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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学校库房管理规定 第2篇学校库房保管员验货流程管理规定
第1篇 学校库房管理规定
华晶学校库房管理规定
1.学校库房实行专人专管负责教学、办公、卫生等物资的保管发放,保管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坚持原则。
2.库存物品的保管要做到规范化、条理化、放置存库,便于收发和盘查。保持仓库干净、整洁美观。
3.物资入库必须履行验收手续。对入库物资要认真核对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物资采购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受理物资入库。
4.发放物品必须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才能发放,仓库领料必须凭物资领用单。
5.领料人未经保管员同意不得进入库房,只能在仓库外等待发料,仓库内禁止吸烟。
6.凡需借用物品。由借用人写借条,部门领导签字,贵重物品须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物品归还要完好无缺,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
7.对仓库物品要做到“月清月结”,每月末将仓库物品盘存表一式贰份,一份自留,一份交会计室,并随时接受对物品抽查盘点,每年12月底必须进行一资全面的盘点。
8.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变质、防盗、防火等保管措施。对保管物品要做到无锈蚀、无霉或烂变质,无丢失、无差错。
第2篇 学校库房保管员验货流程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库房保管员验货流程管理规定
(一)保管员应根据采购订货单进行验货,无单不收货。
(二)验收货物是应根据采购单逐一核对商品名称、条码、规格、数量以及商品日期,并根据验收情况制作《商品验收单》。
(三)库房保管员在核对《商品验收单》后,为供应商开货款欠条,并签字确认。
(四)供应商如有返货,应及时予以处理,退返单应单独开具,不可在货款里予以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