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第2篇车间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第1篇 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仓库(车间)定置管理规定
1.车间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划的'定置管理图'实施定置管理。如长期性改变某定置区使用功能的,必须经公司批准。
2. 车间物品需要临时占用停放在其他定置区的,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并及时挂'临时堆放'标识牌,员工不得擅自乱停乱放。
3.要保持车间通道畅顺。任何物品不得超出区域定置线摆放。绝对不允许占用通道,阻塞通道的事情的发生。
4. 消防设施、电箱开关下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违者以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论处。
5. 物品摆放必须以'定置线'作为参照,做到'横平竖直,整齐有序':不同的物品堆放要有明显的间距、不得混放、有危险性的物品应另选地方单独存放。
6. 物品堆放高度要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生产区内的物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人体肩膀位置。
7. 待处理品区内物品或合格品、待检品等,不是堆放在相应质量状态区内的、必须给该物品挂'合格、不合格、待检'等相应的'质量状态标识牌'。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
第2篇 车间仓库定置管理规定
仓库(车间)定置管理规定
1.车间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划的'定置管理图'实施定置管理。如长期性改变某定置区使用功能的,必须经公司批准。
2.车间物品需要临时占用停放在其他定置区的,必须经车间主任同意,并及时挂'临时堆放'标识牌,员工不得擅自乱停乱放。
3.要保持车间通道畅顺。任何物品不得超出区域定置线摆放。绝对不允许占用通道,阻塞通道的事情的发生。
4.消防设施、电箱开关下不得堆放任何物品,违者以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论处。
5.物品摆放必须以'定置线'作为参照,做到'横平竖直,整齐有序':不同的物品堆放要有明显的间距、不得混放、有危险性的物品应另选地方单独存放。
6.物品堆放高度要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生产区内的物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人体肩膀位置。
7.待处理品区内物品或合格品、待检品等,不是堆放在相应质量状态区内的、必须给该物品挂'合格、不合格、待检'等相应的'质量状态标识牌'。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