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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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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

第1篇 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

为了抓好该项工作和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不断提高综合治理的效果,有效地防止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调度所调度员、通风科调度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状况和主要通风设施的位置和作用,对于出通风系统风流不稳定等异常现象,调度所调度员必须向总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安排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条、风井主扇出现运转异常或停止运转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机电工区在10分钟内启动备扇并查明主扇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同时通知井下停风区域内的施工班队长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切断区域内探头控制电源。

第三条、风井主扇出现故障,10分钟后备扇仍未启动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机电副矿长采取措施。矿井恢复通风后,调度员必须指[派测气员仔细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确认无瓦斯超限,方可逐步恢复施工地点的通风。

第四条、在主要进回风巷作业的修护班队长,每班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班中修护余货堵塞断面等情况向调度所详细汇报。一旦发现巷道跨冒现象,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处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并将情况及时向总值班人员汇报。

第五条、通风科值班调度员必须认真记录通风设施循环检查情况,通风设施损坏后应立即通知通风区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同时向调度所汇报。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的测气员达到地点后,应首先检查上隅角充填,瓦斯情况以及工作面上下 出口支护、断面情况并及时向调度所汇报,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调度所调度员必须指令采煤班长立即整改。

第二章 局部通风调度管理规定

第七条、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使用局扇供风地点,必须按措施要求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凡不装备不使用的,一经发现,调度所必须命令其停电整改。

第八条、测气员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及时向调度所和通风科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员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时进行登记,每周将登记表上报矿机电、通风分管领导,以便进行原因分析,进一步搞好局扇供电管理工作。

第九条、因检修等原因要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并制定停、停风、排放瓦斯措施,经调度、通风、机电、安监部门和被影响单位共同审签,报矿总值班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第十条、机电、生产部门要加强局扇的供电线路的维护与规律,供电线经常进行检修,供电线路、电缆、电气设备要按供电经常进行检修,并将检修情况及时向机电工区调度站汇报,机电工区调度员按要求填写专用局扇电气管理台帐,详细认真记录。

第十一条、加强对风筒的管理,一旦发现风筒脱节、破损及其他情况时,通风科调度员必须立即向通风区值班人员反馈,由值班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所和通风科值班汇报。

第十二条、调度所调度员、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监控终端屏幕各掘进头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发现停电、停风、瓦斯超限及其它异常现象时,调度所调度员应通知监控中心切断有关探头控制区域电源,并向矿总值班人员汇报,及时蠢材器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掘进头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时,迎头施工班长要立即撤除迎头所有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所汇报。通风测气员要设置牢固栅栏,揭示警标,不经通风区测气员检查瓦斯,严禁启动局扇。

第十四条、局扇突然停电、停风后调度所必须立即查明停电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并联系单位及人员对局扇开关的电源进行测定。送风前应安排测气员检查瓦斯情况,送风时,将风缓慢送入,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启动局扇送风。

第十五条、因无计划停电停风或排放瓦斯的,矿当天总值班人员必须在当班组织安监处、调度所、机电管理科、通风科、机电工区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调度所负责存档保存。未经主查处理,通风部门有权不予排放。

防治瓦斯调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测气员必须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巡回瓦斯检查和汇报工作,通风科调度员应将测气员汇报时间、汇报内容记录清楚。通风区当班值班人员和测气队长必须及时审签瓦斯手册,并检查“三查三报”、“三对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通风科当班调度员应将当天的重点瓦斯头面的ch4涌出情况及时编制成报表,经总工程师、矿长审签后报集团公司、矿有关领导及单位。

第十八条、井下ch4超限时,通风科调度人员应立即向调度所汇报,调度所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向矿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值班人员未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瓦斯超限问题时,调度所要及时通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24小时仍未解决,必须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

第十九条、通风部门要按有关要求安排专人井下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修调校,通风科检修调校台应有详细记录。对于井下出现的监控故障,通风区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并在处理故障期间调度所必须通知矿总值班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当测气员测值与探头测值误差时应以最大值为准,通风区及时安排人员下井校核。

