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浮吊安全管理规定
1.浮吊在航拖或停泊时,应遵守港监有关规定。驾驶员、轮机员、水手、起重机司机、起重工(吊装挂钩、指挥工)都必须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遵守有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非自航浮吊,需要拖轮扶航时,必须与拖轮船员密切配合,加强睛望和联系,以防意外。
3.起重工(吊装挂钩、指挥工)在浮吊及其他船只水上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
4.浮吊停靠码头或其它船旁时,架设的跳板两旁应有栏杆,下面要拉安全网,以防落江事故。
5.浮吊的一切工作人员,不准在工作或值班时间内饮酒。
6.在台风警报期间,必须加固带缆绳,做好值班护船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并昕从调度。
第2篇 浮吊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浮吊在航拖或停泊时,应遵守港监有关规定。驾驶员、轮机员、水手、起重机司机、起重工(吊装挂钩、指挥工)都必须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认真遵守有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非自航浮吊,需要拖轮扶航时,必须与拖轮船员密切配合,加强睛望和联系,以防意外。
3.起重工(吊装挂钩、指挥工)在浮吊及其他船只水上作业时,应穿好救生衣。
4.浮吊停靠码头或其它船旁时,架设的跳板两旁应有栏杆,下面要拉安全网,以防落江事故。
5.浮吊的一切工作人员,不准在工作或值班时间内饮酒。
6.在台风警报期间,必须加固带缆绳,做好值班护船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并昕从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