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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三)
一、目的规范二次装修管理,确保二次装修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安管部人员严格执行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所有业主/用户进行内部装修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2、在装修工作开展前,要求装修公司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见二次装修手册);3、业主/用户在装修工程开始之前,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下述文件,并同时将装修图纸交于业主/用户服务中心,由客服中心转交给工程维修部审核;
4、消防部门及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对于施工单位资质、装修图纸及装修材料审核之批准文件;
5、缴费收据(如管理费、押金等)
6、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1寸照2张;
7、图纸要求清晰但不限以下资料:i、室内平面图:1.室内间隔或加建墙的高度;2.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尺寸;3.提升地面工程及地下电力、电脑布线状况;
ii、天花平面图:1.天花、龙骨吊顶施工图;2.照明灯盘位置;3.原吊顶内设备的更改或增加;4.原吊顶消防喷淋头或烟感器更改位置;
iii、电力分布图1.总配电图、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及功能;2.总配线图具体详细技术资料;
iv、空调分布图:1.风机盘管位置;2.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及分配;
8、业主/用户提交的装修图纸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
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改变;
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
不得改变电梯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分之任何设计。
9、不得在公共部分(包括公共走廊墙壁和各单位玻璃门内外)张贴或设置任何印刷物和标志物。
10、业主/用户在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等,地面装饰请不要用瓷砖、大理石以及其它超重材料,地面装饰材料厚度不超过20毫米;
11、不得使用对结构荷载造成影响的装修材料;
不得对地面和墙面造成损坏;
不得增加诸如卫生间、淋浴之类的设施;
不得采用未经消防部门认可的易燃性装修材料;
不得采用影响小区内部整体风格的装修材料,否则,cpm有权提出修改或不予批准。
12、装修图纸经批准后,所有工程须依据已批准的图纸施工,如发生变化,需经书面批准;
擅自施工者,有权终止其施工,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3、装修人员只能使用货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物件搬入小区须事先得到小区结构工程师的书面同意。
装修人员对公共地方(如小区天花、地板、墙壁、电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损坏,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坏由cpm统一修缮,修缮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14、对涉及空调、消防、电力、给排水、弱电等系统设施以及cpm认为的特别工程的施工,业主/用户须雇用cpm指定的施工单位。
15、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及废物等须放置在装修单位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所有垃圾、碎片等杂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搬运,施工区域任何时候须集团公司限在装修单位内。
16、所有装修材料进入小区以及所有废料搬出小区均须在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17、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见“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8、施工单位须缴纳本守则“装修收费标准”规定的装修管理费用,并应上相关施工保险。
19、为确保小区安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须在其装修单位内每100平方米备有不少于两个手提灭火器。
20、小区禁止吸烟、赌博、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禁止使用放声设备。
21、装修时间晚18:00-早7:30为无噪音无气味施工;
早8:00-晚18:00允许有噪音气味施工。
晚18:00-次日8:00施工须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报工程维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办公区需在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施工。
22、凡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用电等配合供给工作,均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用水、用电位置由工程维修部指定。
用电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
23、施工中需使用危险材料时,必须按工程维修部规定位置堆放,无施工情况下危险材料不得置放于小区装修单元内。
24、每日工作结束后,将废料、垃圾等清理袋装到指定位置并清洁好清运路线,当日必须运走。
清理时要把废料作封闭处理,确保不会发生恶臭、泄漏污水、尘土飞扬和沙土满地等现象。
25、利用排气扇,尽量把施工区域做成负压区,防止施工时产生的气味和尘土影响公共区域和其他业主/用户。
