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机修、电仪车间电焊气焊作业,确保安全,避免触电事故以及保证仪控、电控等电气设施的正常运转,防止电气线路短路着火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将二次引线搭接在电缆管、暖气管、水管、楼梯栏杆上以及称量斗、传感器等的吊挂支承装置上,应搭接在工件上,严禁用钢丝绳作为二次线使用。
2、电焊机二次线接头处须用螺丝紧固,且加装护套,保证接触良好。
3、电焊机一次线路距电源开关不超过3~5米,且必须保证电焊机外壳接地良好。
4、各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安装好接地保护装置,并确认能够真正起到保护作用方可使用。
5、使用前电焊机二次搭线必须拴接牢固,严禁松动和冒火花现象,一切准备就绪,把线引到作业现场后方可给电焊机合闸送电,以免拖拉把线和地线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6、气焊作业,各表必须正常可靠显示,回火装置可靠连接稳固,方可点火作业。
7、电仪车间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非电钳作业人员严禁动用电焊气焊设备,其它非电钳作业人员需动用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经过提前培训并在专业人员监护方可使用。
8、新进厂职工或调整岗位后的职工必须对其进行电气安全教育作业。在一个月内由组长兼顾作业,根据学习情况确定独立作业时间。
以上规定如和国家标准相抵触,要执行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