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必须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焊工本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经保安人员现场检查对动火证签字后,方可动火。
□ 电焊工业必须在审批的时间、地点动火,并随身携带焊工本,现场有防火人持灭火器进行监护。
□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是安全合格的产品,瓶体必须配有压力表,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直立使用,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
□ 电焊回路线不准接在建筑物及各种管道架上,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借路,并和焊枪一并移动,禁止使用裸线。
□ 动火现场周围和高空动火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动火现场下方地面上若有孔洞,必须进行检查后封堵或遮挡,防止火花和焊渣掉下引导起火灾。
□ 各种管道内动火,必须对管道下方或管道未端进行检查,防止存有易燃物引起火灾。
□ 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除干净前不准进行动火。
□ 在闷顶、隔墙等隐蔽部位动火时,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火灾。
□ 严禁在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动火,特殊情况时,应保持足够的消防安全距离。
□ 动火不准与使用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等工种同室、同时进行操作。
□ 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要切断电气、焊设备用的电源、气源、并与看火人员一起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 使用喷灯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故障的不得使用。
□ 汽油喷灯使用的汽油不得在作业现场存放,施工结束后,要将喷灯内剩余汽油倒出并带离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