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谷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绿谷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绿谷集团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称的网络系统,是指由绿谷集团投资购买、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网络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绿谷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设计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网络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绿谷网站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司内部网和国际联网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犯公司的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一、操作管理
第六条 除网络负责单位,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第七条未经保管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她人电脑;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内部网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
2、宣扬淫秽、色情的;
3、公然侮辱她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她人的;
4、损害公司形象的;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涉及公司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秘密的信息,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公司秘密信息;
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局域网;
第十三条 有密码功能的计算机要求设置密码;人员离开计算机后,要求退出系统并关机,或设计屏幕保护密码;
二、软件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上网计算机操作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同一安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其它软件;
第十五条 严禁在公司网络及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第十六条 严禁在公司网络及计算机上使用盗版软件;
三、文件管理
第十七条 重要文件必须及时备份;
第十八条 尽量减少文件共享,共享文件必须设置密码;
四、病毒管理
第十九条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
第二十条 每台计算机必须定时查毒和升级杀毒软件,发现病毒立即上报信息设计部;
第二十一条 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第二十二条 严禁使用未经杀毒的软盘;
第二十三条 严禁未经杀毒拷贝文件,或将文件发送到其它客户机上;
第二十四条 严禁接受和发送未经杀毒的电子邮件;
第二十五条 新系统安装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
五、硬件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二十七条 除计算机维护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第二十八条 计算机房间钥匙不得随意转借她人使用,做到人走锁门;
第二十九条 装有计算机房间内的电线必须按规定铺设,不得私拉乱接;
六、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每台计算机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网络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设计部对用户口令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供这些信息。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和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信息设计部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信息设计部的要求,删除计算机及网上不符合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和用户,发现违反规定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信息设计部报告;
第三十四条 负责部门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对网络上有害信息及时控制并删除,不得传播;
第三十五条 人员离岗离职必须到信息设计部登记,做好软硬件及帐号、密码交接工作;
第三章 违规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公司秘密泄漏、数据丢失、硬件损坏、病毒感染、对公司或她人造成不良影响者以及使用盗版软件者,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章 其她
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