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工厂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
2. 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3. 新员工入厂需经相关安全及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4. 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杜绝不安全因素。
5. 车间生产设备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6. 各工序及维修人员在工作时须佩带适当的劳保用品。
7. 冲压人员在生产时设备有防噪声装置的要把门关好,注射、印字人员在生产时需开启通风装置。
8. 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关掉风源、水源、电源才可以进行其他操作。
9. 维修人员维修设备时,应在现场安放指示牌“维修中”。设备没有修复前,不允许非维修人员擅自使用设备。
10.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本人操作的其他设备。
11. 起重搬运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定期保养,更换液压油及时充电。
12. 关于工位器具:塑料周转箱灰色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周转车蓝(白)箱堆放不允许超过六层,铁周转箱灰箱绿箱堆放不允许超过五层。
13. 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办理,用后及时拆除。
14. 离厂前,班长督促员工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15. 车间内尽可能减少酒精等易燃物品的放置,用后及时将瓶盖拧紧。
16. 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17. 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不效,随时可用。
18. 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消防器材,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19. 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安保部报告。
20.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