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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某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第2篇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第1篇 某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出差管理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出差前应填具“员工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权限审核。
2、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预付款,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者,财务部并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个月起,从出差人的月薪中进行先期扣除,数额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报销时再行支付。
3、员工出差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支付加班费。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总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行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其行期将据情况分别按病假、事假或旷工论处。
6、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公关费等)。
7、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财务审查核销的办法。
8、团体外出或参加会议,按主办机构的规定标准支付差旅费,员工报销时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二)、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及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报总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2、国外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其给付标准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职工出差标准。
3、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费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费用。
4、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的除外,一律由个人负担。
5、出国人员发生计划外的费用,须由总经理核准后,才准予报销。
第2篇 地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出差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出差管理程序及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贯彻勤俭节约精神,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差审批程序
出差人员出差前须填报'出差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持'出差审批表'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将'出差审批表'复印件交存公司行政部,并按批准的路线和期限报销差旅费。
二、出差审批权限
1、国内出差,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批准签字,若总经理外出,报至主管经理审批签字。
2、国外出差,一律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
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
1、国内出差旅费报支标准:
级别交通费用标准住宿标准伙食费
火车船飞机外地市内交通费
总经理/
副总经理软卧二等经济型实报实销三星级以上150元/天,人(以内)
其他员工硬卧三等三星级以下(含三星)100元/天,人(以内)
注: a、不同级别的员工一起出差,差旅费用标准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b、公关招待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c、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的差旅费用,按照举办会议单位制定的统一费用标准支报。
d、交通票的购买和住宿酒店的预订原则上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2、国外出差旅费标准,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差旅费的报销程序
员工出差回来须在三天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先根据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审批、报行政副总根据已签批的'出差审批表'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公关招待费经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签批。
五、出差途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须向总经理请示批准后方可延时,除此之外不得因私事或其它原因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将不予报销延时差旅费,并根据情节轻重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六、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出差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