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件验收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行,所需备件能够与原设备配套装配使用,并保证备件质量以及工程检修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备件验收人由设备科和车间主任或车间副主任承担。要求熟悉机械设备零件、部件及整机检验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熟悉设备维修技术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能严格把好质量关能协助维修工人预防发生检修施工不合格,要有一定组织能力,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具备一定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
二、设备科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所属车间主任(设备副主任)作为验收负责人对备件进行到货验收,其具体名单如下:
1、冶炼厂专业技术人员:
备件类别
机械备件
电气备件
仪控备件
耐材类
验收负责人
靳恒朝/张喜荣
宋建华/杨增
栗福寿
克俊超
2、冶炼厂各车间备件验收负责人:
车间
验收负责人
车间
验收负责人
原料车间
曹庆良
机修车间
任允星
供料车间
卢效玉
铸铁车间
张耀忠
除尘车间
孙可奇
1#炉
郭守斌
烧结车间
田书明
2#炉
杨宝煌
动力(喷煤)
王兴强(郭珍宇)
3#炉
赵炳光
3、冶炼厂耐材类验收负责人:
车间
1#炉
2#炉
3#炉
铸铁车间
烧结车间
验收负责人
赵秉德
李锦义
闫永林
张耀忠
孙步霞
三、验收要求
1、备件到货后,由供货单位、合同处、物资部或本厂材料员根据备件类别,通知相关验收负责人或其它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
2、人员应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到货的备件先从外表和外露零件的整齐、防锈、涂漆、美观的技术要求以及标牌,规格型号、到各部件与原配设备的外形尺寸,进行初步验收。
3、重要备件除从外观质量考核外,同时还须进行必要的计量检测。进一步细致验收,对于价格昂贵本企业不经常使用的量检具及仪器,可向外企业租用或外委检测。
4、有必要进行分解验收的,根据情况领回后检查验收。
5、通过的以上程序,确认无误的方可签字认定,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要求答复,不能得到满意答复的,要求马上换货(不得要求退货),并且原则上不允许供货厂家在我公司范围内处理质量问题,并有权拒绝在验收单签字并要求。在调换不能及时到货我厂又急需使用时,可作为供货厂家支援我方的备件进行处理,不对其办理出库手续。
6、严禁验收人员马虎从事,或与供货方串通徇私舞弊。
7、如因验收不负责任,验收了不合格备件,使用时设备发生事故或虽未造成设备事故却使我厂造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200元的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厂部,另行研究裁定。
8、负荷试验时,应按试验程序和规范操作,对试验中应检测的数据做好记录。
9、对于通用性备件,在领用时要严格把关,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退货或不领用和厂部领导汇报,协调处理。
10、备件到厂后,要及时验收,如在备件到厂满7天没有验收,备件出现不合格,追究验收人责任。
11、需化验,调试、做实验的设备备件,时间不得超过30天。
*12、备件验收完毕要填写《备件验收单》并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设备科存档,耐材类验收单交综合科存档。
四、为了保证验收的准确性,车间应配备必要的量具仪器,检具及专用工具,要做到科学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我厂对现有检验测量工具实行专人专管,根据备件精度等级要求,相应精度的量检具,确保其可靠性。
2、量检具建立维护保养制度,经常保持量检具清洁防锈和合理放置,以防锈蚀和变形。
3、量检具要定期,清点,做到账、卡物一致,如发现丢失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查找处理并补齐。
4、量检具要按国家标准定时校对,保证其器具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5、质量检验人员要加强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培养新人。
6、检验人员验收时一方面根据国家标准,另一方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设备技术状况合理验收。
7、开展用户服务和质量信息反馈工作,作好记录,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差距,拟定进一步提高设备修理质量的目标和措施。以便完善验收管理,堵绝漏洞,更好地服务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