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度汛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权利、工作内容、汛灾情报告。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时期参建各单位的防汛管理工作。
3、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防汛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抢结合,立足于防”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防汛、安全度汛的思想,切实做到“思想、组织、物资”三个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个到位。
二、防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工程建设工地所属各参建单位防汛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为该单位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
2、防汛组织机构
(1)、公司工程建设时期设立防汛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水电站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担任,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详见《公司防汛度汛预案》。
(2)、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指挥部接受公司和地方政府防汛办公室领导。向公司和地方政府防汛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
3、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指挥部的职责与权利: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水库)防汛管理法规、条例、办法。
(2)行使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防汛指挥权,领导防汛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防汛机构下达的防汛工作任务和指令,监督各参建单位的防汛工作及措施的实施。
(3)、协调解决、决定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检查各参建单位的防汛工作计划、措施。
4、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协公室职责与权利: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防汛管理法规、条例、办法。
(2)、 在防汛指部的领导下,履行防汛协指挥部的防汛工作义务,具体负责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管理的日常工作。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防汛管理制度。
(4)、参加公司或地方政府防汛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有关防汛会议精神。
(5)、汇总并审核公司工程建设时期防汛度汛工作计划,提交年度第一次防汛工作会议进行讨论,通过后报地方政府防汛部门。
(6)、负责组织公司工程建设时期的汛前防汛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7)、深入现场,检查防汛计划的执行情况、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公司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8)、公司工程建设时期每个标段设一个防汛抢险突击队,防汛抢险突击队队长、副队长分别由各承建单位副经理担任。
(9)、各防汛抢险突击队的职责详见《公司防汛预案》。
三、 防汛管理工作内容
1、防汛度汛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每年3月中旬——4月上旬,动员、安排阶段
(1)、召开防汛度汛工作动员会;
(2)、传达贯彻公司安全防汛度汛精神,学习有关学习文件;
(3)、成立防汛度汛机构,明确责任义务;
(4)、进行安排防汛准备工作;
(5)、制订、审核、通过防汛度汛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6)、防汛度汛机构对施工现场准备工作、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检查;
(7)、准备情况汇报会,找出存在的问题、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安排下一步防汛度汛工作;
第二阶段:每年4月中旬——4月下旬,检查落实阶段
(1)、防汛度汛机构对汛前各施工现场的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检查已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监督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整改措施落实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
(3)、防汛度汛准备工作验收;
第三阶段:每年5月中旬——9月30日,防汛度汛实施阶段
(1)、认真贯彻已审查通过的防汛度汛方案。
第四阶段:每年10月1日——10月10日,防汛度汛工作总结
(1)、进行防汛度汛工作现场检查、交流、评比活动;
(2)、召开防汛度汛工作经验交流、总结大会;
(3)、总结当年防汛度汛工作,上报工作总结。
(4)、当年防汛度汛工作结束。
2、每年防汛度汛工作第一阶段,从学习动员开始,向全体员工及参建单位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端正防汛态度,坚持“防抢结合,立足于防”的原则。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落实。
3、 完善机构、完善方案入手,对各参建方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国电公司《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水电基本建设工程防汛管理暂行条例》、《甘肃省水库防洪安全责任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要求进行。
4、每年的4月底前向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提交防汛检查工作报告。对存在问题和防汛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负责落实,限期解决,不能在汛前完成的工作,要制定防范对策,并有应急措施。
5、当出现重大汛情和险情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并将汛情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迅速上报公司防汛指挥部。
6、出现灾情,防汛办公室要尽快统计出直接经济损失,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和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
7、每年汛后,防汛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汛后检查,在每年的10底前,由各参建单位对年度防汛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汇总到公司防汛指挥部。
8、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编制完成项目建设年度防汛工作总结并报公司。
9、每年汛后,由公司项目综合办于10月25日前,完成防汛大事记的编写、归档工作,并随防汛工作总结呈报公司防汛协调办公室。
四、检查与考核
1、检查与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防汛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
2、防汛工作的进行检查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行使权力。
五、其它
附件:公司防汛方案,防汛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