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电缆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施工与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电缆的敷设,特作如下规定:
1、临时线路应使用干式护套电缆或线,移动电缆应使用橡套电缆。
2、敷设方式:临时电缆敷设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架空、沿墙(或支架等)吊挂、桥架敷设、埋地敷设等方式。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缆(包括电焊机二次线)在架空确有困难时可沿地面(不含地面)敷设,但必须针对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电缆损伤,长度不得超过10米,其它电缆一律不准随意、随地敷设。
3、架空及吊挂均不低于2.5 米,过路电缆有龙门架的不低于龙门架底高度,无龙门架的主要马路不低于5米,其它马路不低于3.5米。
4、电缆架空、吊挂固定不得使用金属裸线,应使用绝缘线、麻绳、绝缘带等柔软的绑扎线绑扎牢固,不得损伤电缆外护套。
5、合理选择电缆敷设路径,即不要影响设备操作及交通,又要注意美观、安全,不得随意拉扯。尽量远离热力管线,最小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米,埋地电缆周围100mm用细沙土填充,上面铺一层砖。
7、电缆接头做好绝缘,室外做好防水,使之牢固可靠,并不得承受外力。
8、电缆送电前用摇表摇测绝缘,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兆欧。
9、每条临时线路由使用单位落实专人管理,注意防护看管好,用完及时撤掉。
10、在易燃易爆介质存在的场所,禁止使用高温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爆灯具,防止发生爆炸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