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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06 07:50:01 查看人数:43

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大型吊装搬运作业,避免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依据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管辖范围内大型设施、设备吊装、搬运作业管理(不含吊管机);2.2本规定未涵盖内容或范围执行本规定引用或与作业相关的标准;2.3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

3. 职责3.1安全质量部负责制、修订吊装作业制度,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3. 2工程部负责吊装作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3. 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为作业提供人员、技术、设备、设施保障。

3. 4作业批准人-----项目部经理或其授权人

3.4.1 指定或确认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并明确责任;

3.4.2 组织风险辨识、评价,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4.3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审批作业方案及作业许可证;

3.4.4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为吊装、搬运作业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

3.4.5 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情况,按公司《hse问责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理;

对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

3.4.6 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救援组织、资源调配。

3.4.7 批准和取消作业。

3. 5 作业申请人-----作业队管理、技术人员

3.5.1 负责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前的确认,移动式起重机设备合格证、年检证书、维修保养等资料符合要求,设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5.2 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hse培训、交底;

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3.5.3 作业前,对作业场所、周围、空中影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确认,移动、拆除障碍物涉及第三方的须征得许可;

无法移动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标识;

3.5.4 负责按《项目hse技术交底》要求及起重专业要求实施作业,执行安全措施,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3.5.5 作业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3. 6起重指挥人员

3.6.1 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6.2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3.6.3 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3.6.4 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3.6.5 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3. 7司索人员(起重工)

3.7.1 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7.2 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

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 的吊具与吊索;

3.7.3 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3.7.4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3.7.5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 8起重机司机

3.8.1 符合吊装作业的专业资格要求;

3.8.2 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3.8.3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3.8.4 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5 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3.8.6 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8.7 使用中若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

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4.作业许可管理

4.1常规临时吊装作业

公司生产、施工领域的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均事先办许可证;

4.2非常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项目部组织编制吊装计划及专家评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部经理批准、报监理、甲方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3吊装涉及搬运作业,则将运输路线实地勘察、优选运输路线的要求;

明确标注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的搬运运输线路示意图;

运输过程中的车辆排序及联络方式,中途临时停车安全措施、搬运起止时间等内容与吊装作业合并编写一个方案。

4.4作业对外分包的,项目部参照本规定、分包合同对分包商作业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与分包商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同等责任。

4.5严禁无许可证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4.6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6.1 临时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按《cpe油建公司特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批准人接到申请人作业申请,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批准人、申请人在许可证上签字后许可证生效。

4.6.2 作业申请人向批准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准备以下资料(涉及搬运应同时准备的资料):

⑴吊装(搬运)平面(运输线路)示意图。

明确标注吊装现场(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

⑵《风险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作业程序;

⑶吊装作业申请(《搬运hse计划方案》);

⑷起重机、吊钩、钢丝绳、索具技术测算结果及检查结果;

⑸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⑹其他相关资料。

4.7作业许可证的时效

4.7.1 许可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期限不超过24小时;

4.7.2 延期只适用于安全措施有效、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没有变化的情况。

在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作业时间,应根据作业性质、风险、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4.7.3 一份作业许可证只限一次使用,严禁涂改、转借临时吊装(搬运)作业许可证。

4.8许可证取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许可证取消

4.8.1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4.8.2 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4.8.3 实际作业与规范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8.4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4.8.5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4.8.6 禁止无现场负责人、无监护人、作业人员无资格证作业;

4.8.7 事故状态下。

4.9临时吊装作业若涉及搬运、高处作业或临时占道作业妨碍道路通行时,需要编制相应安全措施,纳入吊装方案中,并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

4.10许可证的使用

许可证一式三联,审核批准后,一联由作业单位存根、一联交承运单位、一联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持证组织施工;

5.作业实施

5.1 项目部按照临时吊装作业计划(《搬运hse计划方案》),完成人员、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准备,对作业人员确认。

5.2 临时吊装(搬运)作业和涉及的挖掘、临时占道作业等许可证都已经审批完成。

5.3许可证记载的项目部现场负责人、作业申请人、安全员、监护人、作业人员到现场,确认作业条件满足作业要求。

5.4 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场,确认相关许可作业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5.5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讲明作业的危险及工作步骤、责任划分、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并进行人员清点。

