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处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大学后勤处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1.后勤处的办公设备是指后勤处各部门使用的桌、椅、沙发、茶几、书柜、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空调、电话机、饮水机等,其配发、调配、购置、修缮和管理均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本校的有关规章。
2.后勤处对本处各种设备采取“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对所配置的办公设备负有保管责任,防止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和破损;使用者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全与维护责任,防止意外发生。
3.后勤处设备未经计划科同意不得外借。
4.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催还所借设备,并严格验查设备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各部门设备每学期期末清点、检查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
6.各部门各种设备的维修、报废,按有关要求办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
7.如属个人原因造成设备破损、丢失的,其赔偿办法按广**[2009]115号文件精神执行。