第二十条、煤巷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放炮员、册气员、施工班长必须向调度所汇报,放炮员同时还要向通风科调度汇报,放炮前调度所调度员应详细询问放炮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内容包括:1、局扇是否正常运转2、迎头风量是否充足迎头是否空风筒3、探头是否已按要求后移4、迎头瓦斯浓度5、巷道洒尘情况,放炮喷雾装置能否正常使用6、装炮情况7、撤人断电情况8、验电情况。确认所有工作落实后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切断该面探头控制区域电源,下达放炮指令。放炮后进入迎头验炮时间为:突出区域为30分钟,且回风流ch4浓度降至1%以下和炮烟吹散后,非突出区域为15分钟且回风流ch4浓度降至1%以下和炮烟吹散后,经验炮无其它异常情况后,施工班队长应将探头挪至迎头,放炮员负责向调度所汇报迎头通风瓦斯情况并向调度所申请送电,调度所方可通知通风科恢复该面探头控制区域电源,掘进头撤除警标,恢复正常生产。其它任何人无权申请复电工作。

石门揭煤与排放瓦斯调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石门揭煤与排放瓦斯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提前一小班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影响相邻矿井时,调度所提前一小班与有关单位联系,让其相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调度所必须通知影响区域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全部撤离,并将人员撤离情况及时通知揭煤或排放瓦斯形成指挥。

第二十三条、根据形成指挥的指令,调度所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切断影响区域内电源,并将断电情况及时反馈给形成指挥。

第二十四条、在石门揭煤放炮前(或排放瓦斯前),形成负责人必须向调度所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放炮(或排放瓦斯)。

第二十五条、石门揭煤放炮或排放瓦斯过程中,调度所调度员必须密切注视监控终端屏幕所显示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当出现瓦斯异常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指挥采取措施。

第二十六条、放炮或排放瓦斯结束后,现场指挥应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由调度所通知有关单位撤除警戒,恢复送电。

巷道贯通时的通风安全嗲度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在巷道贯通之前通风区应提前做好通风系统调整准备工作。

第二十八条、当巷道贯通距离20米(综掘50米)时,通风区及生产单位每班各安排一名区度仪干部现场跟班,统一指挥贯通工作。

第二十九条、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应准确掌握贯通距离,每天将剩余米数及时向调度所汇报。

第三十条、每次放炮前,跟班干部、测气员必须检查贯通两端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放炮员负责检查监督两端的断电及警戒安设情况,将检查情况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经调度所同意后方可放炮。

第三十条、巷道一旦贯通,通风区跟班干部根据现场情况,立即调整建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将系统调整情况向调度所汇报。

防突抽放调度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通风科调度员要熟悉井下防突采掘地点

“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要求,包括循环距离、钻孔参数等。

第三十三条 生产单位在循环进尺到位前一小班通知通风科调度安排抽排区进行打钻或预测检验,测气员、放炮员、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严禁任何单位超尺超掘。

第三十四条 抽排区要加强日常突出预测预报,突出预测指标超限时防突员应立即向调度所、通风科调度人员汇报,调度所调度员根据有关防突措施的要求通知抽排区打钻卸压抽放。

第三十五条 抽排区接到打钻通知后要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钻孔施工工作。

第三十六条 生产单位接到打钻通知后必须提前做好迎头背帮加固工作。

第三十七条 通风科调度在得知预测检验超限或瓦斯超限后,立即按规定通知抽排区打钻,并汇报调度所,由调度所安排生产单位做好打钻前准备工作。

第三十八条 抽排区施工钻孔时将钻孔时间、钻孔结束时间、打钻影响情况、本班施工钻孔数量等打钻情况及时汇报给通风科调度和区值及防突队。

第三十九条 抽排区防突队要按照钻孔结束时间或通风科调度安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预测和效果检验工作。

第四十条 抽排区泵站司机每小班必须定期向通风科调度汇报情况,包括拙放负压、抽产浓度、抽放流量、泵站运转情况等。

第四十一条 泵站司机在停泵放水前必须向调度所和通风科调度汇报,经允许后方可停泵放水。

第四十二条 泵站因停电等原因停止运转时,泵站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所、通风科调度和区值班汇报情况,并由区值班安排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2篇 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