5.6 项目部作业现场负责人,落实各项措施、现场教育完成,下达实施作业指令。

5.7作业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

5.8吊装作业一般规定

5.8.1 现场负责人应监督相关责任人对新购置的、大修(改造后)、从另一个现场调入、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

检查内容见

二、

三、 四。

5.8.2 起重机操作员与指挥员应始终保持听觉或视觉上的联系;

5.8.3 在货物吊装的调整、升降或起重机的移动过程中应持续鸣笛;

5.8.4 在将起重机移入某一区域时,确保起重机的稳定和不损坏地下设施以及不伤到人员。

5.8.5 确保起吊钢索始终保持垂直;

5.8.6 安全插销和安全舌片处于良好状态;

5.8.7通过引绳、拉钩来控制货物的摆动;

5.8.8确保起重机水平度;

5.8.9工作区域没有无关人员;

5.8.1 0确保起重货物上没有人员。

5.8.1 1吊装作业中的“十不吊”。

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⑴指挥信号不明;

⑵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⑶斜拉重物;

⑷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⑸重物下站人;

⑹重物埋在地下;

⑺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⑻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⑼重物越人头;

⑽安全装置失灵。

5.8.1 2电网附近的起吊作业

⑴所有空中电缆应当被视为带电,禁止起重机及操作人员与电缆有任何接触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⑵在电线附近起吊作业应制定书面的作业计划并严格实施;

⑶在允许的情况下,应断电且在良好接地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⑷专人负责警戒。

电压(kv)

6以下

6至10

10至353.5至110

110至220220以上

距离 (m)

2.5

2.73.0

3.2

4.6

5.2

5.8.1 3在管道附近的操作

⑴如在管道附近

1.5米或管道上空进行吊装,应在管道上加装保护设施,并制定书面的起吊计划;

⑵在已投入使用的油气管道附近作业应编制安全程序和操作规程;

⑶应在操作区域设置警戒带,任何非直接参与操作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⑷应事先拟定处理管道被碰或断裂状况的应急措施;

5.8.1 4开始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货物离开地面20-30cm,停留60秒,确认正常后才可以进行吊装作业。

5.9吊装作业实施

5.9.1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组织对吊装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确保满足吊装设备安装的条件、吊装时有足够的场地和空间;

5.9.2 拆除吊装物的关联 ,使吊装物处于无吊装障碍状态;

5.9.3 所有参加吊装的设备、人员按规定时间就位;

5.9.4 现场负责人安排各责任人检查:人员设备、绳索、工具就位情况,气象条件符合吊装要求,设置吊装安全警戒区,确定准备工作完毕;

5.9.5 检查确认准备工作符合要求后,由现场负责人,对所有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任务交底,交底完成后无关人员撤离作业区,吊装小组组长下达实施令;

5.9.6 起重指挥员按吊装实施方案,指挥吊装。

吊装指挥人员须持证上岗;

5.9.7 项目部hse监督员对吊装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5.9.8 严格执行吊装作业中的“十不吊”。

5.9.9 设备吊装就位固定符合要求后,由吊装指挥人员指挥起重设备与吊装物脱离。

确认安全后,吊装结束。

5.10大件搬运一般规定

5.10.1大件搬运:大型货运汽车(平板车、半挂车等)装载不可解体的货物后,从地面算起高度超过5米;

宽度超出侧面车厢0.5米;

长度超过车厢后面达车厢长度1/2以上的,含其中之一者为大件搬运。

搬运方案由承运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部经理审批、发布后实施。

5.10.2搬运前准备

⑴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搬运物进行实物测量,确定其质量和外形尺寸(极点尺寸);

⑵现场负责人根据搬运物质量和外形尺寸测量结果,对从启运地到目的地运输路线进行实地勘察,综合勘察情况优选运输路线;

⑶现场负责人负责路经的道路、桥梁及有其它障碍物的,大件搬运前应做加固、维护和障碍排除,以满足运输需求。

⑷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力拆除吊装物的关联 ,使吊装物处于无吊装障碍状态。

不可拆除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或控制措施。

⑸现场负责人负责应对搬运物的装卸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满足装卸时有足够的场地和空间。

⑹项目部根据作业许可证、搬运方案叙述的搬运物质量和外形尺寸(极点尺寸)等参数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车辆申请;

5.10.3搬运实施

⑴所有参加搬运的车辆、人员按要求到起运点报到,项目部清点、核实搬运的车辆、相关人员资格;

