、值日生的重要职责之一。
3、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严禁私带(藏)铁管、刀具等凶器进入校园,确保内部安全。
4、发现不安全事故苗头,即偷窃、故意扰乱内部公共秩序、滋事、殴打伤害他人、故意破坏公共设施、械斗,以及火灾隐患,要及时制止与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学生处和保卫部门,积极做好现场保护,全力协助侦查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和线索。
二、防火管理
1、防火安全,人人有责、每位学生都应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准在寝室里点蜡烛(停电例外),严禁在床上点蜡烛,不准在寝室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到明火炉具;废纸处理应送垃圾箱,不准在寝室、走廊焚烧废纸
2、遵守校规,学生在校、亲友来校不准在寝室内吸烟。
3、院校配备的消防器材及安全应急设备,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挪用、应保持处于良好的状态,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应积极及时扑救和报告。
三、用电管理
1、注意安全用电。教室、寝室电源线路应由学校统一安装,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拉电线,私接插座等。发现安全隐患部位、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专业人员维修和更换。
2、严守规定,严禁在寝室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器(怀)及其他等不安全电热器具。
四、财物管理
1、财物要妥善保管,不乱丢乱放。现金、贵重物品(如手机、小灵通、手饰等)不准存放在寝室内,个人做好收藏保管。现金一律存放银行,并注意个人密码保密。
2、钥匙要随身携带,寝室钥匙不得随意转借(其他寝室成员),钥匙丢失、门锁损坏要及时报告宿管室维修登记。
3、上课、外出活动、就寝均要及时关门上锁。晚自修、全校*、节假日等,都要关好门窗,并另上好加锁。
五、其他
1、寝室内不准留宿非本室成员,亲友来校确需住宿的,应到学校招待所登记住宿,学校不予安排住宿。
2、加强危险品管理,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烟花爆竹等带入校园、寝室。
3、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区,禁止女生进入男生寝室(执行公务检查除外)。
4、校外来客、亲友来校探望,应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室做好登记后,有学生本人带入,否则,谢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
六、奖励与惩处
1、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作为衡量班级、寝室优化管理工作组成部分,列入评定先进集体内容。对制止重大事故发生,需提供重要证据协助侦破重大事故等在寝室安全管理工作上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者,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违反本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与纪律处分。
3、触犯刑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