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斤顶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液是否干净。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或螺旋、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严禁使用。
2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
3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4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不得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5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
7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8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及齿条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高度的3/4。
9千斤顶不得在长时间无人照料下承受荷重。
10千斤顶的下降速度必须缓慢,严禁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