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卡证管理规定
物业安全事务管理(卡证管理规定)
卡证是进出管理区域的通行凭证,所有常驻管理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持有相应有效卡证。基于管理的需求,对卡证种类及适用情况规定如下。
一、员工卡类
(一)员工正式工卡: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用于个人身份的识别。
(二)员工临时工卡:红色塑封纸卡,供新录用员工在实习阶段使用,卡上有姓名、工号信息,并贴有相片;
二、非员工卡类
(一)保洁公司员工卡:绿色塑封纸卡,适用于保洁公司员工,用于进出管理域的有效凭证。
(二)清运公司员工卡:蓝色塑封纸卡,适用于清运公司员工,用于进出管理域的有效凭证。
三、临时通行证
黄色活动挂带纸卡,适用于长期为本物业居民提供各类服务的社会人员,主体为与本物业配套的服务人员。临时通行证上有持证人姓名、工作类别、有效期、相片等信息,并配有'*-*wy'字样的蓝色工卡带。
四、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卡
白色纸卡,适用于进入管理区域内作业的各类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卡上有持证人姓名、工作类别、有效期、作业地点、相片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正(副)卡,办理留宿的人员应在卡证背面加盖留宿章。
五、停车场出入卡
(一)智能ic卡
1、长期卡:绿色智能ic卡,适用于智能化停车场已购买车位或签定车位租赁协议的车辆,实行专车、专卡、专位或不固定车位。
2、临时卡:黄色智能ic卡,适用于智能化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
(二)纸卡
1、长期卡:绿色纸卡,适用于非智能化停车场已购买或签定车位租赁协议的车辆,实行专车、专卡、专位或不固定车位。出入卡上有日期、进(离)时间、车牌、值班员、备注等栏目。
2、临时卡:白色纸卡,适用于非智能化停车场临时停放车辆。出入卡上有日期、进(离)时间、车牌、值班员、备注等栏目。
六、门禁卡
(一)住户卡:智能ic卡,适用于业主/住户,一般每户三张,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添加。
(二)管理卡:智能ic卡,适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七、卡证制作
各类卡证一律由行政公关部统一负责设计,各单位参照卡证管理规定进行制作、编号、加盖公章、发放、注销、管理。
八、卡证办理
(一)员工卡证类
新入职员工在办毕入职手续,由本单位人事兼管员负责制作发放员工临时工卡,实习阶段完毕后,收回临时工卡,发放员工正式工卡。
(二)非员工卡类
合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签订担保书、提供办证人员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经护卫主管核实后,由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办理,并将办证资料整理归档,收取工本费5元/证,押金30元/证,卡证退还时退回押金。
(三)临时通行证
办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签订担保书、提供办证人员资料,经护卫主管核实后,由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办理,并将办证资料整理归档,收取工本费10元/证,押金50元/证,卡证退还时退回押金。
(四)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卡
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持装修许可证,提供办证人员资料,经服务中心主管人员核实后,由专人负责办理,如需留宿(允许留宿2人),并签订《留宿人员担保书》,办理留宿的人员应在出入卡上加盖留宿章,办证资料整理归档,收取工本费5元/证、押金30元/证,卡证退还时退回押金。
(五)停车场出入卡
参照公共安全《停车管理》执行。
(六)门禁卡
参照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出入控制系统》执行。
九、卡证使用要求
(一)出入管理区域一律要求佩戴相关卡证,正确的佩戴方式是将卡证悬挂于左胸前。
(二)卡证只限持卡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工卡一同上交。
(四)合作单位工作人员调离管理区域时,应将卡证交还并销毁;
(五)卡证遗失应及时管理处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注销手续。
(六)卡证超过有效期、图像模糊或图像与本人不符合的卡证均属无效证件,值班员可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