⑵现场负责人负责对人员设备、器材、工具就位情况,具体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

⑶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所有搬运人员进行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任务交底及具体要求后,由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实施令。

⑷项目部安全监督员对搬运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5.11许可证

当吊装、搬运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确认:

5.1

1.1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地貌;

5.1

1.2申请人(监护人)检查现场并确认无任何隐患后;

5.1

1.3申请人和批准人双方现场确认、签字,许可证 ;6.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制定、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公司《大型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6.3凡违反本规定作业者,按公司《hse问责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2篇 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大型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大型吊装搬运作业,避免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依据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管辖范围内大型设施、设备吊装、搬运作业管理(不含吊管机);

2.2本规定未涵盖内容或范围执行本规定引用或与作业相关的标准;

2.3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

3.职责

3.1安全质量部负责制、修订吊装作业制度,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3.2工程部负责吊装作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3.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为作业提供人员、技术、设备、设施保障。

3.4作业批准人-----项目部经理或其授权人

3.4.1指定或确认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并明确责任;

3.4.2组织风险辨识、评价,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4.3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审批作业方案及作业许可证;

3.4.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为吊装、搬运作业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

3.4.5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情况,按公司《hse问责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理;对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

3.4.6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救援组织、资源调配。

3.4.7批准和取消作业。

3.5 作业申请人-----作业队管理、技术人员

3.5.1负责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前的确认,移动式起重机设备合格证、年检证书、维修保养等资料符合要求,设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5.2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hse培训、交底;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3.5.3作业前,对作业场所、周围、空中影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确认,移动、拆除障碍物涉及第三方的须征得许可;无法移动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标识;

3.5.4负责按《项目hse技术交底》要求及起重专业要求实施作业,执行安全措施,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3.5.5作业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3.6起重指挥人员

3.6.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6.2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3.6.3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3.6.4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3.6.5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3.7司索人员(起重工)

3.7.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7.2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 的吊具与吊索;

3.7.3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3.7.4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3.7.5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起重机司机

3.8.1符合吊装作业的专业资格要求;

3.8.2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3.8.3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3.8.4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5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3.8.6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8.7使用中若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4.作业许可管理

4.1常规临时吊装作业

公司生产、施工领域的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均事先办许可证;

4.2非常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项目部组织编制吊装计划及专家评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部经理批准、报监理、甲方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3吊装涉及搬运作业,则将运输路线实地勘察、优选运输路线的要求;明确标注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的搬运运输线路示意图;运输过程中的车辆排序及联络方式,中途临时停车安全措施、搬运起止时间等内容与吊装作业合并编写一个方案。

4.4作业对外分包的,项目部参照本规定、分包合同对分包商作业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与分包商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同等责任。

4.5严禁无许可证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4.6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6.1临时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按《cpe油建公司特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批准人接到申请人作业申请,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批准人、申请人在许可证上签字后许可证生效。

4.6.2作业申请人向批准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准备以下资料(涉及搬运应同时准备的资料):

⑴吊装(搬运)平面(运输线路)示意图。明确标注吊装现场(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

⑵《风险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作业程序;

⑶吊装作业申请(《搬运hse计划方案》);

⑷起重机、吊钩、钢丝绳、索具技术测算结果及检查结果;

⑸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⑹其他相关资料。

4.7作业许可证的时效

4.7.1许可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期限不超过24小时;

4.7.2延期只适用于安全措施有效、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没有变化的情况。在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作业时间,应根据作业性质、风险、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4.7.3一份作业许可证只限一次使用,严禁涂改、转借临时吊装(搬运)作业许可证。

4.8许可证取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许可证取消

4.8.1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4.8.2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4.8.3实际作业与规范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8.4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4.8.5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4.8.6禁止无现场负责人、无监护人、作业人员无资格证作业;

4.8.7事故状态下。

4.9临时吊装作业若涉及搬运、高处作业或临时占道作业妨碍道路通行时,需要编制相应安全措施,纳入吊装方案中,并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

4.10许可证的使用

许可证一式三联,审核批准后,一联由作业单位存根、一联交承运单位、一联由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持证组织施工;

5.作业实施

5.1 项目部按照临时吊装作业计划(《搬运hse计划方案》),完成人员、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准备,对作业人员确认。