为了抓好该项工作和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不断提高综合治理的效果,有效地防止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调度所调度员、通风科调度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状况和主要通风设施的位置和作用,对于出通风系统风流不稳定等异常现象,调度所调度员必须向总值班人员汇报并及时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安排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条、风井主扇出现运转异常或停止运转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通知机电工区在10分钟内启动备扇并查明主扇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同时通知井下停风区域内的施工班队长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切断区域内探头控制电源。

第三条、风井主扇出现故障,10分钟后备扇仍未启动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机电副矿长采取措施。矿井恢复通风后,调度员必须指[派测气员仔细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确认无瓦斯超限,方可逐步恢复施工地点的通风。

第四条、在主要进回风巷作业的修护班队长,每班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班中修护余货堵塞断面等情况向调度所详细汇报。一旦发现巷道跨冒现象,调度所调度员必须立即组织有关力量及时处理,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并将情况及时向总值班人员汇报。

第五条、通风科值班调度员必须认真记录通风设施循环检查情况,通风设施损坏后应立即通知通风区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同时向调度所汇报。

第六条、采煤工作面的测气员达到地点后,应首先检查上隅角充填,瓦斯情况以及工作面上下 出口支护、断面情况并及时向调度所汇报,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调度所调度员必须指令采煤班长立即整改。

第二章 局部通风调度管理规定

第七条、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使用局扇供风地点,必须按措施要求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凡不装备不使用的,一经发现,调度所必须命令其停电整改。

第八条、测气员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及时向调度所和通风科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员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时进行登记,每周将登记表上报矿机电、通风分管领导,以便进行原因分析,进一步搞好局扇供电管理工作。

第九条、因检修等原因要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并制定停、停风、排放瓦斯措施,经调度、通风、机电、安监部门和被影响单位共同审签,报矿总值班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停电。

第十条、机电、生产部门要加强局扇的供电线路的维护与规律,供电线经常进行检修,供电线路、电缆、电气设备要按供电经常进行检修,并将检修情况及时向机电工区调度站汇报,机电工区调度员按要求填写专用局扇电气管理台帐,详细认真记录。

第十一条、加强对风筒的管理,一旦发现风筒脱节、破损及其他情况时,通风科调度员必须立即向通风区值班人员反馈,由值班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所和通风科值班汇报。

第十二条、调度所调度员、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监控终端屏幕各掘进头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发现停电、停风、瓦斯超限及其它异常现象时,调度所调度员应通知监控中心切断有关探头控制区域电源,并向矿总值班人员汇报,及时蠢材器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掘进头突然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时,迎头施工班长要立即撤除迎头所有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所汇报。通风测气员要设置牢固栅栏,揭示警标,不经通风区测气员检查瓦斯,严禁启动局扇。

第十四条、局扇突然停电、停风后调度所必须立即查明停电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并联系单位及人员对局扇开关的电源进行测定。送风前应安排测气员检查瓦斯情况,送风时,将风缓慢送入,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启动局扇送风。

第十五条、因无计划停电停风或排放瓦斯的,矿当天总值班人员必须在当班组织安监处、调度所、机电管理科、通风科、机电工区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调度所负责存档保存。未经主查处理,通风部门有权不予排放。

防治瓦斯调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测气员必须按照《规程》规定进行巡回瓦斯检查和汇报工作,通风科调度员应将测气员汇报时间、汇报内容记录清楚。通风区当班值班人员和测气队长必须及时审签瓦斯手册,并检查“三查三报”、“三对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通风科当班调度员应将当天的重点瓦斯头面的ch4涌出情况及时编制成报表,经总工程师、矿长审签后报集团公司、矿有关领导及单位。

第十八条、井下ch4超限时,通风科调度人员应立即向调度所汇报,调度所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向矿值班人员汇报,矿总值班人员未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瓦斯超限问题时,调度所要及时通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24小时仍未解决,必须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

第十九条、通风部门要按有关要求安排专人井下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修调校,通风科检修调校台应有详细记录。对于井下出现的监控故障,通风区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并在处理故障期间调度所必须通知矿总值班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当测气员测值与探头测值误差时应以最大值为准,通风区及时安排人员下井校核。

