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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hse管理规定(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03 12:25:03 查看人数:40

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第1篇 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承包商的hse管理,确保项目建设hse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商确认、业主单位和承包商的hse职责和义务、承包商的hse管理等有关要求。

本规定适~~~~工程项目承包商的hse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

3.1.1  负责初步审核承包商的hse资质,填发《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

3.1.2  负责进行承包商施工前的hse教育、办理《工程项目hse开工许可证》、签定hse协议、安全生产承诺书;

3.1.3  负责审批hse管理方案;

3.1.4  负责第一张施工作业许可证及爆破作业许可证等重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3.1.5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

3.1.6  负责对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hse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2  项目指挥部

3.2.1  负责审核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资质;

3.2.2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录入和考核工作;

3.2.3  负责对承包商管理人员变更的审批;

3.2.4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包商进行施工交底;

3.2.5  负责审批施工方案;

3.2.5  负责对承包商施工项目现场检查、管理、监督,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

3.3  工程控制部

3.3.1  负责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方的资质审查,确保中标单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3.3.2  负责对承包商管理机构人员变更的审批。

3.4  监理单位

3.4.1  负责承包商现场安全监督和考核;

3.4.2  负责对进场施工机具、器材、车辆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

3.4.3  负责审核承包商施工方案和hse管理方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3.4.4  负责监督落实各项hse措施;

3.4.5  对施工现场违章违纪情况有权进行处罚,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重大情况,及时向业主部门报告;

3.4.6  负责施工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3.5  相关生产单位

3.5.1  负责承包商现场安全监督和考核;

3.5.2  负责施工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3.5.3  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4  承包商资质审查与入场手续办理

4.1  承接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必须经过项目指挥部和安全环保部的施工资格、hse资格的审查,具备相应的施工资格和hse资格,才具有招、投标和承揽项目的资格。

4.2  工程控制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服务质量和信誉等进行审查。

4.3  所有施工的承包商都应建立和实施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安全环保部接受hse资质审查: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生产厂家外);

明确的hse方针、目标及hse承诺;

hse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健全的hse组织机构图;

主要管理人员的hse职责;

hse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经审查,hse资质合格且经聘用的承包商应凭施工合同或施工委托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并提交以下资料:

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的票据及其复印件;

大型机具清单及其合法使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针对本项目编制的hse管理方案,其内容如下:

a)项目简述(项目主要作业内容、项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特点,作业自身特点、主要危险因素一览表);

b)施工hse管理目标;

c)施工hse管理网络(含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d)hse《危险性分析报告(jha)》;工程建设中的《重要hse因素(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评价清单》;《分项hse作业方案》,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e)hse管理措施:明确职责,建立现场hse值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建立日常hse教育和活动制度;建立健全自身hse管理规章制度;承诺学习、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等;

f)hse技术措施:根据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科学、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单独隔离方案等;

g)应急预案:异常情况下施工人员紧急疏散方案;现场紧急处理预案;施工人员发生各种意外的紧急救护方案;其它必要的应急预案;

h)项目hse措施费用清单。

4.4  对临时承接项目特殊专业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和承接成套设备安装技术服务的生产厂家,由项目指挥部、工程控制部先对施工资格进行确认,然后,承包商按照下列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到安全环保部处进行hse资格审查:

a)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b)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生产厂家外);

c)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5  承包商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并办理《工程项目开工hse许可证》,签订《工程项目施工hse协议书》、《安全生产承诺书》,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凭《工程项目开工hse许可证》及会签完毕的《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第一张施工作业许可证。

4.5.1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纳顺序是由安全环保部计帐填单,承包商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全环保部,自己保存一份。

4.5.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由工程控制部和安全环保部根据工程投资额来确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工程投资费在500万元以上的交5万元,工程投资费在100-500万元的交2万元,工程投资费在50-100万元的交1万元,工程投资费在50万元以下的交5000元。

5  承包商hse管理

5.1  承包商要遵守国家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范标准,以及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hse管理制度、规定和禁令等。

5.2  承包商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控制部与承包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hse条款,合同书应报安全环保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等合同不得开工。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新疆地立法规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业主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承包商要根据国家、新疆地立法规和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监理单位审核及安全环保部审批;

