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公司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公司(工厂)质量管理日常检查规定
第一条, 避免人员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确实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而努力。
第二条 范围
(一)公司质量工作检查
(二)公司生产操作检查
(三)公司自主检查
(四)公司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五)公司质量保管检查
(六)公司设备维护检查
(七)公司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八)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
第三条 检查的频率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 检查的项目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详如实施要点。
第五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 要转知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 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及有关部门。
第七条 实施要点
(一)工作检查
1.必须由各部门主管配合执行。
2.频率:
(1)正常时每周一次,每次二至三人,但至少每月一次。
(2)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一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3)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3.工作检查表
(五)质量保管检查
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2.频率:每周一次。
3.质量保管检查表。
(七)公司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频率:每周一次。
第八条 本规定经质量管理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