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
物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
(五)1奖罚范围本规定是针对特例事件的奖罚规定,适用于各项目物业分公司全体员工。
2奖罚操作程序2.1公司对员工符合奖励条例的行为给予奖励。
2. 2部门、管理处对员工符合奖励条款的行为提出奖励申请,填写《员工奖励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3管理处对操作层员工触犯处罚条款的行为给予处罚只需管理处主任审批,相关部门应配合执行,但处罚的结果应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存档。
2. 4各部门(管理处)对管理员以上员工的记过及扣发奖金的处罚,由部门(管理处)执行,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其它处罚需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5部门(管理处)对员工的奖罚应填写《员工奖励申请表》或《员工处罚单》,需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的奖罚项目,相关记录的原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其它则由管理处存档。
3特别约定3.1本规定中所指的经济损失均为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由财务部会同行政人事部共同评定。
3. 2本规定中的负面或不良影响是指对企业的形象、声誉等方面的损害;
操作人员造成的影响程度由管理处评定,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造成的影响程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评定。
3. 3各部门(管理处)对员工未在本规定中覆盖的行为进行奖罚,应与行政人事部协商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奖励条款奖励分为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特殊贡献奖、晋级。
4.1发放奖金符合下列行为奖励人民币200--500元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1)因工作表现突出,既在管理处的日常考核中成绩优异,又得到业主(用户)书面表扬或帮助业主解决了疑难问题而获得业主(用户)的书面表扬。
2)发现因他人产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险情时,处理及时、得当,避免或减轻了业主(用户)的财产损失。
3.)拾金不昧。
4)抓获犯罪分子或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5)在公司参加行业的集体活动中为公司取得荣誉。
6)个人的优秀事迹受到市级媒介(报刊)的报道。
4.2发放荣誉证书符合下列行为发放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
1)因业务技能过硬,被评 度业务能手。
2)工作兢兢业业,表现突出,获得年度敬业奖。
3.)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被评 度优秀员工。
4.3突出贡献奖符合下列行为发放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2022元。
1)个人的优秀事迹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通报表彰或电视台的报道。
2)个人在区级以上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中为公司取得荣誉。
3.)管理处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小区称号的负责人。
4)年度累计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或挽回因他人产生的经济损失,金额较大,经总经理办公会商议认为应当奖励的。
5)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使公司本年度获得显着的管理成效,经总经理办公会评议认为应当奖励的。
4.4晋级符合下列行为予以工资晋级。
1)被评为集团优秀员工或连续两年被评为物业优秀员工 2)获得两次公司特殊贡献奖。
3.)其它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晋级的情况。
5处罚条款处罚分为扣发奖金、记过、留用查看、降级、辞退或除名。
5.1罚款50元有下列行为的扣发当月薪资50元。
1)擅自脱岗,造成一定的影响。
2)备勤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时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3.)小区内发生业主财产被盗或损坏(责任不明,对当班全体楼管员进行处罚,时间不明,对本班与上一班进行处罚)。
4)因工作失误,对小区业主的生活造成严重不便。
5)旷工在一天以内。
6)酒后上岗。
7)夜间值班睡觉或聚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2记过有下列行为的记过并处扣发当月的全部奖金及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1)因态度恶劣引起投诉。
2)考试、考核作弊 3.)因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的声誉在小区范围内遭受不良影响;
或一次性造成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5.3留用察看有下列行为的降为试用期重新试用三个月并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及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1)旷工达二天。
2)酗酒闹事 3.)故意损坏公物。
4)拉帮结派。
5)发生紧急情况时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
6)因工作失误使公司的声誉在小区范围内遭受严重的负面影响或一次性造成8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7)因管理责任造成主管的工作被媒体作负面报道,损害了公司的声誉。
5.4降级有下列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工资降级或职务降级处罚并处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职务降级只针对管理人员以上员工)。
1)因管理责任造成主管的工作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顿,严重的影响了公司的声誉。
2)因管理不善或小区治安情况混乱等管理责任使小区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3.)因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的声誉在行业范围内遭受不良影响或一次性造成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5.5辞退有以下行为的给予辞退、开除处理。
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1)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四天。
2)因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的声誉在行业或社会遭受严重的负面影响或一次性造成4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3.)利用职权受贿或上门服务私自收费。
4)不服从工作安排。
5)在工作场地公然恶意顶撞、辱骂、威胁上司。
6)恶意诬陷同事或上司。
7)殴打同事或业主。
8)二次被记过或在留用查看、降级使用期间表现不好。