26、施工期间发生危险情况时,在情况许可下,施工人员应主动抢救险情,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直到情况处理完毕为止。
以上各项如果业主/用户已经认可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业主/用户方可进行装修。
第2篇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规定3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规定(三)
一、目的
规范二次装修管理,确保二次装修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安管部人员严格执行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所有业主/用户进行内部装修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2、在装修工作开展前,要求装修公司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见二次装修手册);
3、业主/用户在装修工程开始之前,须向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下述文件,并同时将装修图纸交于业主/用户服务中心,由客服中心转交给工程维修部审核;
4、消防部门及其它有关政府部门对于施工单位资质、装修图纸及装修材料审核之批准文件;
5、缴费收据(如管理费、押金等)
6、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务工证、1寸照2张;
7、图纸要求清晰但不限以下资料:
i.、室内平面图:
1.室内间隔或加建墙的高度;
2.保险柜或重型装置的重量及尺寸;
3.提升地面工程及地下电力、电脑布线状况;
ii.、天花平面图:
1.天花、龙骨吊顶施工图;
2.照明灯盘位置;
3.原吊顶内设备的更改或增加;
4.原吊顶消防喷淋头或烟感器更改位置;
iii.、电力分布图
1.总配电图、分区配电盘的位置、类别及功能;
2.总配线图具体详细技术资料;
iv.、空调分布图:
1.风机盘管位置;
2.空调温度控制器位置及分配;
8、业主/用户提交的装修图纸不得与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相抵触;不得对原机电设施作重大改变;不得增加或减少原机电设施的任何功能;不得改变电梯大堂、公共走道、卫生间等公共部分之任何设计。
9、不得在公共部分(包括公共走廊墙壁和各单位玻璃门内外)张贴或设置任何印刷物和标志物。
10、业主/用户在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屋面防水隔热层等,地面装饰请不要用瓷砖、大理石以及其它超重材料,地面装饰材料厚度不超过20毫米;
11、不得使用对结构荷载造成影响的装修材料;不得对地面和墙面造成损坏;不得增加诸如卫生间、淋浴之类的设施;不得采用未经消防部门认可的易燃性装修材料;不得采用影响小区内部整体风格的装修材料,否则,cpm有权提出修改或不予批准。
12、装修图纸经批准后,所有工程须依据已批准的图纸施工,如发生变化,需经书面批准;擅自施工者,有权终止其施工,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3、装修人员只能使用货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物件搬入小区须事先得到小区结构工程师的书面同意。装修人员对公共地方(如小区天花、地板、墙壁、电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损坏,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损坏由cpm统一修缮,修缮费用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14、对涉及空调、消防、电力、给排水、弱电等系统设施以及cpm认为的特别工程的施工,业主/用户须雇用cpm指定的施工单位。
15、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及废物等须放置在装修单位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所有垃圾、碎片等杂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搬运,施工区域任何时候须集团公司限在装修单位内。
16、所有装修材料进入小区以及所有废料搬出小区均须在管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17、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见“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8、施工单位须缴纳本守则“装修收费标准”规定的装修管理费用,并应上相关施工保险。
19、为确保小区安全,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须在其装修单位内每100平方米备有不少于两个手提灭火器。
20、小区禁止吸烟、赌博、不道德和违法行为,禁止使用放声设备。
21、装修时间晚18:00-早7:30为无噪音无气味施工;早8:00-晚18:00允许有噪音气味施工。晚18:00-次日8:00施工须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报工程维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办公区需在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施工。
22、凡施工过程中临时用水、用电等配合供给工作,均由工程维修部负责。用水、用电位置由工程维修部指定。用电不得超过原设计标准。
23、施工中需使用危险材料时,必须按工程维修部规定位置堆放,无施工情况下危险材料不得置放于小区装修单元内。
24、每日工作结束后,将废料、垃圾等清理袋装到指定位置并清洁好清运路线,当日必须运走。清理时要把废料作封闭处理,确保不会发生恶臭、泄漏污水、尘土飞扬和沙土满地等现象。
25、利用排气扇,尽量把施工区域做成负压区,防止施工时产生的气味和尘土影响公共区域和其他业主/用户。
26、施工期间发生危险情况时,在情况许可下,施工人员应主动抢救险情,并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直到情况处理完毕为止。
以上各项如果业主/用户已经认可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业主/用户方可进行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