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5.3  承包商分包工程时,必须经工程控制部、项目指挥部和安全环保审核同意。总承包商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时,应同时与分包商签订hse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商必须保证hse专项费用按相应的比例划拨给分包方。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5.4  承包商应根据项目hse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和设施,按规定配备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如需变更,经招标选定的承包商必须报工程控制部审批,其他承包商报项目指挥部审批,确保施工的安全,保证hse目标的实现。

5.5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上岗。

5.6  50人以下的施工队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50人以上施工队伍,应按1:50的比例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不少于2名,300人以上承包商,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5.7  承包商除聘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的年龄,男性不得大于60周岁,女性不得大于50周岁,最小年龄不得低于16周岁;文化程度不低于高小,无职业禁忌症。

5.8  承包商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保险合同复印件交安全环保部存档。

5.9  参加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并经书面考试合格后,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承包商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重要区域申请表”,安全环保部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盖安全教育合格章,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审查签字后,承包商到消保大队统一办理“入厂证”。“入厂证”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同步,最长不超过一年。

5.9.1  一级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入厂安全教育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其中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监理单位和所在的生产单位组织进行。三级入厂安全教育由承包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

5.9.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新疆地方法规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或区域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5.9.3  “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安全教育合格证”和“入厂证”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5.9.4  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承包商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接受第二次安全教育,并补考及格才能办理入厂证。

5.9.5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承包商提前同安全环保部商定安全教育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周一、周三、周五进行。

5.10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环境、消防、职业健康等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强令承包商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5.11  施工前的安全管理要求:

5.11.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承包商已明确现场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11.2  承包商已明确现场hse管理的对口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5.11.3  涉及到与生产相关的项目由项目指挥部组织召开工程项目施工hse协调会,会议纪要中明确施工hse措施及要求;

5.11.4  项目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承包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5.11.5  项目所在单位、承包商分别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识别和评价的结果及hse保证计划和控制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并经安全环保部确认;

5.11.6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必须制定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双方签字确认后,交有关单位备案;

5.11.7  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证,涉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已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11.8  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建筑,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等要求,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消防道路畅通;

5.11.9  承包商已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5.11.10  安全环保部、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专业管理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已进行检查,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派专人监护;

5.11.11  承包商已对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5.11.12  施工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并有效。

5.12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要求:

5.12.1  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经工程监理查验合格,符合安全要求;因施工需要,需自制的特殊工器具,应有设计图纸,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相关资料报工程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

5.12.2  承包商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新疆地方法规和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禁令,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生产装置的设备设施。

5.12.3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统一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符合工作要求的劳保用品。

5.12.4  承包商应按hse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严格执行《用火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四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地面及衣物等。

――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破土必须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用阻燃材质并且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5.12.5  严格车辆管理:

5.12.5.1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5.12.5.2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5.12.6  承包商必须文明施工,应做到: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管线或框架上;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12.7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12.8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5.12.9  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根据危害辨识的结果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前,生产车间负责填写《边生产、边施工项目作业前hse确认单》,根据施工危险性大小分级对施工现场条件进行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加强现场的监护管理。

5.13  对承包商的监管:

5.13.1  在施工期间,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监督承包商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纪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2篇 承包商hse管理规定范本

1 目的

加强承包商的hse管理,确保项目建设hse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商确认、业主单位和承包商的hse职责和义务、承包商的hse管理等有关要求。

本规定适~~~~工程项目承包商的hse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

3.1.1 负责初步审核承包商的hse资质,填发《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

3.1.2 负责进行承包商施工前的hse教育、办理《工程项目hse开工许可证》、签定hse协议、安全生产承诺书;

3.1.3 负责审批hse管理方案;

3.1.4 负责第一张施工作业许可证及爆破作业许可证等重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3.1.5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监督;

3.1.6 负责对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hse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2 项目指挥部

3.2.1 负责审核承包商的工程施工资质;

3.2.2 负责组织对承包商进行评价、录入和考核工作;

3.2.3 负责对承包商管理人员变更的审批;

3.2.4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包商进行施工交底;

3.2.5 负责审批施工方案;

3.2.5 负责对承包商施工项目现场检查、管理、监督,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

3.3 工程控制部

3.3.1 负责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方的资质审查,确保中标单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3.3.2 负责对承包商管理机构人员变更的审批。

3.4 监理单位

3.4.1 负责承包商现场安全监督和考核;

