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物业小区交通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花园小区交通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维护本小区的秩序,保持花园内的安静、整洁和保持消防通道、行人道畅通。
2、适用范围
管理员和保安队员
3、管理规定
3.1所有进入本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工作人员和治安人员的纠察,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对严重者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有权扣证或拆牌,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3.2所有外来车辆未经客户服务中心许可,不得进入花园;
3.3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或大客车进入花园,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
3.4车辆进入花园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
3.5禁止车辆在花园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位上或临时规定的停车的地方;
3.6本花园住户若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特殊情况外,凡允许进入本小区的一切车辆必须按规定停车缴费;
3.7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时速15公里/小时,禁止在本花园内鸣笛;
3.8凡进入屋村的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3.9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10根据**市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严禁管理人员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