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货运邮寄管理规定
公司货运邮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货运成本管理,使公司货运邮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货运邮寄的管理。
3.职责
3.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货运寄邮的管理和费用核算。
3.1货运邮寄部门负责货品的打包和填写《货运邮寄申请表》。
4.内容
4.1在货运或邮寄物品时,都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填写《货运邮寄申请表》(特殊情况除外),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快递邮件不须填写申请表,只须在前台进行登记。
4.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收到《货运邮寄申请表》后应及时通知货运或快递公司到公司取货。
4.3邮寄业务一般是指体积小和重量较轻(10kg以内)的物品,时间比较紧急的物品。
4.4货运业务一般分为:铁路运输、公路汽车运输、航空运输。各部门在申请时,必须货品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应的货运方式,原则上一般选择公路汽车运输和铁路运输,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航空运输。
4.5需要办理货运和邮寄货品的部门,应在发运货品前将货品包装,打好包装带,将收货方的单位和地址贴在箱上,注明箱号。
4.6如果贵重物品需保价的,必须填写保价金额。
4.7如果是易碎等易损物品必须提前告知行政部,禁止在货品和邮件内夹带违禁品。
5.为便于费用结算,行政部将与快递公司和货运公司办理费用月结业务,正常情况都必须使用与公司签订月结协议的货运公司或快递公司,因快递公司或货运公司业务不能到达等原因,可选择其他货运或快递公司,但必须经过行政部同意。
6.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释。
7.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货运邮寄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