3.4.2 负责对进场施工机具、器材、车辆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

3.4.3 负责审核承包商施工方案和hse管理方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3.4.4 负责监督落实各项hse措施;

3.4.5 对施工现场违章违纪情况有权进行处罚,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重大情况,及时向业主部门报告;

3.4.6 负责施工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3.5 相关生产单位

3.5.1 负责承包商现场安全监督和考核;

3.5.2 负责施工作业许可证的签发;

3.5.3 负责组织承包商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4 承包商资质审查与入场手续办理

4.1 承接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必须经过项目指挥部和安全环保部的施工资格、hse资格的审查,具备相应的施工资格和hse资格,才具有招、投标和承揽项目的资格。

4.2 工程控制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承包商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服务质量和信誉等进行审查。

4.3 所有施工的承包商都应建立和实施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应携带以下资料到安全环保部接受hse资质审查: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生产厂家外);

明确的hse方针、目标及hse承诺;

hse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

健全的hse组织机构图;

主要管理人员的hse职责;

hse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经审查,hse资质合格且经聘用的承包商应凭施工合同或施工委托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并提交以下资料:

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的票据及其复印件;

大型机具清单及其合法使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针对本项目编制的hse管理方案,其内容如下:

a)项目简述(项目主要作业内容、项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特点,作业自身特点、主要危险因素一览表);

b)施工hse管理目标;

c)施工hse管理网络(含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d)hse《危险性分析报告(jha)》;工程建设中的《重要hse因素(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评价清单》;《分项hse作业方案》,并制定相应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e)hse管理措施:明确职责,建立现场hse值班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建立日常hse教育和活动制度;建立健全自身hse管理规章制度;承诺学习、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等;

f)hse技术措施:根据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科学、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单独隔离方案等;

g)应急预案:异常情况下施工人员紧急疏散方案;现场紧急处理预案;施工人员发生各种意外的紧急救护方案;其它必要的应急预案;

h)项目hse措施费用清单。

4.4 对临时承接项目特殊专业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和承接成套设备安装技术服务的生产厂家,由项目指挥部、工程控制部先对施工资格进行确认,然后,承包商按照下列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到安全环保部处进行hse资格审查:

a)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b)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安全员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生产厂家外);

c)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5 承包商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并办理《工程项目开工hse许可证》,签订《工程项目施工hse协议书》、《安全生产承诺书》,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凭《工程项目开工hse许可证》及会签完毕的《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到安全环保部办理第一张施工作业许可证。

4.5.1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交纳顺序是由安全环保部计帐填单,承包商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全环保部,自己保存一份。

4.5.2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数额,由工程控制部和安全环保部根据工程投资额来确定,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工程投资费在500万元以上的交5万元,工程投资费在100-500万元的交2万元,工程投资费在50-100万元的交1万元,工程投资费在50万元以下的交5000元。

5 承包商hse管理

5.1 承包商要遵守国家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范标准,以及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hse管理制度、规定和禁令等。

5.2 承包商承接的工程项目,工程控制部与承包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hse条款,合同书应报安全环保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等合同不得开工。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新疆地立法规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业主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包商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承包商要根据国家、新疆地立法规和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承包商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监理单位审核及安全环保部审批;

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5.3 承包商分包工程时,必须经工程控制部、项目指挥部和安全环保审核同意。总承包商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时,应同时与分包商签订hse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商必须保证hse专项费用按相应的比例划拨给分包方。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5.4 承包商应根据项目hse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和设施,按规定配备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如需变更,经招标选定的承包商必须报工程控制部审批,其他承包商报项目指挥部审批,确保施工的安全,保证hse目标的实现。

5.5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上岗。

5.6 50人以下的施工队伍,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50人以上施工队伍,应按1:50的比例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不少于2名,300人以上承包商,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5.7 承包商除聘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的年龄,男性不得大于60周岁,女性不得大于50周岁,最小年龄不得低于16周岁;文化程度不低于高小,无职业禁忌症。

5.8 承包商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保险合同复印件交安全环保部存档。

5.9 参加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并经书面考试合格后,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承包商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重要区域申请表”,安全环保部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盖安全教育合格章,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审查签字后,承包商到消保大队统一办理“入厂证”。“入厂证”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同步,最长不超过一年。

5.9.1 一级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入厂安全教育由监理单位组织进行,其中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监理单位和所在的生产单位组织进行。三级入厂安全教育由承包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

