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景区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宾客的人身财产,酒店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第三十六号令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制定本规定。在酒店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规定。
1、不得私自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填写《动火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电工未持证者不能单独操作作业。
3、室外消防设施严禁停车或堆放杂物,影响使用。
4、严禁私自乱拉接临时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5、严禁损坏和挪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
6、严禁动用消防水源冲洗地而或打扫卫生等。
7、严禁在消火栓、灭火器箱、灭火毯箱内外堆放杂物等,影响使用。
8、严禁随便动用和私自挪动消防器材设备。如因初起火灾动用消防器材设备后,必须及时报安全部备案。
9、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禁被封堵,占用堆放杂物。
10、严禁在油库、锅炉房、仓库等禁烟区域吸烟。
11、各部门的义务消防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游泳池培训。
12、发生火警必须按规定实施报警。没有发生火警严禁乱打电话谎报火警。
13、各工作点下班前必须拉闸断电,认真检查,确保没有消防安全问题,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14、各工作点要确定消防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工作点的消防管理和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5、严禁在厨房区域外使用炊具。
16、冬委取暖,蒸气取暖片上不得烘烤衣物。
17、餐厅使用的务用酒精、石蜡必须存放在规定位置,由专人保管。
18、厨房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炉灶,以防意外。
19、厨房备用液化气必须统一放在规定的仓库内,不得卧放和倒置。
20、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锅炉房和蒸汽房管道上不得烘烤衣物。
22、锅炉房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23、各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
24、剧院舞台演出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做火焰效果时,必须报安全部批准,并由安全部派人专负责监督。
25、洗衣房内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不能带故障操作。
26、洗衣房烘干后的棉织品,要散开去热,防止自燃起火。
27、锅炉房、配电房、地下娱乐区、剧院等作为酒店重要防火区域。要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