5.2 临时吊装(搬运)作业和涉及的挖掘、临时占道作业等许可证都已经审批完成。

5.3许可证记载的项目部现场负责人、作业申请人、安全员、监护人、作业人员到现场,确认作业条件满足作业要求。

5.4 属地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场,确认相关许可作业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5.5 作业前现场负责人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明作业的危险及工作步骤、责任划分、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并进行人员清点。

5.6 项目部作业现场负责人,落实各项措施、现场教育完成,下达实施作业指令。

5.7作业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

5.8吊装作业一般规定

5.8.1现场负责人应监督相关责任人对新购置的、大修(改造后)、从另一个现场调入、连续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起重机进行使用前的外观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5.8.2起重机操作员与指挥员应始终保持听觉或视觉上的联系;

5.8.3在货物吊装的调整、升降或起重机的移动过程中应持续鸣笛;

5.8.4在将起重机移入某一区域时,确保起重机的稳定和不损坏地下设施以及不伤到人员。

5.8.5确保起吊钢索始终保持垂直;

5.8.6安全插销和安全舌片处于良好状态;

5.8.7通过引绳、拉钩来控制货物的摆动;

5.8.8确保起重机水平度;

5.8.9工作区域没有无关人员;

5.8.10确保起重货物上没有人员。

5.8.11吊装作业中的“十不吊”。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⑴指挥信号不明;

⑵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

⑶斜拉重物;

⑷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⑸重物下站人;

⑹重物埋在地下;

⑺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⑻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⑼重物越人头;

⑽安全装置失灵。

5.8.12电网附近的起吊作业

⑴所有空中电缆应当被视为带电,禁止起重机及操作人员与电缆有任何接触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⑵在电线附近起吊作业应制定书面的作业计划并严格实施;

⑶在允许的情况下,应断电且在良好接地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⑷专人负责警戒。

电压(kv)

6以下

6至10

10至35

35至110

110至220

220以上

距离(m)

2.5

2.7

3.0

3.2

4.6

5.2

5.8.13在管道附近的操作

⑴如在管道附近1.5米或管道上空进行吊装,应在管道上加装保护设施,并制定书面的起吊计划;

⑵在已投入使用的油气管道附近作业应编制安全程序和操作规程;

⑶应在操作区域设置警戒带,任何非直接参与操作人员不得进入该区域;

⑷应事先拟定处理管道被碰或断裂状况的应急措施;

5.8.14开始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货物离开地面20-30cm,停留60秒,确认正常后才可以进行吊装作业。

5.9吊装作业实施

5.9.1作业前,现场负责人组织对吊装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确保满足吊装设备安装的条件、吊装时有足够的场地和空间;

5.9.2拆除吊装物的关联附件,使吊装物处于无吊装障碍状态;

5.9.3所有参加吊装的设备、人员按规定时间就位;

5.9.4现场负责人安排各责任人检查:人员设备、绳索、工具就位情况,气象条件符合吊装要求,设置吊装安全警戒区,确定准备工作完毕;

5.9.5检查确认准备工作符合要求后,由现场负责人,对所有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任务交底,交底完成后无关人员撤离作业区,吊装小组组长下达实施令;

5.9.6起重指挥员按吊装实施方案,指挥吊装。吊装指挥人员须持证上岗;

5.9.7项目部hse监督员对吊装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5.9.8严格执行吊装作业中的“十不吊”。

5.9.9设备吊装就位固定符合要求后,由吊装指挥人员指挥起重设备与吊装物脱离。确认安全后,吊装结束。

5.10大件搬运一般规定

5.10.1大件搬运:大型货运汽车(平板车、半挂车等)装载不可解体的货物后,从地面算起高度超过5米;宽度超出侧面车厢0.5米;长度超过车厢后面达车厢长度1/2以上的,含其中之一者为大件搬运。

搬运方案由承运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部经理审批、发布后实施。

5.10.2搬运前准备

⑴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搬运物进行实物测量,确定其质量和外形尺寸(极点尺寸);

⑵现场负责人根据搬运物质量和外形尺寸测量结果,对从启运地到目的地运输路线进行实地勘察,综合勘察情况优选运输路线;

⑶现场负责人负责路经的道路、桥梁及有其它障碍物的,大件搬运前应做加固、维护和障碍排除,以满足运输需求。

⑷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力拆除吊装物的关联附件,使吊装物处于无吊装障碍状态。不可拆除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或控制措施。