5.9.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安全教育内容为:

国家、新疆地方法规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或区域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5.9.3 “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安全教育合格证”和“入厂证”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5.9.4 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承包商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可接受第二次安全教育,并补考及格才能办理入厂证。

5.9.5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承包商提前同安全环保部商定安全教育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周一、周三、周五进行。

5.10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环境、消防、职业健康等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强令承包商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5.11 施工前的安全管理要求:

5.11.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承包商已明确现场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5.11.2 承包商已明确现场hse管理的对口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5.11.3 涉及到与生产相关的项目由项目指挥部组织召开工程项目施工hse协调会,会议纪要中明确施工hse措施及要求;

5.11.4 项目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承包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5.11.5 项目所在单位、承包商分别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将识别和评价的结果及hse保证计划和控制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并经安全环保部确认;

5.11.6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必须制定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双方签字确认后,交有关单位备案;

5.11.7 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证,涉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已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11.8 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建筑,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等要求,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完好,消防道路畅通;

5.11.9 承包商已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5.11.10 安全环保部、监理单位与承包商专业管理人员对施工作业现场已进行检查,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双方派专人监护;

5.11.11 承包商已对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5.11.12 施工车辆证、照、保险齐全并有效。

5.12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要求:

5.12.1 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经工程监理查验合格,符合安全要求;因施工需要,需自制的特殊工器具,应有设计图纸,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相关资料报工程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

5.12.2 承包商进行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新疆地方法规和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禁令,未经许可不得动用生产装置的设备设施。

5.12.3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统一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符合工作要求的劳保用品。

5.12.4 承包商应按hse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

――严格执行《用火安全管理规定》,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四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地面及衣物等。

――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破土必须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用阻燃材质并且符合规范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5.12.5 严格车辆管理:

5.12.5.1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5.12.5.2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5.12.6 承包商必须文明施工,应做到: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管线或框架上;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12.7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12.8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5.12.9 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根据危害辨识的结果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边生产、边施工作业前,生产车间负责填写《边生产、边施工项目作业前hse确认单》,根据施工危险性大小分级对施工现场条件进行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加强现场的监护管理。

5.13 对承包商的监管:

5.13.1 在施工期间,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监督承包商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纪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13.2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有关国家的hse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范标准,以及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hse管理制度规定的,或危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业主可责令其整改,不听劝阻者可强令停止作业,同时可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给予相应的处理。

5.13.3 承包商违反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或因承包商责任造成事故的,按《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处理,违约金均从承包商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5.13.4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承包商应根据安全环保部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拒不及时补交风险抵押金的,从工程款项中扣除,并按金额大小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13.5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进行结算,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违约金从抵押金或工程款项中扣除。承包商凭安全环保部填单,到财务部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承包商返回。

5.13.6 安全环保部和监理单位日常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应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违纪及违反文明施工的,根据《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有关条款,采用扣考核分和交纳安全违约金相结合的办法处理。

5.13.7 在施工期间,项目指挥部、安全环保部、监理单位要会同承包商有关人员,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承包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

5.13.8 项目指挥部、安全环保部、监理单位每月根据日常和综合检查结果,对承包商进行月度评分,项目指挥部、安全环保部、每月根据监理单位hse工作表现对监理单位进行月度评分,工程管理部对评分结果进行公布。

5.13.9 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应作好以下各项hse管理记录,作为本单位hse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证据,并作好相关单位检查的准备:

5.13.9.1每项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hse控制措施;

5.13.9.2针对安全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施工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射线作业、脚手架作业、拆除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记录和已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的记录;

5.13.9.3编写的起重机、挖掘机、焊机、搅拌机等重要施工机具和车辆的使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或作业指导书;

5.13.9.4承包商hse培训记录,每周安全活动记录和相关安全会议记录;

5.13.9.5承包商对现场进行定期(每周)和不定期hse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hse措施落实、施工机具安全状况、人员hse行为等)记录和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验证的记录;

5.13.9.6施工机具、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一次)记录;

5.13.9.7各种作业票证;

5.13.9.8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入场后一个月内必须开展首次应急预案演练,以后每季度举行一次);

5.13.9.9事故(未遂事故)管理台账(或记录);

5.13.9.10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的票据;

5.13.9.11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5.13.9.12其他有关的hse记录。

