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
炼钢行车负责炼钢工艺的起重整个过程,涉及操作和维修。为了确保行车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行车操作安全要求:
1) 每台起重机必须有持有关部门确认的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 行车工必须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两个月,由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行车工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行车。
3) 没有行车操作证者严禁操作行车,助手和徒工必须在有经验师傅监督和指导下操作行车。
4) 行车工必须熟悉以下基本知识:
1. 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2. 行车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其电路系统的控制原理。
3. 行车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特别注意“十不吊”。
4. 指挥者的指挥信号。
6)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并应与指挥者密切合作。对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7)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围无人时,才可闭合主电源。如果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能闭合主电源。执行操作。必须和维修人员充分交流、配合。
8)认真执行行车交接班制度、点检制度。认真执行行车的应急预案.
二.行车维修的安全要求:
1) 行车维修工必须年满18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经医务部门检查确认身体合格者。行车维修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实习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由安技、劳动部门部门对其进行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维修操作证,方可独立维修操作行车。
2) 行车维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知识:
1. 电工的维修知识,钳工的维修知识。
2. 行车各机构及其部件的构造、工作原理和功能。
3. 行车维修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及维护保养知识。
4. 行车维修的监护制度。挂牌制度。
3)行车维修认真执行点检制度,维修安全操作规程,高空维修监护制度。维修值班的交接制度
4)认真作好维修记录,备品备件的保管工作。对二车间125t、63t,一车间75t、80t行车执行特殊点检和会检。
5.)维修和操作必须交流,认真执行维修的设备应急预案。
炼钢厂
201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