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电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电管理规定
一、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持《施工用电申请单》到工程部办理用电续,由工程部认真登记、审批,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送电(送前必须保证电表、触电保安器、配电箱合格)
二、临时电源线路要做统一布置和拉设,任何人不得乱拉乱接。
三、现场临时电线应铺设整齐,电缆架设必须保证离地6米。
四、各类临时电箱应符合标准,安装离地高度保证1.5米,箱上有'有电危险'标志,上锁,防雨措施良好。
五、现场高低压电杆及拉线要认真保护,并有防碰措施。
六、楼梯扶手,井架、铁制脚手架等不能与电线、电缆直接接触地上不能有电线、电缆。
七、工地架设的电线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现场临时电线、触电保护器要定期检查,防止意外。
八、不得在高、低线路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堆放材料等,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必须保证安全操作距离。
九、电工必须有合格的电工证,非电工不许接电。
十、严禁在办公室,生活区内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和做饭。十一严禁点长明灯。
十二各施工队应设置兼职临时电管理负责人,做好宣传教育和日常用电、节电管理工作。
十三现场临时电缆的铺设和维修,由施工队电工负责。
十四项目经理应积极配合工程部作好临时用电、节电的督促、检查
工作,凡检查不符合规定者,应及时采取有关措施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至5000元的扣款。
十五本规定自下发日起执行。
十六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