⑸现场负责人负责应对搬运物的装卸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满足装卸时有足够的场地和空间。

⑹项目部根据作业许可证、搬运方案叙述的搬运物质量和外形尺寸(极点尺寸)等参数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车辆申请;

5.10.3搬运实施

⑴所有参加搬运的车辆、人员按要求到起运点报到,项目部清点、核实搬运的车辆、相关人员资格;

⑵现场负责人负责对人员设备、器材、工具就位情况,具体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落实。

⑶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所有搬运人员进行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任务交底及具体要求后,由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实施令。

⑷项目部安全监督员对搬运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5.11许可证关闭

当吊装、搬运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确认:

5.11.1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地貌;

5.11.2申请人(监护人)检查现场并确认无任何隐患后;

5.11.3申请人和批准人双方现场确认、签字,许可证关闭;

6.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制定、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公司《大型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6.3凡违反本规定作业者,按公司《hse问责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3篇 大型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大型吊装搬运作业,避免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依据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施工管辖范围内大型设施、设备吊装、搬运作业管理(不含吊管机);

2.2本规定未涵盖内容或范围执行本规定引用或与作业相关的标准;

2.3甲方有规定的按甲方规定执行。

3.职责

3.1安全质量部负责制、修订吊装作业制度,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

3.2工程部负责吊装作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3.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为作业提供人员、技术、设备、设施保障。

3.4作业批准人-----项目部经理或其授权人

3.4.1指定或确认现场负责人及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并明确责任;

3.4.2组织风险辨识、评价,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4.3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及安全控制措施,审批作业方案及作业许可证;

3.4.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为吊装、搬运作业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

3.4.5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情况,按公司《hse问责制度》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理;对作业负监督管理责任。

3.4.6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救援组织、资源调配。

3.4.7批准和取消作业。

3.5 作业申请人-----作业队管理、技术人员

3.5.1负责移动式起重机使用前的确认,移动式起重机设备合格证、年检证书、维修保养等资料符合要求,设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5.2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hse培训、交底;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3.5.3作业前,对作业场所、周围、空中影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确认,移动、拆除障碍物涉及第三方的须征得许可;无法移动的须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标识;

3.5.4负责按《项目hse技术交底》要求及起重专业要求实施作业,执行安全措施,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3.5.5作业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3.6起重指挥人员

3.6.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6.2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3.6.3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3.6.4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3.6.5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3.7司索人员(起重工)

3.7.1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3.7.2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 的吊具与吊索;

3.7.3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3.7.4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3.7.5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起重机司机

3.8.1符合吊装作业的专业资格要求;

3.8.2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3.8.3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3.8.4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3.8.5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3.8.6工作前应对控制装置、吊钩、钢丝绳(包括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等)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8.7使用中若发现安全装置(如上限位装置、过载装置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停止使用。每次检查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均应填写检查表并保存。

4.作业许可管理

4.1常规临时吊装作业

公司生产、施工领域的任何非固定场所的临时吊装作业均事先办许可证;

4.2非常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项目部组织编制吊装计划及专家评审,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部经理批准、报监理、甲方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4.3吊装涉及搬运作业,则将运输路线实地勘察、优选运输路线的要求;明确标注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的搬运运输线路示意图;运输过程中的车辆排序及联络方式,中途临时停车安全措施、搬运起止时间等内容与吊装作业合并编写一个方案。

4.4作业对外分包的,项目部参照本规定、分包合同对分包商作业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部与分包商对作业过程的安全负同等责任。

4.5严禁无许可证的临时吊装、搬运作业。

4.6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6.1临时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按《cpe油建公司特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办法》执行。

批准人接到申请人作业申请,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核查,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批准人、申请人在许可证上签字后许可证生效。

4.6.2作业申请人向批准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准备以下资料(涉及搬运应同时准备的资料):

⑴吊装(搬运)平面(运输线路)示意图。明确标注吊装现场(运输沿线)障碍物(桥梁等)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

⑵《风险因素清单》及控制措施、作业程序;

⑶吊装作业申请(《搬运hse计划方案》);

⑷起重机、吊钩、钢丝绳、索具技术测算结果及检查结果;

⑸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⑹其他相关资料。

4.7作业许可证的时效

4.7.1许可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班次,延期后总期限不超过24小时;

吊装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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