第二十条、煤巷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放炮员、册气员、施工班长必须向调度所汇报,放炮员同时还要向通风科调度汇报,放炮前调度所调度员应详细询问放炮前的准备工作情况(内容包括:1、局扇是否正常运转?2、迎头风量是否充足?迎头是否空风筒?3、探头是否已按要求后移?4、迎头瓦斯浓度?5、巷道洒尘情况,放炮喷雾装置能否正常使用?6、装炮情况?7、撤人断电情况?8、验电情况。确认所有工作落实后通知通风科调度员切断该面探头控制区域电源,下达放炮指令。放炮后进入迎头验炮时间为:突出区域为30分钟,且回风流ch4浓度降至1%以下和炮烟吹散后,非突出区域为15分钟且回风流ch4浓度降至1%以下和炮烟吹散后,经验炮无其它异常情况后,施工班队长应将探头挪至迎头,放炮员负责向调度所汇报迎头通风瓦斯情况并向调度所申请送电,调度所方可通知通风科恢复该面探头控制区域电源,掘进头撤除警标,恢复正常生产。其它任何人无权申请复电工作。

石门揭煤与排放瓦斯调度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石门揭煤与排放瓦斯时,调度所调度员必须提前一小班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影响相邻矿井时,调度所提前一小班与有关单位联系,让其相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调度所必须通知影响区域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全部撤离,并将人员撤离情况及时通知揭煤或排放瓦斯形成指挥。

第二十三条、根据形成指挥的指令,调度所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切断影响区域内电源,并将断电情况及时反馈给形成指挥。

第二十四条、在石门揭煤放炮前(或排放瓦斯前),形成负责人必须向调度所汇报,经同意后方可放炮(或排放瓦斯)。

第二十五条、石门揭煤放炮或排放瓦斯过程中,调度所调度员必须密切注视监控终端屏幕所显示的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当出现瓦斯异常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指挥采取措施。

第二十六条、放炮或排放瓦斯结束后,现场指挥应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由调度所通知有关单位撤除警戒,恢复送电。

巷道贯通时的通风安全嗲度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在巷道贯通之前通风区应提前做好通风系统调整准备工作。

第二十八条、当巷道贯通距离20米(综掘50米)时,通风区及生产单位每班各安排一名区度仪干部现场跟班,统一指挥贯通工作。

第二十九条、巷道贯通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应准确掌握贯通距离,每天将剩余米数及时向调度所汇报。

第三十条、每次放炮前,跟班干部、测气员必须检查贯通两端巷道的通风瓦斯情况,放炮员负责检查监督两端的断电及警戒安设情况,将检查情况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经调度所同意后方可放炮。

第三十条、巷道一旦贯通,通风区跟班干部根据现场情况,立即调整建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并将系统调整情况向调度所汇报。

防突抽放调度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通风科调度员要熟悉井下防突采掘地点

“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要求,包括循环距离、钻孔参数等。

第三十三条 生产单位在循环进尺到位前一小班通知通风科调度安排抽排区进行打钻或预测检验,测气员、放炮员、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严禁任何单位超尺超掘。

第三十四条 抽排区要加强日常突出预测预报,突出预测指标超限时防突员应立即向调度所、通风科调度人员汇报,调度所调度员根据有关防突措施的要求通知抽排区打钻卸压抽放。

第三十五条 抽排区接到打钻通知后要按要求组织人员进行钻孔施工工作。

第三十六条 生产单位接到打钻通知后必须提前做好迎头背帮加固工作。

第三十七条 通风科调度在得知预测检验超限或瓦斯超限后,立即按规定通知抽排区打钻,并汇报调度所,由调度所安排生产单位做好打钻前准备工作。

第三十八条 抽排区施工钻孔时将钻孔时间、钻孔结束时间、打钻影响情况、本班施工钻孔数量等打钻情况及时汇报给通风科调度和区值及防突队。

第三十九条 抽排区防突队要按照钻孔结束时间或通风科调度安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预测和效果检验工作。

第四十条 抽排区泵站司机每小班必须定期向通风科调度汇报情况,包括拙放负压、抽产浓度、抽放流量、泵站运转情况等。

第四十一条 泵站司机在停泵放水前必须向调度所和通风科调度汇报,经允许后方可停泵放水。

第四十二条 泵站因停电等原因停止运转时,泵站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所、通风科调度和区值班汇报情况,并由区值班安排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一通三防调度管理规定(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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