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临时工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员工聘用、待遇及临时工管理规定
1、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2、公司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个月一至三个月,试用期满,由员工呈转正报告交部门领导签核意见交办公室;转正报告批准后,自试用期满之日起,领取转正定级薪资。
3、员工因工作需要调换工作岗位,薪资标准按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4、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期不满十五日者,不给工资。
5、员工一经正式聘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工作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聘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6、根据劳资兼顾互助互利的原则,员工薪资待遇主要包括:
a、工资类
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津贴+保险 增加工龄工资
b、奖励类
①考勤奖:全年满勤的奖励500元,全年每天提前10分钟到的奖励200元,全年每天提前15分钟到的奖励300元,全年出勤最多的奖励200元。
②年终奖:包括效益奖。
③先进员工奖:一年评两次,一次按公司评比办法评选。一二三等奖
④特殊贡献奖:奖医疗保险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