9)一切触犯法律的行为。
6相关文件与记录
6.1wdwy-fr-mm5112
第2篇 物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5
物业员工奖罚管理规定(五)
1奖罚范围
本规定是针对特例事件的奖罚规定,适用于各项目物业分公司全体员工。
2奖罚操作程序
2.1公司对员工符合奖励条例的行为给予奖励。
2.2部门、管理处对员工符合奖励条款的行为提出奖励申请,填写《员工奖励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3管理处对操作层员工触犯处罚条款的行为给予处罚只需管理处主任审批,相关部门应配合执行,但处罚的结果应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登记存档。
2.4各部门(管理处)对管理员以上员工的记过及扣发奖金的处罚,由部门(管理处)执行,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其它处罚需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5部门(管理处)对员工的奖罚应填写《员工奖励申请表》或《员工处罚单》,需由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的奖罚项目,相关记录的原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其它则由管理处存档。
3特别约定
3.1本规定中所指的经济损失均为直接经济损失,金额由财务部会同行政人事部共同评定。
3.2本规定中的负面或不良影响是指对企业的形象、声誉等方面的损害;操作人员造成的影响程度由管理处评定,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造成的影响程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评定。
3.3各部门(管理处)对员工未在本规定中覆盖的行为进行奖罚,应与行政人事部协商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奖励条款
奖励分为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特殊贡献奖、晋级。
4.1发放奖金
符合下列行为奖励人民币200--500元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1)因工作表现突出,既在管理处的日常考核中成绩优异,又得到业主(用户)书面表扬或帮助业主解决了疑难问题而获得业主(用户)的书面表扬。
2)发现因他人产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险情时,处理及时、得当,避免或减轻了业主(用户)的财产损失。
3)拾金不昧。
4)抓获犯罪分子或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5)在公司参加行业的集体活动中为公司取得荣誉。
6)个人的优秀事迹受到市级媒介(报刊)的报道。
4.2发放荣誉证书符合下列行为发放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
1)因业务技能过硬,被评为年度业务能手。
2)工作兢兢业业,表现突出,获得年度敬业奖。
3)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
4.3突出贡献奖符合下列行为发放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
1)个人的优秀事迹受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通报表彰或电视台的报道。
2)个人在区级以上的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中为公司取得荣誉。
3)管理处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小区称号的负责人。
4)年度累计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或挽回因他人产生的经济损失,金额较大,经总经理办公会商议认为应当奖励的。
5)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使公司本年度获得显着的管理成效,经总经理办公会评议认为应当奖励的。
4.4晋级符合下列行为予以工资晋级。
1)被评为集团优秀员工或连续两年被评为物业优秀员工
2)获得两次公司特殊贡献奖。
3)其它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晋级的情况。
5处罚条款
处罚分为扣发奖金、记过、留用查看、降级、辞退或除名。
5.1罚款50元有下列行为的扣发当月薪资50元。
1)擅自脱岗,造成一定的影响。
2)备勤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时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3)小区内发生业主财产被盗或损坏(责任不明,对当班全体楼管员进行处罚,时间不明,对本班与上一班进行处罚)。
4)因工作失误,对小区业主的生活造成严重不便。
5)旷工在一天以内。
6)酒后上岗。
7)夜间值班睡觉或聚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2记过有下列行为的记过并处扣发当月的全部奖金及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1)因态度恶劣引起投诉。
2)考试、考核作弊
3)因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的声誉在小区范围内遭受不良影响;或一次性造成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5.3留用察看有下列行为的降为试用期重新试用三个月并处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及在公司内部
通报批评。
1)旷工达二天。
2)酗酒闹事
3)故意损坏公物。
4)拉帮结派。
5)发生紧急情况时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
6)因工作失误使公司的声誉在小区范围内遭受严重的负面影响或一次性造成
8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7)因管理责任造成主管的工作被媒体作负面报道,损害了公司的声誉。
5.4降级
有下列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工资降级或职务降级处罚并处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职务降级只针对管理人员以上员工)。
1)因管理责任造成主管的工作被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顿,严重的影响了公司的声誉。
2)因管理不善或小区治安情况混乱等管理责任使小区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3)因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的声誉在行业范围内遭受不良影响或一次性造成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
5.5辞退有以下行为的给予辞退、开除处理。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1)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四天。
2)因工作失误或失职使公司的声誉在行业或社会遭受严重的负面影响或一次性造成4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3)利用职权受贿或上门服务私自收费。
4)不服从工作安排。
5)在工作场地公然恶意顶撞、辱骂、威胁上司。
6)恶意诬陷同事或上司。
7)殴打同事或业主。
8)二次被记过或在留用查看、降级使用期间表现不好。
9)一切触犯法律的行为。
6相关文件与记录
6.1wdwy-fr-mm5112员工奖励申请表
6.2wdwy-fr-mm5113员工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