5.13.10 在施工期间,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每月25日前向安全环保报告hse月报。项目完工后,安全环保部从项目的施工准备和危害识别的开展、现场管理、健康与环境、落实hse规章制度及作业指导书、现场人员hse意识和素质、设备与工具、个人防护、落实整改纠正措施情况、现场hse记录、与业主的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打分,给予定性的评价意见。总分在60分以下应评价为差,60分至70分为一般,71分至80分为中等,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以上应评价为优。考核排名结果将作为年底评选优秀hse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招标评标时承包商业绩、信誉评分的重要依据。

5.13.11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有关国家hse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范标准,以及新疆奎山宝塔石化有限公司hse管理制度规定的,或危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业主可责令其整改,不听劝阻者可强令停止作业,同时可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影响给予相应的处理。

5.13.12 对施工现场hse管理较差,违章较多、性质严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的领导进行安全谈话或安全考试,通过对领导层hse教育,推动承包商内部的hse责任的逐级落实,提升承包商整体hse意识。

5.13.13 对多次违章、不采纳业主合理的hse建议仍旧违章作业等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除给予扣考核分和交纳安全违约金处理外,将不定期地在工程建设例会、安全专题会议上通报批评、警告,直至注销其《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5.13.14 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工程建设指挥部有权吊销其《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提出中止合同直至清退,其一切损失由承包商自行负责。

5.14 事故管理

5.14.1 由于承包商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不服从业主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并造成事故,致使承包商人员伤、致残、死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业主单位概不负责。

5.14.2 由于项目指挥部强令承包商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项目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项目指挥部承担相应的责任。

5.14.3 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5.14.4 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6 支持性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第4号令)。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第22号令)。

6.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总理令)。

7 记录

7.1 《施工承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分包商入场前手续办理信息反馈单》)。

7.2 《工程项目开工hse许可证》。

7.3 《施工单位月评价表》。

7.4 《监理单位月评价表》。

7.5 《承包商hse表现评价表》。

8 附加说明

本规定解释权归~~~~~~。

第3篇 承包商hse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

第二条承包商应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进行的包括施工机具在内的安全状况评审。

第二章 安全资质

第三条承包商应具备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土建施工需要三级资质

工艺管道安装需要二级资质

相应资质由建设局审查,由安监局核实情况并批复。

第四条承包商应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管理资料中应有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第五条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应实行健康、安全与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并具有有效的审核和评审报告。

第三章 安全评审

第六条 承包商应将本单位的施工、安装资质报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核,取得该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1)。

第七条承包商在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后,向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hse资质审查,并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两年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率、“三违”事故发生率的原始记录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档案;

2.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hse管理体系文件;

4.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项目承包商施工资格确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第八条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格式见附件2)。“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每年复律一次,连续三年复审合格的承包商可将复审周期延长至两年一次。

第九条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

1.承包商:hse承诺;

2.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已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

3.个人职业防护器具的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

4.承包商hse培训计划;

5.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的hse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相关会议纪要;

6.规章制度和}tse管理体系文件;

7.职业性健康体检程序;

8.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管理规定;

9.其他相应内容。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舞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和《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对各承包商进行年度:hse资质评审或安全资质评审;对本单位及承包商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进行公布。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在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hse表现做出评价,将承包商。hse表现评价送交施工单位,'并抄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 承包项目的实施程序

第十二条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应按《合同法》要求签订工程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内容及应负的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未经会签的施工、检维修、劳务等合同不得开工。如有违反,应按《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还应追究领导责任。承包商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临时追加的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措施,经建设单位安全监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施工前,承包商持“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到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受hse教育。对于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建设单位保卫部门凭安全教育“合格证”,向承包商发放“临时出入证”,有效期应与施工期限同步,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施工作业基本条件

1.明确双方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确定双方现场hse管理的联络人员;

3.建设单位应对施工方案中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结论进行审核、确认;

4.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已向施工单位明确了hse措施及要求;

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管理资格证,报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建筑符合防火、防爆、防毒等要求,消防器材配备齐全,道路畅通;

7.双方人员确认作业现场已具备安全作业条件。

第十六条承包商hse管理要求

1.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2.应遵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3.凡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合同中的hse条款,接受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进入施工现场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单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章 对承包商的监督和制约

第十七条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及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可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应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承包商hse管理考核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凡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或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第二十条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建议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收回“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

第二十一条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按《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承包商hse管理规定(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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