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教室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高级中学教室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是提高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为了保证电教设备能长期服务于我们的教育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各班由班主任指定至少三名责任心强的同学为教室电教设备管理责任人:三钥匙保管人(电视机柜、主控制盒、教室)、两设备管理人(电视机柜内设备管理、双向监控设备管理),并报学校和电教室备案。
2、班主任及管理人每学期开学要到学校签订教室电教设备管理责任状。
3、每学年结束前班主任必须通知学校验收教室电教设备以及归还所借设备。
4、电视机除晚间新闻联播和班级活动时间(必须有指导教师)外,其余时间不得开柜、开机。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此项工作。
5、电教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学校或电教室,否则视为人为损坏,责任由班上全负。
6、凡电教设备有损的,本着谁损坏谁赔偿原则,若班上没有查出当事人,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7、学校双向监控主控中心实行全天候监视,对随意乱动、故意损坏电教设备的,除赔偿外,还要进行一定的罚款和按情节给予处分。
8、严格执行教室定时开关门及做好安全防盗工作。每天早上七点至晚上熄灯时为开门时间,熄灯后教室必须关门,同时教学楼大铁门锁门。
9、教室内所有电教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向外自行借出。
10、电教仪器用后及时放入机柜内,电教设备未用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做到安全用电。
11、做好防火、防盗、防雷工作。
12、切实做好电教设备的保洁工作,清洁各种设备只能用干布。
凡造成损失,责任在班集体的,所赔金额由学校通知财务室从班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