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本公司员工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脚手架搭建、使用管理规定》(1994-4)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十三章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在架空线路杆搭上工作时,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规定
3.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视力或听觉严重障碍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3高空作业人员的衣着应轻便,衣袖、裤脚管应扎紧,应穿布底鞋或胶底鞋,不得穿硬底或打上铁掌的鞋。
3.4高空作业应检查脚手架、脚手板、临时爬梯是否绑扎牢靠;吊装作业所用的钢丝绳、卡环、链条葫芦等起重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机械的制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
3.5在陡坡、屋顶、杆塔、吊、水塔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时,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3.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7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禁止行人、车辆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落物可能击到的地方,必须有明显围栏,警告牌或其他保护设施,防止落物伤人。
3.8高空作业地区周围的沟道、孔洞等用固定盖板盖牢或设围栏。
3.9高空作业地点和各层平台、通道不应堆放过多过重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用后及时清理。
3.10在平台、楼梯、孔洞和升降口上工作,应检查四周围栏和护板是否完整牢固,如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并加装20厘米高的护板。
3.11锅炉检修时,栏杆应装设铅丝网,临空的工作面应装设安全网。
3.12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的钢丝绳上,其高度不得低于腰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3.13安全带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是否完整、是否有磨损、腐蚀、连接端和挂钩是否牢固、6个月定期试验是否超期,严禁凑合使用。
3.14高空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工具和零件装入工具袋中。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坠落伤人。
3.15上下传递器材、工具等物件时,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不准上下抛掷,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等设施或其他物件。
3.16高处施工拆下的碎砖块、保温泥等,应入在箩筐内;割下的钢板、管道、阀门等部件,要先摆放整齐,并捆绑牢固,然后吊运至地面上,并在下班前清理干净。
3.17高处施工更换管道、支吊架、阀门等,应有人扶持或先用铅丝或钢线绳将其绑牢,然后再进行气割或对口焊接等工作。
3.18高空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3.19对于在带电区域作业,以及大型构件的吊装、在易燃易爆设备附近工作等特殊环境下进行高空作业,应另制定安全措施,方得进行工作。
3.2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高空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和吊装机械的加固工作。
3.21对危险性较大和复杂的高空作业,必须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工作,并明确分工,统一指挥。部门安全员、技术人员应深入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3.2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等)进行高空工作。
3.23高空作业使用脚手架,应严格遵守《脚手架搭建、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按如东洋口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双文明综合承包考核办法》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2篇 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
第3篇 某风电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3.1闪电、打雷、暴雨;
3.2六级以上大风;
3.3钢管上雨水未干;
3.4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员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恢复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8、电焊工在两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9、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电焊工所用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11、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上层不准堆放工具和物件。否则,应保证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进行工作。
15、高空作业区的沿口、洞孔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高空进行清洗工作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工器具跌落,确保清洗液和污物不对下面建筑物、道路造成污染或损坏。
18、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19、高空作业车在使用时必须使支撑臂有有效支撑点,并保证高空作业车水平(观察车体水平仪确定)。风速高于10米时禁止使用高空作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